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143)

作者:晒豆酱 阅读记录 TXT下载

他刚才一直跟随脚步声奔跑,听力及时捕捉到了异动,有个活物躲在沙丘的背面。他爬上沙丘,蒙着眼往下一扑,刚好扑倒,分毫不差。

怀里的动物正在踹他。

周允从远处跑回来,身后边,狼群的围猎已经结束了,一头足够大的雄鹿成为了它们的口粮。只是他没想到,宋捡能跟上狼的速度,还能有收获。

他跑回来一看,宋捡侧躺着,怀里抱着一头母鹿。

“哥,这是什么啊?这是鹿吗?”宋捡在动物的头顶瞎摸,摸到了类似鹿角的东西,“这个能吃吗?”

“是鹿。”周允拍打宋捡的手背,让他放松些,否则这头鹿就要被哨兵的力量勒死了。

“真的是鹿啊?”宋捡摸着它的皮毛。

“是鹿,但把它放了吧。”周允抽出短刀,在鹿角上刻了一个十字,“留下标记,证明这是你的猎物,但是要放了它。”

李韩牵着马跑过来,第一眼,看出这匹母鹿的肚子已经大了。“呦,它怀孕了?”

怀孕了?宋捡的手赶紧再松松,想起了自己摸过的张灵的肚子。

“是。”周允把它从宋捡手中接过来,拍拍它的屁股,母鹿还在惊慌之中,好像跑不动。

宋捡没听到鹿跑远。“哥,它怎么不跑啊,我把它……弄伤了?”

“不是,动物都很狡猾,它在找时机。”周允太清楚沙漠动物的习性,当狩猎者还未放松警惕的时候,它们绝不浪费体力。于是他背过身去,不到两秒,母鹿就跑开了。

速度非常快,立刻消失在沙丘之中。

“它还没到生产的日子,否则受到惊吓,会提前生产,有时会生完了再跑。”周允看着远处分食猎物的狼,“狼的食物一旦够吃,不会额外猎杀,除非是报复。现在它们的食物已经够了,不要杀掉别的动物,特别是正在怀孕的。”

宋捡还想着刚才母鹿的气味,非常特别,闻起来就很温柔。“我没有打算杀它啊……”

“怀孕的动物,都必须放掉。”周允再一次说,“它们会带来新生命,也会给沙漠带来未来。”

“我也想带来新生命,可是我有小不点儿,我不行。”宋捡站了起来,望向血腥味飘来的方向,“哥,现在的头狼在进食吗?”

李韩也看了过去。如此短的时间里,猎物已经被拆开了。

“它已经吃完了,不算饥饿。”周允看向他的狼,“公狼负责守护领地和打架,有时候,母狼群才是狩猎的重要杀手。狼群中,每一匹狼都有相应的工作,等它们吃饱,咱们继续寻找地下水源。”

宋捡点了点头,乖乖地站在小狼哥的身后。“哥,那现在的头狼,是不是把那匹黑色的狼打败了,才成为了首领?”

“必须要打败,要争斗,要用牙齿和力量扯出血,才能证明高位狼的地位。”周允提起这些狼,像提起许久不见的老朋友,这些年,他根本不敢回忆它们,“现在这匹头狼,就是在帐篷里出生的,在你身边长大的,但是它和人类接触不多,所以野性更强。曾经的那匹头狼,是它的父亲。”

“父亲?”李韩感到好奇,“这不就是……大逆不道?”

“狼群没有大逆不道的概念,那是人类的想法。”周允告诉他,“狼就是狼,最厉害的狼才能带领狼群,公狼只要能长大就会想要抢夺,没有一匹狼心甘情愿留在低位,它们会篡权,会打败比自己地位更高的,但也会保护地位低的。而它的父亲,不会因为自己的幼崽挑战自己而愤怒,作为动物,它只会为幼崽的强壮感到骄傲。”

宋捡静静地听着,不由地翘起了嘴角。哥一定是狼群最大的骄傲。

营地里,已经一团乱,不知道放了多少枪。张艺和张牧各抱着一匹荒漠狼进了大帐篷,这两匹狼的灰白色腹毛全部染红了。

“快!取子弹!”张牧急得满身大汗,流民总有不长记性的,永远不相信狼会守护营地。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作为领头人,他也没法统一大家的思想,更何况流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

张艺满胳膊都是沾了血的狼毛。“爸,我只给人取过子弹,没给狼取过啊,我不会啊!”

“不会也得会!快啊!”张牧催促他,自己最害怕的事终于发生了,流民又伤了狼。

“可是,可是……”张艺还在犹豫,自己是大夫,不是兽医,更何况怎么能知道狼的身体结构呢,万一一刀下去划伤重要内脏,那才叫完了。

“别可是了,快取,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救活,也要救!”张牧在旁边帮忙,已经拿来了推刀,把子弹孔附近的狼毛推掉。

他又擦了擦汗,现在伤了两匹,还有一匹黑色的狼跑走了,不知道受没受伤,只希望这些狼千万别有生命危险,否则……

否则……

否则长大了的狼崽子,一定会血洗营地。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哨兵宋捡。

沙漠里的夜晚,总是格外冷。宋捡躺在狼群的中间,心情不错。他们在接近日落的时候发现了地下水的痕迹,是狼先发现了。后来哥用精神丝将自己的嗅觉强化,果真,从沙粒的缝隙间,宋捡闻出了下面有水源的味道。

他像小狗,在沙子上嗅嗅嗅,最后高兴地汇报,等待哥的奖赏。

周允给的奖赏,就是用精神丝在他脖子上绕了几圈。现在电击项圈已经摘下,脖子又空了,那圈疤痕再一次暴露出来,证明宋捡小时候这里一直系着麻绳,是被人牵着走。

现在,周允用精神丝牵着他。

“唉,没有帐篷,可真够难受的。”李韩用厚毯子裹住自己,旁边两条蛇缠都正起劲儿,“你们能不能把精神体收一收,它俩总是往我毯子里钻。”

“小丢很乖的,小丢又不咬你。”宋捡靠在哥的胳膊上,摘掉了布条,可是眼睛没有好转的迹象,怕是枪伤太重了。

现在使劲儿一瘪肚子,还能觉出疼来。

“真拿它们没办法……”李韩没见过两条雄蛇缠成这个样子,“快睡吧,明早还要往营地赶呢,再赶回去,可能要到日落的时候。”

“是啊,小灵姐要是知道我找到了地下水源,一定很高兴,一定会给我一个小孩儿。”宋捡睡不着,鼻尖对着夜空,“哥,我现在眼前有星星吗?”

周允看着一片多云的夜空,又看了看宋捡的眼睛。“有星星,很好看。”

宋捡瞬间就笑了,仿佛眼睛已经看见,和哥一起欣赏着星空。这片星星,从来都是他们的。

李韩转了过去,背冲着两个男人和两条雄蛇。“呕……晚饭吃得有点儿撑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什么打仗还有基地世界观的问题,需要到下一本《向导不哭》里才有解释。这一本算是只接触了一点。

而这七年,狼群已经和人类不亲近了,新头狼和人类更不亲密,它们只在营地远处生活,除了在地下掩体里,流民很少见到它们,所有不相信狼会保护营地。周允回来了,也把狼带了回来,肯定有人会排斥。

第101章 血

帐篷里,张牧彻夜未眠。

两匹灰白色的老狼,正在旁边昏迷。小艺虽然给它们取出了子弹,但是伤得不轻。现在他坐在自己的椅子里,抽着烟,烟灰落在了皮子做的地毯上。

“爸,你别抽了。”天已经亮了,张艺才回来,同样彻夜未眠,眼睛熬红。

“找着了吗?”张牧急急地问,“黑色的那一匹?”

张艺摇了摇头。

“唉……”张牧再一次拿起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爸,要是真的找不着,那怎么办?”张艺同样一筹莫展。

张牧看着那两匹还不知道能否救活的狼,想不出答案。“最好能找着,那匹狼是以前的头狼,狼崽子小时候,那匹狼就跟着咱们营地了。要是它找不着了,怕是……怕是咱们营地里要死人啊。”

“姐夫也派人出去找了,这件事暂时没让我姐知道呢。”张艺当然知道那匹黑狼的历史,自己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看着它带领将近百匹荒漠狼,在营地边缘徘徊。

那时候,因为小狼哥的存在,狼群和营地的关系较为亲密。那时候,每一次母狼生产,都把幼崽放在帐篷里,由宋捡照顾,所以幼崽的存活率很高,狼的数量一直在增加。

鼎盛时期,那匹黑狼真的可以一呼百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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