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静默当中,郝爱国耷拉着脑袋,显得无精打采,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
“嗯啊……”身边忽然一声脆生生的哼唧,我胸前沉了下去,一个白花花的人影跟懒蛇一样爬过来,伸手捞桌上的面条。原本熟睡的凌云木,居然起来觅食了!方才急急忙忙的也没给他穿衣服,我赶忙将他阻隔在一边,郝爱国起身走了出去,说去拿套衣服过来。
怀里柔软的生命,像回归了无知的孩童时期,任性不讲理。我握住他乱抓面条的手,抽纸巾给他擦干净;这边还没完呢,另一只手又上去了。
“傻瓜,别动!别乱动!”
“呜……”他不满意我的阻挠,非要跟我对着干。
好不容易将凌云木弄端正了,包裹严实了,并承诺会给他面吃,他才跟软骨动物那样歪在沙发上。
我发现自己没法大声吼他,在精神病院的时候,严厉的态度有时候是很有必要的。
“你这个馋虫,是饿醒了吗?”我用纸巾拭去他嘴角的酱汁,思量着该给他吃面还是云吞,毕竟后者更好消化一些,不过看他那心满意足的样子,吃面就吃面吧。
想起他很久没吃药,赶忙趁机塞进了他嘴里,可能是因为药效,吃饱后又沉沉地睡去了。
我脑子里始终有些混乱,到底应该将他摆在一个什么位置?
郝爱国是从那个大旅行箱里找到凌云木的衣服的,里面还有眼镜和鞋子、龙渊卡。这些衣物本来是雷恩穿的,大概是中途凌云木醒来,将雷恩的人格挤了下去。但为何被脱|光,郝爱国表示难以理解。
我说:“艺术家的想法我们是很难猜的。”
那个留了便签纸的人,可不就是未来的艺术家吗。
当年凌云木化解了他的心结,他跟随母亲出了国,现在已经是半个钢琴王子了。他曾经跟我说过:“那个哥哥告诉我,如果你不想变成一个神经病,就努力成为一个艺术家吧。”
人生难,从地狱到天堂,原来,想做一个普通人,竟是奢望。
同事们还要加班到深夜,我带着凌云木先撤了。
开着车,时不时往后视镜看一眼,只能看到肩膀部分,但好像这样一颗心才落了地。很久没回家了,忙起来的时候,直接在局里沙发上一躺,脏了洗个澡,连衣服都扔在储物柜里。这叫做,日子过得特不走心!
别人也单身狗,怎么就没有我这么丧呢?
我思忖着是不是自己不够自律,太不在乎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其实是对别人的不尊重!
给他洗澡换衣服,自己洗澡换衣服刮胡子,大半夜的瞎折腾,直到两点多,才将凌云木给弄上|床。
“木木,该睡觉了。”
他习惯性地伸出两手举在空中,等着我给他绑上。我鼻子一酸,在精神病院的时候,每次睡觉前,我都要将他的双手绑在床围上,这样,他才不会半夜胡闹。其实那样睡觉是最不舒服的。
我摸了摸他的脑袋:“今天不绑……好好睡。”
方一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让他接受在床上睡觉,这个习惯培养了近两个月,现在只要不碰上意外或惊吓,他一般都不会再跑到地板去打地铺了。
不过奇怪的是,他第一次来我家,为什么没有不适的反应?甚至在公安局,郝爱国在旁边他也没有大喊大叫!现在凌云木,好像脱胎换骨了?!
我守在床边,看着他的侧颜。他的睫毛很长,轻微地颤动着,唇瓣好像永远也合不上……想起郝爱国说的那些话,只觉得一团乱麻,终于苦笑一声,起身关灯,将门虚掩上。
从警校毕业后,我买下了市中心这套两室一厅,一直独居。偶尔同事间聚聚,有时候喝高了,直接横七竖八地躺,除此外,就没什么人来过。
我不擅长家务更不擅长烹饪,叫外卖是常事,每周让阿姨打扫两次,我不习惯陌生人天天在。
但今晚的我,竟然在想,明天应该做点什么吃?
我刚要关灯进卧室,就听到门铃响。时间是凌晨三点十五分……
什么人什么毛病?凌晨三点按我家门铃?熊孩子也得睡觉吧?
我蓄满的怒火在看到来人的瞬间,更加火了。
“大叔,倒时差真的很痛苦。介意我进来坐会吗?”
“介意。但看在你未成年的份上,进来吧。”
尽管只有十六岁,他已经成长得相当成熟了,与三年前坐在天鹅顶上的孩子截然不同。
罗骏进来什么也不看,只管问:“我哥呢?”
“他睡了你别打扰他。”
但他明显不是个听话的孩子,直接向次卧走去,还不忘点评:“我以为他会在主卧,大叔你不给力啊!”
这叫什么话?
“我都剥光了送给你,你还不好意思?”
“……”我额上阴云密布,巴掌有些蠢蠢欲动。
我以为他看一眼凌云木就可以了,意思意思就行了,没想到他直接脱鞋子爬上床。我一个虎扑,将他叼住拖了下来:“别打扰他,想睡去沙发!”
“我倒时差睡不好,要挨着我哥睡。”
“滚蛋!”
“他不是你专属的,别以为你在精神病院照顾过他就可以霸占着!”
“小子知道得挺多啊!调查我?”我一只手将他肩膀死死按住,他就动弹不得了。
“我就回来两三天,你还是个人吗?”
“这么快?”我想了想,“那好,有些事我们需要理一理。”
罗骏被我赶到了客厅的沙发上,我好心地给他泡了杯咖啡。
他看了看,开始挑剔:“太没诚意了,速溶咖啡,我从不喝速溶的。”
怎么有雷恩附体的感觉?
“小王子,本王没时间给你磨,爱喝不喝。我问你,为什么不把‘同伙’身份告诉我?你一早就知道了吧?”
第41章 微醺的夜晚2
罗骏一脸严肃,甚至有些瞪视着我:“大叔,凶手你都没抓住,问这个有意义吗?”
我特讨厌他一口一个大叔:“凶手我一定会抓到的。但凌云木很关键,可以说我一直在探索他的成长轨迹,但所知甚少。你知道多少?”
罗骏将前倾的身子往后一靠,较之前放松几分,“我对他也不了解。实际上除夕那晚过后,我没再见过他。我找过但总没机会,他好像刻意回避我,我甚至不知道他就在陶居里,后来就出国了。”
“除了这次回国,你最后一次跟他联系是几时?”
我看到罗骏眼眶开始发红,“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他的吗?”这小不点的眼泪说来就来,“我是在犯罪嫌疑人的头像上看到他的。”
旧的国际版报纸上,刊登了华国六·一三灭门案的始末,唯一幸存者及嫌疑人凌云木赫然其上。
“我们是一样的。”
“如果你不想变成一个神经病,就努力成为一个艺术家吧。”
罗骏从来不认为凌云木欺骗自己,他说:“我们是一样的。”没错,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但一样的他们,为何一个即将成为艺术家,一个成了精神病?
罗骏当场失控,在钢琴课上大哭出声。
全场的人都看着这个十六岁的大男孩哭得跟狼嚎一样。
他从来不认为他是凶手,只是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他通过各种媒介开始打探凌云木的消息,得知他进了精神病院,有个下岗的刑警一直在他身边试图找到凶案的突破口。
他急急忙忙地回来,却看到了雷恩。
如果可以,凌云木一定只想做凌云木。
我从未见过这么爱哭的男孩子,三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但我觉得,想哭就哭,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大叔,你一定会抓住凶手的对不对?”
“当然,我必须这么做。”
我做了很多梦,如一团乱麻,每一根麻线都牵扯出一张扭曲的面孔,有死者的,有活人的,有母亲,有父亲,有小混混,有暴力,有鲜血,有尸体和伤口,乌鸦在低空飞行,叫声瘆人,随时准备着俯冲掠夺。
抱着婴孩的女人从不回头,从不看梦者,婴孩像个鬼婴一样,时而桀桀地笑,时而张开满嘴獠牙。毒蛇从阴影里延伸出来,缠绕上,不断复制穿梭,密密麻麻。
堆满死猫死狗的尸山,用发亮的骨头穿成一串饰品,挂在遗像中,是我不愿意看到的那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