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乐:“…………”
慕容寂华带上前文那个薄的不行的手套,低低笑了笑,身影就压下来了:
“男人,你不会是在吃醋吧。”
“……”
“呵,本少就知道,以本少的魅力帅气英俊多金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怎么会有人能不爱上我?——对,我早就知道,哼。”
谁他妈昨儿突然红着脸钻到鬼屋蹲着去了。
何君乐没拆穿他,也没辩驳什么,只从下往上看着,然后忽然伸出手捏住对方的耳垂。
慕容寂华忽然就觉得呼吸停滞了一下。
631.
“有几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说。”
“第一件,公主很强,至少掰手腕,她是我二十年人生中见过最强大的对手,”
“那——”
“不过你放心,我是无敌的,不会把你输掉。”
“……谢谢您嘞。”
“第二件事,慕容,我建议你——”
“说,男人,有什么东西是本少不能满足你的,呵?”
632.
“——我建议你还是当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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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原则问题我们不退让。
古诗词用过了,让我想想还有什么方法发车。噗嗤,这样对抗绿江真的好吗23333333
第58章 【受视角】心意
0.
“姓名?”
“何乐乐。”
“年龄?”
“六岁……”
“你怎么一个人来报道, 你父母呢?”
“我不记得了。”
“……啊?”
“我说,我不记得了。”
-1.
我的名字是何君乐, 十九岁。
这个名字并不是我的本名,我的本名叫何乐乐……太难听了,成年之后,我就把它改掉了。
真的, 忍受这个搞笑的名字足足十八年真的是我的极限了。
-2.
我零到六岁之间的人生荒诞无聊,也许是因为太小不懂事, 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 有些东西实在是想不起来,但是谁在乎呢?
反正等我六岁生日那天早晨,我好像突然就醒了, 那之后的记忆变得无比清晰。
一个家,一个干妹妹,一个青梅竹马, 一笔财产,这是我新人生的全部。
-3.
沫儿是我的朋友, 我的青梅竹马,苏家对我很好, 没有他们, 我和雪茹也许就是另一番人生了……不好意思, 偏题了。
初中的我开始认真学习, 我的学习成绩很好, 用老师的话说, 学习天赋极高,不管是学校课程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我都能一学都会。
他们说,我是天才。
我喜欢上了被称赞的感觉。
-4.
但,即使如此,在回忆起初一和初二的那段日子,我还是得说,我真是比虾米还蠢的家伙,真是活该被人欺负。
我很懦弱,很自卑,很脆弱。
基本只靠一个人生活的六年小学时光并没有让我学会坚强,骨子里的怯弱和卑微让我在被同学恶言相向的时候不敢还口,在被欺负的时候只敢待在角落说对不起。
呵呵,傻逼。
初二下学期的某一个雨天,我反抗了。
打人的感觉很爽。
打赢了的感觉更爽。
-5.
看着他们落荒而逃的背影,我才懂了,他们被我打怕了,就不会再欺负我了。
我是天才。
所以打人的本事也越来越娴熟。
-6.
中考那年,我利用我打下的交情成立了不正正义团——不能说是团伙,最多算是一个小型的学生团体吧。
后来上了高中,我把它扩建成帮会,开始了在北区灰道摸爬滚打的时光。
嗯,叫什么名字呢?
陈二狗建议说,就用老大的名字命名吧。
我说好。
-7.
以上,我对我的过去还是很满意的,没有苦大仇深,没有恩恩怨怨。我全心全意地投入我的事业之中,和兄弟们打打闹闹撩撩女孩——
你说学习?
呵呵,高中那点东西,根本就……
-8.
然后有一天,风云突变,苏家出事了。
苏大叔欠债逃亡,撇下小沫和他的弟弟。为了为弟弟提供治疗和维持生活,小沫把自己卖给了深夜茶会——一个行走在光与暗之间,贵族们的伊甸园。
我晴天碧朗的人生从这一刻起,仿佛野马脱缰、火车出轨、孙猴子打闹天宫——
变得异常诡谲,并且精彩纷呈。
因为我遇见了一个叫慕容寂华的奇葩。
-9.
他横刀夺爱,强抢民女(?),霸道无理,却又十分的……
“给我拿钞票砸死这个男的。”
嗯,我是不是该多谢总裁不杀之恩?
-10.
……十分的,神秘。
-11.
他长得很帅,真人比网络上报道出来的写真还帅,壕气冲天,表面上怎么看都像一个标准的总裁,社会的精英人士,或者一个潇洒的富二代。
可那双眼睛,那双氤氲着不合时宜薄薄一层灰雾的眼睛,让我直觉到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和他见面的第一天,火星四射,剑拔弩张。
我却不怕。
他和我不同,他在看人的时候,哪怕嘴角挂着刻薄的笑意,眼中也是杀气全无的。
像是走失在星辰大海里的一叶孤舟,带着某些不得不去做的理由。
——而他,也全然不怕我。
他好像在说:“帮帮我。”
好吧。
我想我可能是有点昏了头,我就那样收手了。
-12.
我的直觉果然没错。
他对沫儿很好,好的过头。
这让我有些不高兴。我想,一定是因为沫儿,我的青梅竹马,我的朋友,被强取豪夺的缘故——
我骗他说,我喜欢沫儿,我是不会放弃她的。
如我所料,他果然对我发出了挑战,和他打了个赌,谁能先追到沫儿,谁就能夺她回去。
——如果这样顺利地让我接沫儿回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欣然接受。
-13.
事实证明,慕容寂华这人真的是个奇葩。
他很有钱——我必须再一次强调这点,他能信手买下整个学校医院,也能利用权力调来最好的医疗资源,翻云覆雨,挥斥方遒;
但他同时,也能和我坐在一辆摩托上,吃路边小摊,为了一自之愿拆了整个店铺(尤其是最后偷偷给店主巨额赔偿的行为真的十分滑稽),笨拙地看望病人,做出很多不合时宜的可笑举动;
嗯,还主动送昏迷的我去医院。
还亲自守了大半夜。
-14.
噗,
这个人说话的语气怎么这么有意思啊?
我得替沫儿再多考验考验这家伙,他看上去不是一个坏人。
-15.
那天在医院,莫名其妙的,我被他扑倒了。
事发突然,他的一句话让我当场石化:
“何君乐你——其实是个妹子吧!”
他说了很多骚话,大意是他喜欢我。
操,天知道他说这些骚话的时候表情有多荡漾,老子被气的就有多炸:
你侮·辱我就算了,你他妈不喜欢沫儿你耽误她干嘛??
-16.
我拽着他去厕所,确认了我的性别后,那白痴居然表情很是遗憾?
遗憾?
你遗憾你奶奶个腿儿!
-17.
他们家那个会唱快板的崔管事当真是个聪明人,人也很有才,跟聪明的有才人对话很累。我懒得与他多说,顺着他的意思进了慕容寂华他家。
他家可真他妈大。
这是我第一个印象。
-18.
慕容寂华……意外的纯情。
这是我第二个印象。
-19.
他会被我故意逗弄他的语言挑逗到脸色涨红;
他会在我的轻声漫唱里把自己裹成汤圆睡觉;
他会借着和我吵架的噱头偷偷给我转账;
他会一个人躲在卧室里偷学怎么做一个霸道总裁;
他会怨怼地看着我和女孩子们聊天,满脸的酸味;
为了看看他更多有趣的表情,我情不自禁,
说话大喘气,惹得他误会连连;
假装给终端对面唱歌,借故哄他入睡;
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把转账的钱还给他;
故意和女孩子们聊天到深夜,看他想骂无可骂的憋屈表情;
好吧,故意害他晚睡的是我,哄他睡觉的到头还是我。
这个人的一切,简直可笑和纯洁——得要命。
要命。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