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道:“省着点用,还不知道得在这林子里待多久。”
宋凌收起刀:“有驱虫的你怎么不早点拿出来?”
云无心振振有词:“刚才那些虫子都没毒,咬了最多就痒一会儿,这会儿我看见带毒的了,不撒点不行了。”
说着给前头的护卫也分了药粉。
翻过一座山丘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道瀑布,水幕从半山腰上垂直落入深潭之中,发出巨大的声响,迸溅的水汽氤氲而上,此时已是正午,阳光照进来,在潭水上方勾出了一道彩虹。
潭水清澈见底,隐约可见一尺长的大鱼在水里悠然逡巡。
林子浓密,树种多为阔叶类高大乔木,走在林子里经常很长时间感受不到阳光,林子里潮湿闷热,几人均是一身的汗,此刻乍见透着寒气的潭水,纷纷洗了把脸,凉意激得人一颤,乏意都去了几分。
云无心忽然道:“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
带路的是千金谷的外门弟子,闻言一怔:“谷主,这条路虽然偏僻,但此前我们已经走过一趟,沿路也找到了门内师兄弟们留下的印记,应该没有问题。”
宋凌这会儿也直起身来:“有东西在盯着咱们。”
宋凌手里捏着一根削尖的登山棍,说着猛然一动,朝着一个方向投掷过去。
木棍裹挟着不轻的力道扎向灌木丛,却见那灌木丛豁然炸开,从纷飞碎叶之中探出一只手来。
那只手筋骨突出,皮肤是丛林里常见的黝黑,只轻飘飘地一带一攥,先化了力道,随手刺耳的“嘎吱”声响起,小臂粗的登山棍被生生攥裂,碎成了柴禾。
“什么人?”宋凌沉声问道。
从灌木丛后走出来的男人古怪地看着他,“啧啧”叹道:“年纪不大,脾气不小。”
又拍了拍手上的木屑:“力气也挺大的,就不怕伤着人?”
宋凌道:“鬼鬼祟祟暗中窥视,伤了又如何?”
男人却展颜一笑,笑容有几分阴森:“可惜你是个花架子,伤不着我。”
说着往前走了几步,宋凌注意到他走路有点瘸,明明是一身悍厉之气,配上他古怪的笑容,整个人气质多了几分阴郁和捉摸不定。
习武之人,一个照面多少就能判断出对方深浅,宋凌如今没了内力,可眼前这人虽说是个瘸子,但从他的气息和步伐来看,都可以看出是个高手,若真对上,还真不一定能讨着好。
传说十万大山之中匪盗横行,两人对此倒是有些准备,此番进山因为时间比较赶,头一批进来探路的千金谷弟子还没能传回消息,原本想着,以宋凌的本事,一路上即便遇上些蟊贼也是小菜一碟,但谁能想到这地方还盘着这么一位狠角色。
犹豫间四周噼里啪啦又掉下来十来号人,个个身上披着藤萝,绿油油的藏在高高的阔叶林深处。
若是在宋凌习惯的黄沙草地上,十丈开外的老鼠洞都逃不过他那双眼睛,可在这绿油油的阔叶林里,飘飘忽忽的白雾之间,他和云无心瞎得异曲同工。
被人包了饺子都没发现。
好汉不吃眼前亏,两人连同几个护卫全被五花大绑带走了。
这些人口中说的是官话,但口音有点怪怪的,不时还蹦出几句俚语,宋凌也听不太明白,只大致知道那汪寒潭是个什么了不起的神圣之地,那道瀑布被称之为“神女的衣带”,对十万大山里的俚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他们几个胆大妄为的竟然在里头洗脸犯了大忌讳。
一个时辰之后,几人被带到了一个半山腰的村寨聚居地,寨子里来来往往的全是精壮的汉子,宋凌暗暗咋舌,这里少说也有七八十号人,看样子都是好勇斗狠之辈,这么一股人,在十万大山里完全就可以横着走了,若是心存恶意,那就是妥妥的心腹大患,怎么没听小王爷提起过?
那为首的瘸腿人进了个四面敞着的竹楼,往竹制的椅子上大马金刀那么一坐,椅子嘎吱嘎吱叫了几声,仿佛不堪重负。
宋凌几人被带进来,身后杵着几个拿着朴刀的大汉。
瘸腿人伸手捏了个粗瓷碗,吨吨吨喝下去一碗水,抹了抹湿漉漉的短髯,露出一个有些狰狞的笑来。
“胆子不小啊,这么几个人就敢闯进十万大山,说说,来干什么的?”
云无心行走江湖,有那么一招百试百灵的保命之道。
“我们是千金谷的大夫,来这里寻几味特有的草药而已。”
一般的江湖人听到千金谷三个字基本都不会为难,哪怕是再没见识的,没听过千金谷,也知道不与大夫交恶的道理。
瘸腿人却不买账,反而盯着两人饶有兴味地上下打量。
半晌,他略略倾身往前,露出一个努力慈祥实则狰狞的微笑:“看着都平头正脸的,成亲了吗?”
云无心:……?
宋凌:……什么玩意儿?
见两人都下意识地摇头,瘸腿人讪笑一声:“我的名号你们外面的人怕是没有听说过,不过这十万大山里的土王们,都尊称我一声丛林王,如今我女儿正好缺个夫婿,我看你们倒是年纪合适。”
宋凌一怔,丛林王这个名号,他在祭月大会上听过一次,是小王爷主动问丛林王有没有来参加祭月大会的。
至少从小王爷的语气来说,他与这位丛林王之间,不是敌对的关系。
胡子拉碴的丛林王目光肆无忌惮地把俩人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一边看一边又问道:“你俩谁医术好?”
这没什么好骗的,云无心老老实实道:“我。”
丛林王点点头:“唔,医术好,这个职业倒是很不错,稳定,体面,适合婚嫁。”
云无心:……?
丛林王又扭头去看宋凌:“你呢?你有什么优点?”
宋凌忙摇头:“没有。”
丛林王生气道:“那你有什么用?”
宋凌:……
竟有些惭愧。
云无心被这无厘头的对话给气着了,不过脑子道:“你看不见么?他脸长得好,总是个优点吧?”
宋凌:……你就是这么当兄弟的?
丛林王颇以为然地点点头:“有道理,脸长得好也是个优点,至少以后孩儿长相有保证,平常就算放屋子里摆着也开心,不错,也适合婚嫁。”
宋凌:?!
云无心很不厚道地笑出了声。
丛林王又道:“但是我只有一个女儿,嫁给谁好呢?很难抉择啊!”
云无心一指宋凌:“嫁他,他没爹没娘,有钱有房。”
丛林王大喜:“这个好,我女儿嫁过去还不用受公婆的鸟气!”
宋凌不甘示弱:“嫁个大夫,一辈子生老病死不担心,出门行走江湖地位高,皇帝见了都得客客气气。”
丛林王深以为然:“你这么一说,也有道理。”
于是又把目光挪到了云无心脸上。
云无心气得翻了个白眼。
后头拿着刀的一个大汉瓮声瓮气道:“咱们少当家的是女中豪杰,不如两个都收了。”
丛林王一拍桌子:“好主意!”
“来人,把他俩收拾收拾,前不久少当家不是刚送来一批新衣服么,挑两身好看的,给他俩换上,再去杀几头羊,吩咐下去,今晚少当家的成亲,大伙儿一起高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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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都说了,一起来
两人果真被关进了一间还挺干净的竹楼里,几个护卫被关在另一边,在云无心的暗示下,都没有反抗。
一来,这丛林王身份古怪,至少应该不是恶贼,犯不着以命相搏,二来,这一上来就招亲,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不如静观其变。
晚些时候,两人被带到竹楼后的溪水里洗了个澡,果真给换上了两身新衣服。
月白的锦袍,还是新的,绣着精致的暗纹,这东西绝不可能是十万大山里出来的。
“这是蜀锦。”云无心摸了摸花纹道。
蜀锦在容城都算是奢侈品,平民穿不起,商户不能穿,也唯有一些骚包的权贵才会穿着招摇过市,靖海王府里年年都有人送来蜀锦,但几位夫人朴素惯了,小王爷又嫌这料子花哨,是以很少穿上身。
俩人穿着干净的新衣回来,丛林王竟也换了一身差不多款式的衣服,还修了胡须,宋凌这才注意到,他不仅一条腿瘸了,另一只手也没了,代替左手的,是一只精钢的钩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