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徒(11)

因为醉酒,床上的人微张着嘴,呼吸有些粗重,屋子里还带着淡淡酒气。

林知乐觉得有些醉人,不自觉的迈步走到床头边,蹲在一角,眼中盛着满满柔软。

客厅电视机里传出一声声新年的敲钟声,还有主持人齐声说的“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林知乐声音很低很轻,跟着电视机里的祝福一起说出了口。

自从跟周寻在老房子重逢之后,林知乐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掌控,不然他不会在明知周寻在家的时候放肆的出现。

其实他今天是跟周寻一班火车回来的,两人之间隔了四节车厢。

现在,他们只有咫尺距离,他一抬手就能摸到周寻散乱的头发。

林知乐也这样做了,他刚抬起手,还没碰到周寻。

醉酒的人无意识中抬起拳头对着林知乐就用力甩了过来。

林知乐被突然挥出来的拳头差点打在脸上,他后退着跌坐在了地上,脑中想着要是周寻醒了,该怎么跟他解释他会半夜出现在这里。

结果床上的人依旧是双眼紧闭,只是换了个姿势,喃喃了几句呓语,人还处于沉沉睡梦中。

林知乐说不出自己此刻心里的感觉,周寻的警备心理这样重,一切都是他造成的。

他恨不得周寻刚刚的那一拳真的打在了他脸上才好。

林知乐在地板上坐了很久,动也不动,最后无力的站起身,慌乱又迅速的给周寻盖好了被子,从他的房间里退出来。

落荒而逃。

第9章 大点好,大点不会嫌弃我老

第二天周寻醒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阳光透过半开的窗帘照进了小半个卧室,被子上都是暖烘烘的光晕。

过去跟林知乐在一起的十几年,就跟现在的暖光一样太过美好,以致于让周寻都忘了,美好的一切都是短暂的,转瞬即逝,事与愿违、求而不得才是人生常态。

能一直拥有美好的人太过幸运,而周寻并不是幸运的那一个。

酒醒了,该发泄的也发泄过了,日子还得照常过。

周寻下床,看着床头边的那一小片还没干透的水渍出了神,他记得昨晚自己把杯子摔碎了,然后自己起身把杯子碎片处理了?

周寻实在记不起来,身上还带着些宿醉过后的酒气,他直接进了浴室,出来之后跟平时一样,精神抖擞,看不出一点异样来。

叶云清三人吃过午饭来的,来的时候周寻正在客厅茶几上吃饭,他把昨晚剩的饺子热了热,边吃边看重播的春晚。

叶云清用手指头杵了杵韩皓铭的胳膊,后者会意,开口道:“寻哥,我一个朋友,去年年底才来北京定居的,平时工作忙,没时间聚,现在都放假了,想着约个时间一起出去吃个饭,到时候你跟我们一起去呗,反正你也没什么事儿。”

周寻夹了一个饺子,蘸了点醋,整个塞嘴里了,“你们别跟我整那些个有的没的,有话还不好好说,拐弯磨角的,不就是想给我介绍对象嘛,去呗。”

韩皓铭没想到周寻这次这么痛快,其实追周寻的人真不少,毕竟周寻的长相在这摆着,性格也是爽快实在,相处久了,很难不喜欢。

他们这些朋友,以前也没少给周寻张罗过,可是不管是主动追他的,或者是给他介绍的,一律都被周寻拒了,一般都是连面都不愿意见。

这次居然这么痛快就答应了,反而让他们有点摸不着头绪。

不知情的叶云帆最先来劲,“寻哥,你是要给我找个嫂子了呗。”

周寻笑笑,“给你找个嫂子。”

“寻哥,既然你都答应了,到时候我跟云清就不跟着你一起去了,你们自己聊更自在一点,”韩皓铭说,“等我确定好时间,到时候跟你说。”

“行。”

“我这朋友吧,长得不错,性格也挺好的,今年三十五了,三院的外科医生,现在已经是科室主任了。”

“大点好,大点不会嫌弃我老。”周寻说。

“寻哥,你可一点都不老,看着年轻着呢,要对别人来说,岁月是把杀猪刀,对你来说就是美容刀,”韩皓铭说得夸张,手脚并用,“你把衣服一换,跟我去学校里转一圈,保准人家都得管你叫学弟。”

其实周寻是真的一点都不显年纪,身边的人,包括他自己也这么认为。

周寻自己也从来没把年纪当回事儿过,人总是一年比一年老,不可能倒着长,不可能越长越年轻。

但凡事都不能让自己心里的那个人说,因为只有那个人说的,才是最能戳人心窝子的。

“快得了吧,老了就是老了。”周寻说得有点丧气。

韩皓铭这回有点拿不准了,“寻哥,你不会是接受不了比你大的吧,我那朋友,真挺好的。”

“不是,我对年龄没要求,比我大点儿挺好的。等我回头见了,要是觉得合适,就处处看。”周寻专心看着电视,说得漫不经心。

叶云清都快哭了,他向来多愁善感,“师傅你能这么想太好了,你一个人,我总是不放心。”

这几年他看着周寻自己一个人,身边也没个人照顾着,他自己也不可能跟周寻天天在一块,到底身边还是有个人才让人放心。

韩皓铭看着叶云清的表情,赶紧打住,“媳妇儿,走,我带你们出去玩儿去。寻哥,跟我们一块儿去呗,滑雪去,云帆年前就看好场地了,就这一家过年期间还开。”

周寻犯懒,不想动弹,“你们去,我在家歇着,昨晚上喝了酒,不想出门了。”

他们也不硬拖着周寻,让他在家好好休息。

三个人走后,周寻拿着手机,从昨天晚上开始他手机就没停过,拜年的,群里发红包的,一直震动个不停。

昨晚上没心情,现在他捡着几条紧要的回了,在公司群里发了几个大红包,又给刚走的三个单独发了之后把手机直接扔在了沙发上。

最后相亲定在了初五,周寻也趁着中间这几天跟朋友走动了一下。

初五一大早周寻就起了,他在卧室捯饬了半天,找了身显年轻的衣服穿上了,特意挑了一件白色高领毛衣,林知乐那个小崽子,在他身上留的印子,这么些天也还没消完全,身上还是青紫一块一块。

周寻回想那天下午,只觉得自己还能留下一口气在,都算林知乐有良心的。

他心底骂了林知乐一句小畜牲。

穿好毛衣,又找出一件搭配白毛衣的修身黑色长裤,显得一双腿又直又长,臀型圆润又挺翘。

穿好衣服,他又拾掇了半天,把胡子刮干净了,又往身上喷了点古龙水。

周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又想起了老房子跟林知了那稀里糊涂,荒里荒唐的下午,周寻很想抽自己一巴掌。

韩皓铭给的餐厅地址离他们住的地方并不远,周寻不想开车,他想走两步,也想让风吹吹他脑子里的糊涂账,清醒一下。

到餐厅之后又有些后悔,他本来为了穿着显得年轻些,就没穿臃肿的羽绒服,外面穿了一件敞口灰蓝色长款大衣,脖子上随意搭了一条藏青色羊绒围巾。

周寻平时不会这样打扮,现在看起来很是骚包,但是实在不禁冻,路上虽说只用了十几分钟,他到餐厅门口的时候,脸跟耳朵也都被冻得通红,开门的时候手都僵了。

跟他一起进门的男人替他把门打开,周寻低声道了声谢。

男人跟周寻差不多高,声音温和,“不客气。”

韩皓铭知道周寻的性子,选的是周寻爱吃的铜锅涮羊肉,厅内几乎满位,装修高档,即使是大厅内,每个座位之间也都是用红木镂空雕刻的屏风做为间隔。

他按照信息,跟服务员确定了预定的桌号后走了过去。

对方还没来,周寻把大衣跟围巾脱下来,搭在了椅背上,随后坐在了靠着木质屏风的一边,刚坐下,刚刚门口给他开门的男人就站在了他的身侧两步之远,标准的社交距离,不远不近。

“周先生吗?你好,我是韩皓铭的朋友,我叫陈睿。”陈睿说完伸出一只手。

周寻只觉太巧,面带微笑站起身,伸手跟陈睿握了下,“你好,我是周寻,真是巧。”

相比周寻,陈睿着装更正式,衬衫西裤,头发偏分梳好,长相周正,整体感觉跟他的声音一样,稳重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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