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压着声音跟她打商量的,就怕女儿听了会多心,可是萧大嫂却没什么顾忌,越说声音越大,生怕隔壁听不见。
“妈你可别惯着二姑子,这事她听到也好。”萧大嫂斜眼瞧了一下隔壁,道,“这嫁出去的姑娘就是泼出去的水,二姑她在乡下又不是没有家,跑到城里来和我们挤做什么?”
“这城里样样都要钱,她残着一条腿又不好找工作,要我说这日子过得还不如在乡下呢!”
“行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别说了!”萧母虎着脸结束了和她的对话,一出门就悄悄地抹眼泪。
萧父正忤在外面,“啪哒啪哒”地抽着闷烟。
“他爸,你看这可咋整?”萧母边擦眼泪边问,“咱们总不能不管二姑娘吧?她残着一条腿,还带着个女儿,在乡下那地方可怎么活?”
萧父想了想说道:“呆会你去外面问问,哪家在租房子,咱租一间,钱我来给。”
“唉——”萧母这才破涕为笑。
“爸、妈,别麻烦了。”迎岚推开房门笑道,“我就是带小桃来看看你们,一会儿就走。”
“那哪成?”萧母急道,“你别听你大嫂的话,下田干活你现在这个情况怎么做得了?你放心,只要有爸妈在,就有你们娘俩一口吃的。”
迎岚心中微暖,那是分魂还没有消散的情绪,以前被父母忽略她不是不怨的,不过在这样的时候他们能站在自己这一边,那些许的不甘也就消失了。
“我不是回乡下。”迎岚和父母回到他们房间,细细地说了自己往报社投稿获得稿费一事,也说出了之后的打算。
两老却犹如听天方夜谈一样,露出了目瞪口呆的神情。
“你写文章给报社还被录用了?”
“你不是才读了初中吗?还能靠写东西赚钱?”
对于父母的疑惑迎岚早有准备,她拿出这两年刊登了她文章的报纸,以及收到的汇款单,两人尽管震惊,在事实面前却不得不相信了。
知道女儿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陷入了困苦生活,反而有了更大的出息,两老眉间的愁苦瞬间消散了。
儿媳妇还把女儿当成上门讨饭吃的穷亲戚,这不马上就打脸了,两人非常期待她知道之后的表情!
迎岚提出让他们一起去A京的生活,不过两老思虑之后拒绝了。
他们在县城里有工作,而且虽然与老大媳妇时不时有些摩擦,但在他们看来一家人吵吵闹闹很正常,况且他们也放不下儿子和两个孙子。
最后在两老的极力挽留之下,母女两人在萧家停留了三天才离开,这几天萧父萧母陪她们好好享受了一番天伦之乐。
萧大哥下班回来之后知道了老婆做的事,按着她给妹妹道了歉,萧大嫂自觉没脸,尽量躲着她们走,倒是两个小子很喜欢和表姐/表妹玩。
小诗桃还是第一次感受到来自老一辈的关怀,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亲近,临走时还有些恋恋不舍的,等到妈妈答应以后会再带她来外公外婆家,这才开心起来。
两人坐上绿皮火车,经过两天两夜的颠簸,终于一身疲惫地到了A京。
因为新的政策才出来,许多人还不敢迈出脚步离开家乡,这时候的火车站并不是很大,也没有日后那几乎望不到尽头的人流,两人很快就与前来接车的人碰到头。
“您就是南烟同志?”报社编辑邹良有些惊讶。
南烟在他们报社供稿已经有两年多时间,她的文风偏写实,但字里行间隐藏着许多生活的智慧。
他一直以为她是一位年约五十左右,经历过无数岁月沉淀的睿智女性,可是出在现他眼前的却是一个看起来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而且她还身有残疾。
“是我,”迎岚看出了他眼中的诧异,但没有太过在意,大大方方地道,“感谢邹先生百忙之中抽空来接我们。”
邹良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失礼,忙致歉之后将两人请上了车,送她们去了报社旁边的招待所。
一起吃了一顿接待饭,见母女两人面色疲惫,他体贴地没有过多地打扰,约好第二天去看房子之后就离开了。
两人简单地洗漱一番后倒头就睡,足足睡了近十二个小时才补足了觉,精神百倍地出了门。
邹良是个很可靠的人,迎岚之前托他物色房子,他按照要求选出了七八套,只需要挨个看一遍选出最喜欢的即可。
他有点小心机,所有的房子都离报社不远,方便以后登门拜访。
迎岚没有在意,报社的位置很好,附近有小学和中学,生活也很便利,花了两天的时间把房子看完,最后听取小诗桃的意见选了一座带院子的小房子。
之后又在邹良的帮助下迁了户口,把女儿送到了新的学校,她也摊开纸笔,继续开始了创作之路。
这是一个百废待兴的时代,国人还处于迷茫的时期,有了新的政策,但很多人还不知道该怎么去做。
迎岚以写实的形式,描写了不同的人离开家乡去到陌生的地方,开展新的生活。
在她的笔下,有不甘于平凡的青年男女,有需要赚更多钱养活父母孩子的夫妻,他们有的携手出门闯荡,有的独自一人离家。
一路上他们会遇到困难,遇到挫折,最终他们克服了这一切,在别的城市里安定下来,实现了最初的梦想。
她的文笔朴实无华,就像在讲述亲身经历一样,把出门在外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又该怎么解决一一描述出来。
她的文章就像指路的明灯,给无数迷茫的人指引了方向,许多因为心里没底而龟缩不敢出门的人,或离家打工,或做起生意,或努力读书考入更高的学府。
他们很快发现自己竟然真的会遇上如迎岚所写的那样的困难,而照报纸上的方法还真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于是他们坚信那些肯定是真人真事,甚至还有人写信到报社感谢南烟同志。
迎岚看了那些信件只轻轻一笑,那些全是她结合当下的情况而推测出来的,虽然不是描写的真人真事,但确实是在生活中极可能遇到的。
见与预期一样引领了许多人踏出犹豫的步伐,她渐渐地停下了这类文章,开始写起关于未来幻想的小说。
相对于写实的故事,显然幻想类的更加受人欢迎,如今人们的生活当中最先进的科技产品还是彩电,但迎岚给他们展现的却是一个有手机、有电脑、有网络的世界。
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现代人的生活就像一个幻想中的乌托邦一样的世界,他们心驰神往,但不敢相信真的能实现。
可是迎岚描写得太真实了,就像亲眼见过之后再讲述给他们听一样(实际上他们猜对了),文化架构、社会形态,在她的笔下栩栩如生,找不到自相矛盾的地方,甚至许多事物的发展还可以从现在推衍出规律。
这部简单粗暴书名就叫《未来》的小说令迎岚一战成名,对于普通人来说,她是笔下的世界充满了想像力,而对于某些人来说却拓展了新思路。
某研究院里,一个中年男人在读完报纸之后突然大喊:“老张你过来看看这个,什么液晶显示器,厚度不到两厘米,这些写小说的人还真敢想!”
老张最近的研究项目正是显示器,听了他的话好奇地接过报纸,结果这一看眼睛就直了,上面还写了一点关于成像技术的猜想,虽然很简单,但以他的专业知识看来竟然不全是空想!
“我去试一下!”老张丢下一句话,就匆匆进了研究室。
“喂!”中年男人没料到他会这样,急道,“一个写小说的想出来的东西,你不会还当真了吧?”
……
类似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迎岚的小说慢慢地开始引起重视,等到有人真把她小说里的东西做出来之后,她被请去喝茶了。
她这一世没打算再搞科研,以现在的科技水平她参与进去的话,也只不过是把脑中的东西复制出来,对她来说有些索然无味了。
不过她也想让国家强大起来,不用走那么多弯路,所以才会在小说里做一点提示,懂的人自然会懂,在暗中推进发展,这样做似乎也挺有趣的。
她能想像到,等二三十年后她书中的东西全部被做出来,跟她的小说一一映照之后,那些人目瞪口呆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