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哭了,我这不是没事么,”他结结巴巴地安慰,想动又动不了,“真的,没烧傻,暂时也不会……那什么。”
他不敢在冯楚英面前提“死”字,说一回就要挨骂一回,虽然他本人不太忌讳,可是小王爷骂人属实是有些凶的。
“别担心,云无心肯定能找到解药,再说了,离三十岁还早呢。”
宋凌说着说着自己心里也难受起来,他以前从来没有怕过死字,从五岁懂事起,西京道的责任就担在了肩上,死在西京道被他视作自己这一生的宿命。
死有什么可怕的呢,他完成了父母和太姥爷的期望,实现了自己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他死而无憾。
可是如今,看着冯楚英冷冰冰的一张脸,眼神几乎带着些恶狠狠的意思盯着他,他却突然舍不得死了。
小王爷还小呢,才十八岁,要是自己真的过两年就死了,往后那么多年,谁来保护她呢?
他好想、好想活下去,好想长长久久地陪着她,无论她是什么身份,小王爷也好,冯姑娘也罢。
陪她去京城,带她去西京道,男人嘛,在喜欢的人面前多少都有点孔雀开屏的心理,他想带她去看看自己打下来的疆场,带她去承平公主的墓前放上一把鲜花……
他攒了点力气,伸手指去够冯楚英的手指,快够到了又有些迟疑地停住。
冯楚英盯了他半晌,丢掉手中帕子,突然做了个跟她一贯的性格很不符合的动作。
她伸出小拇指,勾住了宋凌的小拇指,缓缓收紧。
“你答应我,不许死,咱们拉钩。”
宋凌也用力收紧了手指,缓缓绽开一个笑容:“嗯,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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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竹月从前不显山不露水的,衣着首饰都挺朴素,半点看不出豪富之家的气派,这回好不容易得了老太君的吩咐,一个人全权操办婚礼,这一套流程办下来,半个容城的人都震惊了,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财大气粗。
从靖海王府正门出去,半条街都被肃清了,两侧的摊贩得了大笔的补偿款,约定好婚礼前后三天都不出摊,把地方空出来让给冯家用来招待观礼的百姓,街两侧原本种植的是柳树,尹竹月觉得不够喜庆,三天之内被移植上了满树红花的木棉。
待得进了靖海王府大门,原本荒草丛生的鱼池子周围被镶上了洁白的汉白玉雕花栏杆,空地上倒是没有过多的装饰,只是用几棵半人多高、颜色艳丽入伙的珊瑚树摆了摆景,配上池子里的“宰相”们,让人有种误入龙宫的错觉。
婚礼的是在傍晚,与寻常男女的婚礼不同,不是新郎等待新娘进门,而是新娘等待新郎从靖海王府外头进门。
从府门到正堂,长长的一段路全部铺上了华丽的红毯,两侧廊柱上镶嵌着硕大的夜明珠,折射着灯火,流光溢彩,璀璨异常。
宋凌是骑马过来的,一身大红喜袍,愈发衬得俊颜如玉,身姿如松。
他抬起眼,一眼望到红毯尽头。
尽头没有头顶盖头的新娘,只坐着一个盛装打扮的小王爷。
按照习俗,成婚之时,当由父兄将女子交到未来夫君的手上,而此时此刻,小王爷就坐在红毯尽头,手里捧着一块灵位,灵位上被盖上了红色盖头。
观礼的百姓都不觉得哪里不妥,有些心软的已经暗暗抹起了眼泪,直叹武安侯是个痴情种,又夸赞小王爷心疼妹妹,竟然亲自捧着灵位替她完婚。
可宋凌的耳里完全听不见这些有的没的,他的满心满眼,只剩下那个噙着一丝笑坐在红毯尽头的人,一步一步,顺着脚下的红毯,走向心里的人。
丝竹声响起,屋外的爆竹也被点燃,人群说着恭喜的话,空气里弥漫着喜庆的烟火气。
仿佛一场真正的婚礼一般,喜庆圆满。
第六十章 皇家手足,搞不懂搞不懂•★
宋琮午睡醒来,热出一身薄汗,福宁殿的门窗都关着,有些闷。
他微微撑起身子,两条手臂折叠着枕在脑后,直勾勾地看着帐顶。
西京道传来消息,说闹了黄雾。
钦天监那一帮不怕死的在朝堂上大放厥词,说什么“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瞀无识,故其咎雾。”又说什么“雾乃百邪之首,警示之兆。”
宋琮知道这帮人的意思,他杀的百官,是有些多了。
但不杀不行,不说别的,就两年前,一帮子吃得脑满肠肥的老东西跟他死谏,说他穷兵黩武,不该有北伐的心思,有几个仗着年纪大,当着文武百官一边威胁要自尽一边把主战的宋凌骂得狗血淋头。
宋琮当场没发作,扭头便让江柏去查账,好家伙,一连拽出好几头硕鼠,自己当着官,老婆揽着钱,他说怎么北伐跟掘他们祖坟似的呢,原来人家组团在江北干没本钱的买卖呐!
把江北的难民偷渡到江南,改变户籍,或发卖为奴,或收取大笔赎身金,江北百姓人心惶惶,为了能到江南落户,宁愿倾家荡产或是自卖为奴,这些人当真是好算计。
宋琮拿到证据的那天,那帮人就在殿外静坐着,个个梗着脖子还挺大义凛然的,宋琮没有假手他人,摆完证据自己拎了把剑就开始杀人。
一连砍了七八个,龙袍上全是血,形容狰狞,令人心胆俱寒。
乱世用重典,宋琮十五岁开始从外戚手中夺权,一路杀过来,身上的血就没干过,他和宋凌不太一样,宋凌是将门,他手上的血再多,都是来自于敌人,但宋琮手上的血却要复杂得多。
血亲之血有之,权臣之血有之,宫妃之血亦有之。
少年天子不好当。
想要中兴天下的少年天子更不好当。
扯你妈的黄雾示警。
看起来是朕最近杀的人少了,一个个的心思又活泛了起来。
宋琮烦躁得翻了个身爬起来,坐在床边生闷气。
门被吱呀一声推开。
敢不通报就进来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江柏。
而他敢不通报就进来的事情也只有一件,那就是有关宋凌的。
江柏手里捏着一张薄薄的绢布,上头密密麻麻写满了小字,宋琮接过来看了两眼,皱眉道:“这谁写的?字也太丑了。”
江柏慢吞吞道:“是云城锋四。”
宋琮“嗤”了一声:“啰啰嗦嗦,不知所云。”
刚说完就看见了关键词“武安侯大婚”。
宋琮憋了口气继续往下看。
锋四热衷于各路文艺作品,但是本人却半点天赋也无,一封信写得啰里啰嗦没个重点,前言不搭后语。
但这并不影响宋琮生气。
“你看这句,说我哥跟一牌位拜堂,还满眸深情,不可逼视,令人唏嘘,”宋琮难以置信地伸手戳着那绢布,“难道说两年前我哥真背着所有人和那冯家姑娘情定三生?”
宋琮说完自己觉得甚有道理,还发散了一下:“你说他现在这里”,他指了指脑子,“还正常吗?该不会思念成狂,已经彻底疯掉了吧?”
江柏也皱着眉头使劲儿回忆宋凌离京之前的模样,最近一次见宋凌应该是在宫里的除夕家宴上,当时瞅着……
挺正常的吧?
宋琮担忧地抖了抖绢布:“这你就不懂了,周太医说,这心病,平常是看不出来的,尤其是那些遭遇过重大刺激的人,比如说从战场上退下来的,他们得心病的几率比常人高得多,我记得有几个我哥从前的手下,平日里和正常人无异,可是一旦听见号角声,立马浑身战栗,手脚僵直,别说拿武器了,站都站不稳……”
江柏也很忧愁,忧愁之余还不忘习惯性地敷衍皇帝:“陛下博学。”
宋琮只当他在放屁,伸手撑着腮帮子:“你说我哥多惨,中了毒,还得了疯病,这可怎么办!”
提到毒江柏倒是想起来一件事:“对了,那千日醉,周太医有给什么说法吗?”
宋琮摇摇头:“没有,周太医说打算在动物身上试试才能有结论。”
江柏道:“我后来又查到一点消息,说这个毒,它来历特殊,是西边儿有人豢养的一种蛊虫分泌的毒素制成的,那蛊虫的炮制就很古怪,要用到上百种毒虫,炮制之后活下来的蛊虫会变成全新的物种,会像蜜蜂采蜜一样主动去采集毒素,然后酿成这千日醉,千日醉不仅能让人呈现一种醉酒的状态,还能在不知不觉之中化去内力,侵蚀血肉,等到醉满千日,人便虚弱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