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借你一命可好+番外(112)

作者:桃木盒 阅读记录 TXT下载

雄狮觉得威严深受打击,不太开心,朝添寿嘶吼一声,龇牙咧嘴。

添寿吓到,抖着声音说:“这种大怪物,我不喜欢。”

雄狮自觉无趣,转身离开。

三莲笑得巨开心,觉得添寿好玩,比鬼王有趣多了,帮助他的念头愈加强烈。

想到这,我忍不住感叹:三莲啊三莲,你还有什么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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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几年过去。付商兼并琼国,有一统天下之势。

夜风“妻子”有孕,夜风喜当爹,生气,回家打算休“妻”,李大仁不许。相处中渐渐喜欢上“妻子”,后来知道“孩子”是假的,孤儿,已有感情,当亲生儿养。

方沃继续当郡主,已与一武官成亲。

小花没跟太子生活在一起,不知去了哪里,常子谋找,找不到。我担心,用技能找到小花,却是一其貌不扬女子,说这是她本来面貌。之前的美貌是国师给的,为的是假扮常子谋主人转世,混入十七院当眼线。当国师失去妖法后,她很快也失去美貌,自知常子谋不可能喜欢,故跑掉,跑之前故意暴露自己是前太子桂康礼眼线真相,让常子谋不再念她。

我带小花找常子谋。

当着小花面,我提起狗花项链,本意唤醒常子谋爱意,叫小花感动。

常子谋说:“早就扔了。”

我:“……”

常子谋再问:“你身边这个丑丫头是谁?”

我震惊非常。

想了想,常子谋再说:“你骗过我,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还挺记仇。

我拉起小花就走,内心:蠢狗,单身一辈子吧你!

小花挣脱我手,转回身,对着常子谋破口大骂:“你啊你,还是那副蠢样子!想说什么都直抒胸臆!教过你多少遍了,话要想好再说想好再说!要不是你跟了十七院,妖怪敬你三分,你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哇,小花骂人好有气势啊,声音奶凶奶凶的,好可爱。

常子谋呆住,可能觉得眼前人气势似曾相识。想了想,他在死亡边缘试探着问:“你……认识小花?”

小花不恼,顺着他话回答:“是啊,我叫小朵。”

小花,不,小朵要常子谋将她留下来,表现好会告诉他小花位置。常子谋答应。

花李跟永乐侯桂康礼生活在一起,平民生活。

单羽继续当着山老大,与晓梦恩爱。

芣苡受不了庶民生活,跟仿若索要酬劳,将孩子丢给桂康礼养,一个人拿着钱去别处生活。

虞攸且烦在一起,很快成亲生子。

周扬自己闯成富商,抢了周六生意,最后把周六的作坊合并,供着周六在家当老太爷。

诩诩成了小姑娘,烂漫可爱。

因仿若曾来家住过几天,受他影响,肥猫小柔渐渐成了妖。我怕对诩诩不利,将这股妖力掐死在萌芽中,肥猫又成了一只普通猫,很快寿终正寝。

干完这事,我突然理解仿若父亲执意要灭妖王力的做法。

仿若收妖习惯,虽没了鬼王胁迫,他仍勤勤恳恳灭着为祸世间的妖。

这些妖中,无一属性为土,自然不需我出面。我尽量不见仿若,他也没有要找我意思。

我们像两条平行线,越行越远。

慢慢地,我也渐渐记不起一些事。

鬼府的日子平淡而规律。

偶有几个鬼怪,要来挑战我。来不及见到我,已被妍暖拿下。

对了,胡蝶没有死,早已被蒲华救下。蒲华其实是妖。想想不奇怪,能待在十七院的,本就是些妖魔鬼怪。

雪王蛇也没死。这蛇,皮够厚,我喜欢。便下了命令:雪王蛇老死后,虏来给我当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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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几年后。付商薨,享年三十五。

他的神通广大,都是用命换回来的,英年早逝不足为奇。

但他还差一步完成统一。十年后儿子帮他完成,勉强算留下千秋万岁名。

不想见他,按流程办。

正悠哉吃东西看前鬼王转世在人间的磕磕绊绊,觉得不过瘾,正想给他加点调料,付商出现。

我惊得杏仁酥掉地上,问:“你怎么进得来?”

我已好久没看过他,他的身形跟几年前没两样,只是多了胡须,眼角爬上几条皱纹,眼睛被岁月摧残得浑浊了些,不复少年气,眉眼愈加锐利。

我不禁反思自己:我呢,快三十的人了,又变成何种模样。虽有妖气傍身,但我本体是人,还是会变老,正如付商。

付商走近,诡谲一笑,大手一挥,变了模样。他才是灰故,真正的鬼王!我整个人不好了。

付商,不,应该是灰故了。灰故走近,轻蔑一笑,说:“逗我的儿子,好玩吗?”他连声音也恢复成鬼王的。

我忙撇清说:“我从没逗过你儿子,甚至连他模样都没见过!”

灰故指着投放在石壁上的前鬼王转世影像,说:“呐,那不就是。”

我问:“他是您……儿子?”

灰故骄傲说:“他是我一缕魂魄变的,不就是我儿子么?”

我忍不住嘀咕:“这儿一缕魂,那儿一缕魂,那你现在魂魄不是有两个洞?”

灰故轻笑说:“多谢提醒。我这就补上。”说完他伸手,直接从石壁上将前鬼王从人间拽回来,吸入自己身体。

我深感不妙,下一个是……

看到被吸过来的妍暖,我着急。

灰故迅速将妍暖融入自己身体。

我往前扑空,只剩绵软衣物。

我愤恨,盯向灰故。

就见他薄唇轻启,道:“我不想看见你,投胎去吧。”

我不满说:“我还没死,怎么投胎!”

他突然大手拍上我的头,力气在消失。

醒来,我看着地上的“自己”,确切来说,是看着自己的“尸体”。

鬼王说:“你现在死了。”

我感到恐怖:“你、你怎么可以……”他竟然把我的妖力全部吸走。

他昂头道:“我当然可以,赶紧投胎去吧,有多远滚多远。”

“噢。”我轻车熟路飞到投胎池,瞄准其中一个池子,惯性一跳。

我觉得自己有些着急了,但我是个谨慎的人,我怕再晚一步,鬼王会灌给我孟婆汤,或改变主意丢我去十八层。

鬼王声音后面传来:“白痴!那是兽道!”

这声音渐渐消失,天旋地转中我愣愣想着一个词:兽道?兽道!!

☆、大结局

四个月后,我早已能跑能跳。

这身子很弱,除了记忆,其它什么都没留下,不会说话,没有灵力,只是一只普通兔子。

真的很普通,我低头看着自己毛发,灰色,常见的野兔。为什么不是白色,白兔多漂亮。

已是新生,不该执念过去,况且那人还是穷凶极恶的鬼王,虽有记忆,但已不是我所认识的付商。我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我所认识的他已消失于世间,不复存在。

三莲、约约、林虎跃也不在。

应该开启新生活,比如找一个新伴侣。说到伴侣,我看着形形色色雄兔子,惆怅万分。还是去找仿若吧。

同一窝的兄弟姐妹都已独立生活,只剩我还赖在兔妈身边。最终,在它带回来一个“男朋友”时,见我在旁灼灼盯着,实在碍眼,两脚一蹬,将我踢出洞,眼神表示:成家立业去,不要妨碍我,兔崽子。

我只好背井离乡。期间多次险入鹰口,幸好野马还能用,加上先天擅于奔跑的身子,我跑得比兔子还快。

不是兽道吗?为什么是兔子,让我当只狼也行啊,至少凶猛些。而且同样的错误,我怎么就犯了两次。兽道,去他的兽道。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把它染成红色,以区别人道。

仿若不可能知道我位置,只能自己去找他。

碾转多处,终于认清自己所在的位置,离十七院挺远。没日没夜跑了十八天,终于来到熟悉小镇。镇上人多,夜里我才敢出来,竟被一群耗子堵住,奋力拼搏才逃出。

我看着身上伤口,这城里的老鼠,真凶悍。

终于来到十七院后山。勘察很久,顺着一棵树进围墙。刨了个坑,躲着,打算晚上出来。白天人多,看到兔子以为是天赐的野味,那样又要去见鬼王,可怕。

我最先来到仿若房间,里面黑漆漆,用爪子敲了敲,没人应。他不在。只好去自己院子,刚上墙就闻到花香,是茉莉。着地后,看着满院茉莉花,我感动不已。他这是种了一院茉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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