温热的,咸咸的。
他天生就是个多余的。
他没告诉贺子兴,关于他名字真实的含义,也没告诉他,不是所有的父母,在孩子取名的时候都会寄托美好的寓意。
就像他这个名字。
他叫史溟。
溟,通冥。
冥,就是暗昧,不光明磊落的意思。
他将终自己一生,都带着“私生子”这个暗昧的污点,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啊,这不是虐文,怎么说呢,作者搓着自己的小手绢思考着,emmmm,反正这不是虐文,你们想想呀,两个本质逗比的憨批,能虐嘛?
还有这个“溟”啊,通好几个意思,史溟这个名字只是取其中之一,我没有冒犯梁簌溟老先生的意思,那什么,咳咳,怕死抱头别打我
☆、第四章
“咿……咿咿呀……呀”
甜糯的声音在脚边咿咿呀呀的,软绵绵的小手胡乱抓着他的校服裤子,还没他膝盖高的一团肉嘟嘟的小东西,晃晃悠悠的在学步车里,一见他回来就欢快的往他面前奔。
诺大的客厅里,除了几个佣人在做着今天最后的清扫外,只有史溟和他脚边这个一脸谄媚对着他流口水的小东西。
车跑的再远也得掉头,叔叔说这里是他的家,哪怕他再不想回来,他也得在这里住着。现在已经晚上八|九点了,史溟下车后又在外边儿晃荡了有差不多一个多小时,在住宾馆和回家之间挣扎了很久,最后还是说服自己回来了。
反正史平一个月也回不了几次家,他又不是没有自己的房间,有什么可躲的?
史溟低头,底下这小东西正弯着她的大眼睛对他笑眯眯的说话,眼睛闪闪发光的,像个雪白的天使似的,几颗乳白的牙齿在光裸的牙床里冒着头,咧嘴笑的时候特别招人喜欢,但是史灿灿正在长牙,一说话口水就流了满嘴,现在脖子里系的围嘴都湿透了,细皮白嫩一圈脖子都被磨蹭得发红了。
史溟轻轻的捏了捏史灿灿的软糯糯的粉颊,然后俯身去解她脖子上的湿了的围嘴。
“劳烦,”史溟不知道他该喊旁边正在清扫的佣人怎么称呼,他很少回这个家,很多面孔看着也生,就直接吩咐了:“拿个围嘴。”
“啊,”那个佣人转身才发现史溟回来了,惊了一下,然后连忙从自己围裙兜里递给他一个,恭敬的问候道:“您回来了!”
其他几个正在打扫卫生的人闻言也都转身,冲史溟恭敬的低了低头,然后继续干着自己的手底下的活儿。
史溟没理她们,他觉得自己站在这些人面前说话,会显得比她们还要拘束不自在。
史溟给史灿灿换着围嘴,小东西却终于逮住机会,见他终于弯腰下来,欢快的挥舞着小肉爪去抓她眼前漂亮修长的手指,要不是史溟抽手抽得快,这小东西就直接上嘴咬了。
“她妈呢?”史溟在史灿灿的小步车篓里拿了张婴儿湿巾,给史灿灿擦着口水,随口问了句。
“夫人在公司还没回,”一个佣人答道,看了眼史溟蹙了下眉,就解释着:“夫人中午回来看过小姐一次,简单交代了些事情后才走的。”
“那她就杵这里边儿,就这么跑了一天?”
史溟把湿巾扔到垃圾桶里,看着蹬蹬踩着小步车,迈着小短腿儿再次欢快的朝他跑来的史灿灿,张嘴咿咿呀呀的又要去抓他的手,为防被咬,他直接把手揣裤兜,想着这小东西还真是一刻也不停啊。
“小姐上午下午都有课,”佣人恭敬的回道:“有专门的人来回接送和照顾。”
史溟低头看着史灿灿没说话。
小东西脖子那一圈被口水浸湿后,围嘴磨磨蹭蹭的都出现红血丝了,要不是史灿灿貌似天生就不爱哭,身上怎么腻歪都依旧活蹦乱跳的玩的欢实的话,这要换其他的跟她差不多大的小孩儿早就受不了了。
这就是有专门的人来照顾?
他好久没回家了,不太知道这家人到底是个什么过法儿。他平常白天在学校,晚上要么就住宾馆,要么就在外边儿大马路上随便晃荡一夜。他又不缺钱,饿了随便找地儿吃,困了随便找地儿睡,烦了随便找地儿疯。反正也没人管他,也没人能管得了他。
他那便宜爸的夫人他也就见过一两次,一个雍容华贵女人,他叔叔说她是前S市哪个集团首富的千金,早先看上史平出众的才华,她认定这个人是干大事的人,于是不顾家族的阻拦,仅认识史平不到三个月就嫁给了他。
这是一个聪明果敢的女人,和他爸一样,甚至天性里带点唯利是图,听说她从嫁给他爸到现在,每一方面都做得完美至极,家庭内外安排的井井有条,公司里也是辅佐史平的左膀右臂,商会上是为自家集团拉合作伙伴的外交名媛,生意场上,男人们羡慕史平有这么一个优秀卓越的妻子,女人们嫉妒她雍容非凡的容貌,这位S市前首富千金貌似把人生推向了最顶峰,但同时,她也有一个在她自己看来挺致命的缺点——
她生不出儿子。
在史灿灿之前,这个疯狂的女人为了生个儿子,不知道打掉过几个孩子,直到今年四十岁冒头,这个再继续怀孩子就会有风险的年纪,这个女人才终于决定把她的女儿给生下来。
不甘心的,又无可奈何的,把史灿灿生下来。
但当今堂堂S市首富史平没有儿子怎么行?
没有儿子,谁来继承这史平费了大半辈子打下的江山?史平骨子里始终是个传统且固执的男人,一想到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的心血再等若干年后就要给女儿当陪嫁倒贴给别人,他心里就一百万个不舒坦。
然后史平就找到了史溟,准确的来说,是他终于承认了史溟。
他叔叔有时候喝多了,会说他爸是个混账。
史溟没这么说过,但他一直都这样觉得。
所以他真的挺期待,如果史平知道他费尽心思才弄回来为他延续香火的儿子,其实是个只喜欢男的的怪胎,史平会不会气的直接从他六十层高的集团大厦顶楼跳下去?
啪!
史溟背对着史灿灿,按着打火机点着了根烟,然后没心没肺的笑笑。
边儿上有几个年轻的小女佣一边儿打扫,一边儿红着脸偷瞄着他。
史溟五官不是那种特别英挺的俊朗,而是偏带柔和的俊逸,不过于柔美显得娘气,也不过于刚绝显得冷硬,他有点痞有点坏,但因为他看书看得多,肚子里墨水多,气度自华,要往那儿单纯一站不说话的话,他就是个面相和善的斯文君子,但要是手里再夹根儿烟,脸上带点表情骂人的话——
他就是个缺德到家的败类祖宗。
虽然这长相跟他性格一点也不相符,不过这依旧是一张惑乱迷蒙的帅脸。此时眉眼间因着这一笑,竟然还有些邪气丛生的味道。
史溟仰头,任由吐出的烟气铺散在自己的脸上,烟气缭绕,再消散,他深吸了口气,缓缓吐出。史溟回头看了眼在小步车里开始自顾自玩玩具的小东西,然后回头,大步朝自己卧室走去。
他卧室挺大的,S市首富的家么,每间屋都挺大的。他那便宜爸可能是为了讨好他叫他听话,在他来之前专门又叫人重新给他装修了一下他这间屋子,除了屋子的大小不能改变外,他卧室所有的陈设都是完全按照他在他叔叔家住的那间屋子布置的。
卧室正中间是一黑红色的真皮沙发,前面有个红木的小茶几,前边儿隔了个木质小屏风再往里就是他的床,书桌挨着衣柜,也全都是红木质的。沙发往后走几步的背面靠墙,是一大片放了大他原来书架两倍的梨木雕花书架,不过里面放的书都是史平随便买来当装饰品塞进去的。
史溟刚来第一天的时候就已经把书架都翻过一个遍,他挺意外的,史平究竟是不了解他到什么程度,才能导致在这五百多本新书里一本他喜欢看的都没有?
不过也怪不着史平,史溟半靠在沙发上,笔直修长的腿懒懒的搭在前边的小茶几上,静静地抽着烟。
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更不是什么好人,读新闻看报纸研究历史这种面儿上看起来跟他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正常人谁瞧得出来?要是他再跟人说他其实是个没有眼镜的近视眼,近视还是因为看书看太多了,史溟估计自己应该会被人当成瞎说八道的疯子送精神病院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