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婶见兰若居然不当了,一脸懵,那可是一百两银子呀。
掌柜的见状,也急了,连忙喊住兰若:“姑娘,莫非你还嫌一百两银子少了?你要知道,在这镇上只有我能出这么高的价钱,绝对是童叟无欺。”
兰若冷笑道:“掌柜的可别欺负我没见过世面。
我家贵人路经途中,需要银子,所以才让我来典当的,不然你以为如此好的东西,怎么会说当就当。
掌柜是挣钱的好手,自然明白一个道理,能拥有这等水头极好玉佩的人,非富即贵,你若是框了我,到时候得罪了什么不该得罪的人,便有些划不来了。”
掌柜的被兰若说的一愣一愣的,他开始正式兰若。
她神色认真,不似作假。
长得极好,周身的气质高贵优雅,一看就是那种世家大族出来的。
掌柜的也是个明白人,当下就断定兰若不是一般人。
最终和兰若协商,给了五百两银子的价格成交。
掌柜的也不是傻子,这个玉佩一看就是上等货色,若是因为几百两银子真的把贵人得罪了,完全没有必要。
于婶见一百两变成了五百两,整个人直接傻了,妈呀,五百两,她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兰若笑道:“于婶是我和陈哥的大恩人,等陈哥腿伤好后,我们必有重谢。”兰若给于婶画饼。
于婶闻言,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恨不得把兰若和陈亲王当菩萨供着。
兰若有了钱,立刻开启了买买买的模式,先是去成衣铺买衣服,她和陈亲王一人各五套。
后面又给赤脚大夫挑了一匹灰蓝色的布料,算是答谢。
于婶自然也没落下,兰若去聚宝斋给她挑了一根银簪。
于婶见兰若出手大方,一路上高兴的嘴都合不拢。
买了这些东西,兰若又去买了两根猪蹄,五根筒骨,十斤肥瘦相间的猪肉,准备好好给陈亲王补补。
精米面粉又各买了几十斤,最后多给了米铺几十个铜板,要求送货上门。
兰若知道今天买的东西太多了,有点乍眼,米铺的人问她为什么买这么多东西,她都说家里亲人要做寿,以此来搪塞过去。
弄好这些,兰若才想起信还没有寄,她赶紧把信给寄了。
事情全部搞定,兰若和于婶坐着马车回家了,至于送货的两个小伙,也同她们一道。
兰若回到金龙村,赤脚大夫已经回来了,他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头,约莫是给母猪接生的缘故,身上还有一股猪.屎的味道。
“怎么买这么多东西?”赤脚大夫惊讶道。
于婶笑道:“这都是兰若丫头买的,她心疼屋里那个,买的都是给他补身子的。”
赤脚大夫视线落在兰若身上,惊艳的很。
原先他就看过这女娃,那时候她是昏迷的,只是觉得长得很好看。没想到醒了之后,看起来更漂亮。
兰若笑着喊人:“叔,您好。”
赤脚大夫冲兰若微微颔首。
兰若对身后的两个送货小伙道:“把东西搬进去就行了,谢谢。”
两个小伙应声,哼哧哼哧便搬进去了。临走时兰若多给了两人十个铜板,算是感谢。
回到家,兰若第一时间去陈亲王那里晃一下,随后便在厨房忙开了。
猪蹄立刻拿去炖了。然后又炒了一盘满满的回锅肉。
赤脚大夫两口子直接多吃了两碗饭。
陈亲王也多吃了一碗。
他知道兰若做烧烤厉害,没想到做饭也这么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今晚更晚了,明天上午还有一更,么么哒,爱你们。
第100章
“味道很不错,简直比皇宫里的御厨手艺还好。”陈亲王夸赞道。
兰若笑了笑:“陈哥可真会说好话,我这些手艺只是简单的家常菜罢了,和御厨比起来差距还是很大的。”说罢,兰若给陈亲王舀了一碗黄豆焖猪蹄:“这个猪蹄对你的伤口有好处,你多吃些。”
陈亲王笑着接过:“兰兰真是贤惠。”
兰若:“……”这话说的让她不知道怎么接。
兰若尴尬笑了笑,道:“陈哥,你先吃,我已经吃好了,先去厨房烧水洗澡了。”
“好。”陈亲王道。
兰若走到厨房,于婶已经在厨房烧水了:“兰若丫头来啦。”
兰若点头:“于婶,我来烧点洗澡水;”
于婶笑道:“你等下,水马上就烧好了。”
随即又问道:“对了兰若丫头,昨晚你是怎么帮你男人擦身子的?
一个人能忙的过来吗?
要不要让我家老头搭把手?”
兰若丫头没醒之前都是她家老头给小陈擦的身子,那孩子爱洁,一天不擦都难受。
兰若闻言,脸僵了,尴尬笑道:“昨晚我进屋他已经睡着了,昨晚就没有给他擦身子。”
于婶闻言,惊讶了一下,那孩子爱洁,没想到昨晚居然受得了。
兰若道:“婶子,要不这样吧,陈哥的起居还是由叔来照顾,我这边给叔加点银子。他是大夫,知道轻重。
婶子,不瞒你说,我以前没有干过这些活儿,手脚笨就算了,最怕的是碰到陈哥的伤口。”
于婶闻言,想想也是,兰若丫头一看就是富家太太,衣食住行都有专门的人伺候,这些事情肯定没有干过。
老头去照顾也好,有银子。这笔买卖划算。
“兰若丫头,那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我现在就去跟老头说。”于婶笑道。
兰若点头:“好的。麻烦于婶了。”
“哪里的事儿。”于婶摆了摆手,快步出去找老头了。
晚上兰若洗好澡回屋,陈亲王已经被赤脚大夫收拾妥帖了。
“陈哥,叔已经帮你擦了身子了吧。”兰若象征性的问了问,主要还是想缓解两人在一起的尴尬氛围。
陈亲王点头,‘嗯’了一声。
兰若笑了笑,拿起今天折好的被单,熟练打地铺。
陈亲王见兰若把自己围的严严实实,生怕露了半点风情,可她不知道的是,刚刚洗完澡的她,脸蛋泛着诱人的绯红,眼眸里水雾蒙蒙。她本身就是绝色,如今这般,更是平添了几分慵懒的风情,无声的牵动人心。
陈亲王垂下眼帘,不敢再看这幅画面。
兰若打好地铺,吹灯睡觉,压根不知道陈亲王的心理活动。
第二天,兰若早早起床给陈亲王炖筒骨,筒骨大,想要炖出里面的精华,必须要好几个时辰的文火慢炖。
兰若想的很简单,陈亲王是她的救命恩人,人家现在受伤了,她定要把他照顾好,也算是报恩了。
自从兰若醒后,陈亲王就感觉自己生活在福窝窝里。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吃的,味道又好,每次他都能多吃一两碗。
虽然两人没有过多的交谈,但兰若在衣食住行上却是无微不至,把他照顾的很好。
兰若在金龙村的日子简单有趣,每天都在想着给陈亲王进补,几乎隔一两天便去村子里,买村民们生蛋的老母鸡回来炖或者炒。
这一来二去,村子里都知道了兰若这个人。
兰若长得漂亮,出手大方,亲和力强,没几天就打入了金龙村一群大姑娘小媳妇儿里。
于婶见兰若每天除了和她一起去挖野菜,便是去找村子里的小媳妇们聊天,也是乐见其成。
陈亲王休养了半个月左右,基本上可以下地了。兰若在村子里的木匠家定了轮椅和拐杖,没事就推着陈亲王出来转转。
金龙村虽说地势偏僻,但有山有水,风景秀美,最适合修身养性。
兰若把陈亲王推在村子里走了一圈,大姑娘小媳妇儿瞬间就炸锅了。
话里话外都在羡慕兰若命好,嫁了一个英俊不凡的夫君,最主要的是兰若出手大方,很明显她的这个夫君是个有钱人。
村子里的日子过的清贫,大家基本上一个月才能吃上一顿肉,像兰若这般顿顿吃肉的,在她们眼里妥妥的有钱人,可不就羡慕嘛。
陈亲王听到众人的夸赞,眼眸里的严肃消散许多,放下了王爷之尊的架子,笑着对那些夸赞他们的人说谢谢。
兰若被陈亲王的话闹了个大红脸。
回到家,兰若支支吾吾道:“陈哥,村子里的那帮人都是瞎起哄,让你笑话了。”
陈亲王笑道:“他们都很淳朴。这里我很喜欢。如果能和妻子在这种地方生活一辈子,也不失为一件美事。”说罢,陈亲王视线落在兰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