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脚下的路又拐过了一个大弯儿,柳暗花明,眼前豁然开阔起来。
刚才就隐隐约约能够听见的“哐哐”声没了遮掩,直接灌入耳中。
那是一处视野开阔的采石场,数十台巨大的木制器械,造型古怪,身上安装着各种铁器,砸石、搬运,一气呵成,只靠两人和一头——
一声清越的叫声响起,宋凌吓了一跳,这才发现给这些古怪器械提供动力的是一头年轻的象。
大象脾气温和,力大无穷,那小山似得器械凿完石头,工人挑选合适大小的,两人一边,将石头固定好,一人扶着一人绕去器械后方,后方有个小小的方向轮,上面缠着衬着钢索的绳子,钢索经过器械上复杂的几道结构,上千斤的重量,经过层层布置之后,最后变成一个人就能通过方向轮操控。
等装完一车,一人吆喝一声,那象便甩甩鼻子,缓缓迈开步伐往前走。
“这个东西,哥哥给它取名叫做扶摇,它是根据墨家典籍中的几种攻城器械,经过杂糅改造而来,哥哥又听说十万大山里有的部族有豢养大象的习惯,于是便将其等比放大、加固,使其足够承载更大的拉力。”
冯楚英说起小王爷的时候不自觉笑起来。
“哥哥在容城养了数百名工匠,其中有一大半是墨家弟子,另外一些是前几年从江湖各处搜罗来的机关高手,从前乱世,这些人的手艺最大的用处就是造杀人的工具,有许多人不愿意做这些事,但荒年靠手艺很难活得下去,哥哥便四处打听,将他们举家搬迁到容城,好吃好喝供养着,又搜罗古籍,命他们钻研改进,这些人都非常优秀,往往只要把想要的功能说个大概,他们就能摸索着做出实物,”
宋凌忍不住感叹道:“朝廷南迁二十年,西京道几乎沦为辽人的牧场,失去庇护的,不止是中原的百姓,更是传承了千年的文化积累。”
宋凌的太姥爷虽然是个老兵痞,但却有些附庸风雅,喜欢搜罗古籍,尤其是那些早已失传的食谱,当年朝廷南迁,兵荒马乱的,但凡有点家资的都担心沦为辽人过冬的口粮,二十年前举家迁到江南的百姓有数百万之巨。
这些百姓之中不乏名门之后,甚至还有孔圣人弟子的后人,乱世之中,人命尚且难以保全,又哪里顾得上那些祖先传承下来的珍贵古籍。
宋凌记得自己十一二岁的时候,混迹军营里,和年纪相仿的新兵们处得甚好,偶尔休沐,还会去同袍家做客,有那么一回,同袍家是开小饭庄的,几个半大的小子在店里疯玩,不知怎么把桌子弄翻了,宋凌发现那桌子底下的地砖缺了一块,桌子站不稳,店家便拿了本旧书垫在桌角,捡起来一看,破破烂烂的,封面上几个字却不似凡品。
他心想太姥爷喜欢古籍,这东西看起来年份不小了,不如讨要回去给太姥爷看看,哪知道拿回去太姥爷一看,差点没落下泪来。
那是一本失传已久的《纵横家书》,是春秋时期纵横家的典籍,从前他只听说过,却从未见过,哪想到如今却被人用来垫了桌角。
宋凌后来特意去问了一回,才知道那店家也是从汴京逃难到江南,家中略有资产,逃难路上遇到一户人家儿媳刚刚生产,瘦得皮包骨头没有奶水,孩子饿得直哭,瘦弱得跟小猫似的光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他们于心不忍,便把自己的口粮和银两分给了对方一些,对方一家子感激涕零,连连磕头,最后年迈的家主把这本书送给了他们。
他们只是普通商户,连字儿都不识得几个,哪里知道这本书的珍贵之处,但毕竟是人家一番心意,便收着了,几年之后几乎忘了那书是哪里来的,随手便用来垫了桌角。
战乱二十年,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多少沧海遗珠,多少明珠蒙尘。
冯楚英也叹了口气:“哥哥很早就开始派人专门搜罗古籍,靖海王府后院有间屋子,里头都是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找起来不容易,但买回来却便宜得很,有时候甚至都不用钱,给两个包子就能换回一沓。
哥哥不喜欢那些讲为君为臣之类的大道理的书,独独偏爱墨家,他说岭南这天高皇帝远的,君君臣臣都指望不上,还不如做点实事。”
宋凌微微抿唇,虽然之前就已经看过了小王爷的织机作坊,当时小王爷眼睛亮亮地跟他说,那只是他的试验场之一,如今见到这些庞大又高效的器械,仍然是忍不住心神震颤。
“这些东西的设计图纸和工匠只有靖海王府有,而且当时设计的时候把核心部位设置成了一个黑盒,无法被拆开,若是暴力拆解,核心装置就会自动损毁,这些商户想要用这东西,便只能乖乖让利,不过他们也占了便宜,有了这些东西的助力,他们开采资源和运输的效率何止提高了十倍。”
宋凌忍不住叹道:“小王爷太厉害了!”
冯楚英不知怎么的,却从这话里咂摸出了一丝酸味儿来。
这些东西的确是哥哥钻研出来的不错,但哥哥却并没有能够等到这些大家伙真正被投入使用的那天,冯榕海所做的,是把他脑子里的所思所想,那些前瞻性的、甚至是异想天开的想法记录了下来,而真正遵循着他留下的架构计划一步一步把想法变成现实的,却是冯楚英。
是她不断地通过实践来完善冯榕海的手稿,是她带着工匠一次又一次地设计和制作,也是她换上女装亲赴十万大山,亲自盯着这些东西被套上大象,投入使用。
她此前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哥哥想做的事情,便是她的责任,但如今,面对着宋凌,她却又生出一丝羞耻的攀比心来。
于是冯楚英脱口而出道:“我不厉害吗?”
宋凌下意识看向她,眼神闪过一瞬间的茫然。
这……语气如此熟稔,这位冯姑娘还真是……
挺自来熟哈!
冯楚英见他露出自己再熟悉不过的茫然模样,心里忍不住好笑。
宋凌回过神来,移开目光,正色道:“小王爷运筹帷幄,想来具体的统筹实施都是冯姑娘在做,冯姑娘年少有为,在下自然钦佩。”
冯楚英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心想这王八蛋一本正经起来真没意思。
心一横:“那你说是我哥厉害还是我厉害?”
宋凌浑身一震,眼神一瞬间难以言喻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脑子里浮现出了那道困扰古今无数男性的终极问题——
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第三十九章 真难养
绕过采石场,在市集短暂地停留了半天与丛林王他们汇合。
山里的市集还挺繁华,不仅仅周边的部族来交换生活物资,更有大量商户留驻在山里做项目的家丁和伙计会拿这一个月一次的市集当做山里仅有的消遣,午间人声鼎沸之时,繁华程度并不比容城周边一些小城差。
丛林王见到女儿眼睛一亮,托着瘸腿急走几步,看见了一旁的宋凌,步子一顿,两手背在身后,摆出个威严的架势来。
宋凌老老实实行礼:“冯叔叔。”
冯二爷对他没个好脸,意味不明地“哼”了一声,又飞快地瞥了女儿一眼。
大约是见女儿脸色还不错,冯二爷又硬气起来了:“不是说不回来了吗?”
冯楚英凉凉地看了他一眼,脚尖挪了挪,似乎有掉头就走的趋势。
冯二爷忙道:“来都来了!”
众所周知,这四个字的杀伤力等同于“大过年的”以及“他还是个孩子”。
所以冯楚英决定不跟他计较。
“走走走,先去吃饭,早就准备好了,都是你爱吃的。”
宋凌暗自好笑,心想这冯二爷与二夫人脾气还真是差不多,颇有夫妻相。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怎么这冯姑娘看起来比双亲都要老成持重得多,倒是更像小王爷。
然后想到这里,脑子里又跳出冯姑娘突兀的那一句“是我厉害还是我哥厉害”。
好像……也不是那么老成持重的样子。
这么一想,宋凌觉得这一家三口真是有意思。
因为南山部族旧址地处深山,最终一同前往的人并不太多,原本按照冯楚英的计划,冯二爷是不用去的,但冯二爷难得才见女儿一次,梗着脖子装听不见,冯楚英一个不留神,他行李就背上了,冯楚英只好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