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时间的大厅人很少,我出了电梯远远就瞧见谢集坐在沙发上抽烟,眉眼泛着几缕白烟,他微垂着眼,盯着桌子上的水杯看。整个人显得安静又颓然,我很少看他颓然,就连安静那也是不和我在一块儿的时候。
实在是别扭。
人家说女孩子在男孩子面前别扭是因为喜欢而不敢说,那谢集在我面前别扭呢?也是喜欢吗?
鬼才信,我默默无言朝他走过去。
刚靠近桌子,他就抬起眼来看我,见我皱着眉,他随手把点着的烟放进盛了水的烟灰缸中。
“哪儿吃午饭?”我站在原地,没凑过去。
他微微挑眉,嘴角翘起,看起来心情不错的样子,“还吃得下吗?”
“谢总请我我当然吃得下。”
他闻言眨了下眼,一双眼看起来水润润的,突然笑道:“行,走吧,我带你去。”说完他起身走到我身前,他个儿高,站我面前俯视着打量我的脑袋,刚想开口让他别看了,就见他凑近过来吹了吹我脑袋上的绷带。
我:“……”
莫非他真的……被我骂一顿骂出毛病了?
嗯?这他妈得是吃了啥有害物质导致的吧?
他好吓人哦!
我不敢乱讲话,被他牵着手带了出去,一直到坐进他车,他脸上的笑容都没消失,直到他发动车子开始往目的地去,他抿了抿唇,开口了。
“虽然知道你回来的目的,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自己告诉我。”
“……”知道还问干什么?
“你这人平日里蠢得不行,只有一点小聪明,也唯有这一点小聪明最不可爱。”他平视前方,嘴里说着自以为给了我多大殊荣似的的垃圾话。
我心中顿时踏实起来,啧啧,果然还是谢集,脑子也没出问题。这么一想,我立马喜滋滋的答道:“回来看我哥呗~”
他偏头瞥了我一眼,“看你哥用得着半夜回来?”
“这不为了躲着你嘛。”我笑眯眯的看着他道。
他听罢眯着眼看我,非常像我很多年前在学校见过的一只狸花猫,傲慢冷漠,怎么也不像好惹的模样。
看了我好一会儿,我一直笑着看他,他不看前方的路我也不管,大不了一起死,反正这条路上都没车,也不怕害着别人。
良久他才一副完全无法理解的模样质问我道:“喜欢我是你自己决定的,所有的选择都是你自己做的,你现在这副模样又装给谁看?”
语气听起来还挺真诚,估计他真的是打心底这么认为的,所以我也不和他置气,只将心里想的坦白告诉他。
“首先你得明白,我的喜欢是由我这个人发生的行为,我的选择确实都是我个人决定的,但是这些都是在你欺骗我的前提下,你让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了,你却让我去和谢茗在一起。我觉得任何人,只要是正常人,都会觉得伤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还是迷茫的神色,将车停在了路边。
我无奈至极,觉得鼻子有点酸,只能胡乱的告诉他,“不只有我,还有谢茗,喜欢是不能给予的,你不能因为我喜欢你,你就把我的喜欢让给谢茗,这对我和她都不公平,我们都会伤心。”
他皱起眉,“我并没有欺骗你,我只是在帮我妹妹追求你。”
兴许人的心有时候也不太听大脑的使唤,你让它别疼,它倒是疼得你想挖了它去。
“是,你没有欺骗我,是我这唯一的小聪明不够用而已。”我笑着回答。
他才满意了,点点头,又发动车子,“我现在想清楚了,你这么喜欢我,也挺好的。”
“嗯。”我点点头。
他开心的笑起来,“那你回来吧。”
“嗯。”
“我那天还去找了周晚星,他说你很讨厌我所以走了,谁信啊,我看他就是看上你了。”他继续说道。
我还是点点头,“你说得对。”
他突然又偏过头来看我,低声道:“我以前对你不好,没发现你发脾气也这么可爱,现在对你好,你继续喜欢我吧。”
“……”我失笑,一时哑口无言,之前的对话害我元气大伤,我实在想不通我是造了什么孽,他又开始玩起这种把戏?
“周晚星说喜欢你的时候我才发现你也是有人爱的。”他小声道,我心钝钝的痛楚分外煎熬,只能隐约听见他道:“……那一瞬间,我的心脏,好痛。”
我猛地睁大眼睛看他。
他转过头去,不再看我了,只耳根子红了大片。
我望着他愣神,心脏跳得愈发得快,恍惚间像是被人打翻了心底的棋盘,四处散开,乒乒乓乓。怦然心动。
真是自作多情的典范,可偏偏让我想起泰戈尔的一首诗——
若是你给我一朵残花,我也要把它戴在心上。
若是那花上有刺呢?
我就忍着。
——
只要他给了,那我就忍着。
只要他喜欢我。
第22章
谢集中午带我去吃了火锅,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如果真的愿意给我一颗糖,那真是甜得我泪流满面,恨不得以头抢地,向全世界大声说他喜欢我他喜欢我他喜欢我。
脑中的理智小人与情绪小人又开始斗殴,我在一旁观战,时不时踹情绪小人一脚让他清醒一点,部分动作又被空闲中谢集望过来的眼神打得七零八落。
祸水,真他妈是蓝颜祸水。
我气愤的把理智小人踹飞,捧着碗去接谢集给我夹的丸子,心里美得就差冒出彩色泡泡。
大概实在太喜形于色,谢集支着下巴笑眯眯的看着我,说道:“你笑得好开心。”
火锅店的灯光微暖淡黄,映在谢集微微下垂的睫毛,像是渡了一层光,显得他被白气笼罩的隐约面容格外温柔。不知是我的理智小人被我踹飞的缘故否,我看着他这模样,一颗心跳得快要化了,黏黏糊糊软成一团,我想,如果有人将万年冰山压在我心上,此刻也会和我的心一般化成了温暖的水。
我爱他,我是如此的爱他。
我甚至只是因为他给了我一颗糖,就觉得快乐非常,溢于言表,喜不自胜。
我实在下贱,可我实在爱他。
“我一直都笑得挺开心啊。”我喝了一口饮料,他嫌弃的看了一眼,不赞同道:“科学研究证明这玩意儿喝多了阳痿。”
“……”我一口可乐呛在喉咙里,咽也不是吐也不是,幽怨的看他一眼,还是咽进去了,“阳痿咋了?你还怕我硬不起来?”
他连忙摆手,笑道:“当然不会,就算会……”他眼神往下瞥,顿了顿道:“还有我硬得起来,反正你也会舒服。”
“…………………………………………………………”在火锅店耍什么流氓啊臭流氓!
我懒得在和他在公公场合开火车,埋头吃起来,他瞧我不理他也不恼,他不爱吃火锅,就跟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就是那欠的东风,大家都爱他不爱,凡事插一脚,不痛快的是他,让人不痛快的也是他。
他只看着我,我埋头吃,看不见他在干什么,只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流转在我周围,我什么都不顾,一顿火锅吃得酣畅淋漓。
等我吃完了抬起头来,他刚好将手里的手机收进口袋,然后拿纸巾给我擦了擦嘴角,低声道:“我去结账,你去车里等我吧。”
我听他的话往外走,路过玻璃窗时停了下来,朝他的背影看,和半年前将我推下楼转身的背影差不多,高大挺拔,只是冬天到了,他穿了一身灰色的修身保暖风衣,身长肩宽,衬得格外倜傥。
我忍不住看了好一会儿,在他转身的一瞬间快步走开了,我心中本该是快乐的,可总觉得少点什么,惆怅压抑,不知道究竟还要什么,真是贪心不足。
下午他陪我去了一趟金坛寺,我拿着预约的号进去了,他想跟进来结果被旁边的僧人挡住了,我心里好笑,摆摆手说自己一会儿就出来,她在外面等我就好。他沉默了几秒才点点头,往一旁的大树底下坐着去了。
我寻思着车离得也不远,非得往一棵树底下坐,这人又生什么气。不过瞧着脸色也不难看,算了算了,随他去吧。
我一路走走停停,看见新鲜玩意儿还要拍照发给他看,他每一条都已读不回,被我烦透了才回一句:什么时候出来?
我站在金坛寺前的一棵大银杏树底下,满地都是金黄色的银杏叶,一部分零落尘泥碾作尘,又被更多的落叶遮得层层叠叠,格外漂亮。我举着手机以这棵树为背景拍了一张照发给他,权当让他闭嘴,果不其然,他已读不回,大抵是被我发的自拍丑到不想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