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45)

作者:毛一苇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我听说杜丽这次只考了年级30多名呢,听说她物理不好,她再这样下去,以后可能都考不上一中了。我真替她担心,她要是和高翔不在一个学校,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在一起呢。哎,本来挺般配的一对。”温雨菲的语气虽在感慨,可谁都听得出来她有些幸灾乐祸。

温雨菲喜欢高翔,这是小娟跟林杉说的,林杉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信,平时宿舍里大家讨论喜欢这个话题,温雨菲都是回避的,她从来都是说自己没有喜欢的人。

“很多女生都这么觉得,连杜云蕾也这么说呢。你别看她怎么说,要看她的行为。她不是一直都说自己很崇拜高翔吗,成绩好,篮球也打得好,长得也好。她平时在寝室里很少谈论自己的事,可却在宿舍里高调地告诉我们,今天高翔跟她打招呼了,高翔也认识她呢。而只要一提起杜丽,她语气里总有些明褒暗贬。”小娟道。

温雨菲是初一年级的女神,杜丽是初二年级的女神,又都是有名的文学才女,两人不对付,倒也不一定是因为高翔,毕竟文人相轻嘛。

而跌落神坛的才女杜丽,林杉虽和她不相识,却也有过一次交集。她们两个班有共同的语文老师,有一次老师不知道是懒,还是别出心裁地想锻炼一下学生,他让初二的几个学生,帮他批改初一的作文。而林杉的作文就是杜丽批改的,她评价道,“文笔华丽,然而细节不够动人。”林杉写的是一篇关于妈妈的文章,全文细节都是编的,无非是妈妈给我织毛衣,妈妈爱吃鱼头等陈词滥调。作文得分不高,林杉倒挺耿耿于怀的,因为她总觉得自己没有给学姐学长们面前留下才华横溢的印象,毕竟自己也是初一年级的名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杜丽是用来和温雨菲做对比的角色,不过戏份不多。

你们怎么看待温雨菲呢?我其实不讨厌她。

第27章 青年节

启智中学下学期最重要的活动便是五四青年节了,学校会办一场晚会,每个班都要出节目,这个任务自然落到了文艺委员祝芳芳身上。她趁晚自习时,征求大家对节目的意见。同学们都挺积极的,可祝芳芳还要考虑到节目质量,因为学校是要进行班级评比的,她否决了几个诗朗诵和小品的节目,最后定的节目是,舞蹈《爱的主打歌》,表演者从班里女生里选拔,具体人员回寝室后再议,另一个节目是歌曲《发如雪》,表演者陈宇。祝芳芳是班上最会跳舞的女生,陈宇是班上最会唱歌的男生,大家自然都没有异议。

回到宿舍后,祝芳芳便鼓动女生们报名,大家倒也都挺积极的,最后是共有八个人参加,班上共53人,只有16个女生,有一半女生都参与到节目了呢。萧亚轩是祝芳芳的偶像,她家里就有这首歌的CD,她自己便是看着MV学会这支舞蹈的,可学校没有CD机,所以女生们只能跟着祝芳芳学舞蹈。祝芳芳说里面有些动作不够流畅,而她们有八个人,也应该设计几个不同的队形,因此她便自己设计了一些新的动作。学校每天晚上8点钟下晚自习,而只要一回到寝室,女生们便兴致高昂地排练。

林杉也报名了,可她以前基本没跳过舞,她也一直没什么文艺细胞,可她还是想尝试一下新的东西。而她学舞蹈时,也切切实实地遇到了困难。她有些肢体不协调,跳舞时整个人很僵硬,有些动作总是做不到位,她也无疑影响到了女生们的整体进度,而祝芳芳给林杉开小灶,分出时间来手把手地单独教她,林杉第一次体会到了差生的感觉。在课堂上,老师讲知识点时,林杉总是秒懂,并且第一个回应老师,而老师同学也都认为林杉是聪明型学生。可现在,风光的第一名成了小娟,她是最快学会这支舞的,也是林杉她们中跳得最好的。当然林杉其实并看不出来谁跳得最好,这是祝芳芳说的。

这虽让林杉烦恼,可她生性不服输,闲暇时便经常一个人练那些动作。启智中学小班的学生,住在学校新建成的公寓里。每间寝室里有12间床,分上下铺,每间床住两个人,而林杉自然是和小娟一起睡的。除此之外,每个人都配了一个小小的柜子,可却不到林杉小学时自带的箱子的一半大,堪堪只能放一些日用品。宿舍条件看起来比小学时好,可却很小,住16人,未免太拥挤。而宿舍里也不太整洁,有几个女生虽很爱干净,可却也不过是搞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并没有谁去费心打理整个宿舍。

而启智中学吃饭的条件则比小学要好,学校里有食堂,可却并没有可以容纳学生吃饭的大厅,学生都是到食堂打完饭,然后带到宿舍里来吃。食堂的饭菜味道虽也不过尔尔,不过比起小学,无疑是好多了。饭菜自然也有价格差异,饭不要钱,素菜是四毛钱一份,林杉常吃的是土豆。最贵的荤菜是一块五一份,比如鱼香肉丝、宫保鸡丁等,林杉倒也吃过几次,味道不错。班上吃得最好的,要数祝芳芳了,每天都吃一块五的菜。其实林杉觉得土豆味道也不错,可也经不住连吃三年啊,以至于林杉后来再也不吃土豆了。

启智中学的洗漱条件也比小学好,有专门的澡堂,澡堂里有热水,再不用从开水房提水到澡堂里了,可也依旧没有淋浴设备,大家都是拎着水桶,带着洗漱用品,开始洗澡。不过林杉倒也挺适应的,因为她在家里也是这样洗澡的。而和小学一样,澡堂依旧很拥挤,夏天时刚洗完,便又是一阵汗。

令林杉烦恼的,依旧是洗衣服,她虽已洗了两年衣服,可却依旧没有学会怎样才能把衣服洗得干净,这或许是因为她从来没有费心去学过吧,她生活的重心是学习,平时的爱好是玩,而奶奶也不觉得这些生活上的能力重要,毕竟等孩子大了,就会自然地习得这项技能的。因此林杉看上去总有些不太整洁,她本来也没什么好衣服,又加上不干净,因此便自然成了同学口中的不好看,林杉虽有时也会苦恼,可大多时候却是不在意。学校里便有一眼泉水,学生们都是在泉水的下游洗衣服。夏天时,每天傍晚,男男女女提着花花绿绿的水桶来到泉水边,一边聊天,一边洗衣服,还时不时有男女生在一起打闹,倒也不失为乡镇中学独特的风景。

而与此同时,隔壁寝室,也就是另一个小班,七(6)班的女生们也在练舞,据杜云蕾说,她们班的舞蹈是《睫毛弯弯》。她们平时排练时,把门窗都关得紧紧的,似乎生怕有人来偷看。她们班的领舞是林彤,从县实验中学转学来的,据说是因为太爱玩,成绩下降,才被爸妈送到这里的,因为她的舅舅就是七(6)班的班主任。林彤一来到启智中学,便成了闻名全年级的风云人物。乡镇中学的学生,对县城来的女生,无疑是本能地就会多关注些,毕竟她可是城里人呀。而林彤性格也非常活泼,很快就和班里人,尤其是男生,打闹成一片了。其实以林杉现在的审美来看,她其实并不算漂亮,可当时她们却都觉得她很漂亮,这或许是因为她打扮地比较洋气吧。她留着厚重的齐刘海,没有扎马尾,而是披着头发,而林杉她们都是扎着头发。她穿牛仔超短裤,而林杉她们要么穿长裤,要么穿中短裤。她既然是县城来的,那么家境肯定很好吧,虽然杜云蕾这样跟她们说。

“林彤爸妈其实就是在县城里开早点的啦。”

其实对于林杉而言,在县城里开早点,也算家境不错了,可对于杜云蕾这种爸爸吃公家饭的人来说,开早点自然就不是什么光荣的职业了。

七(7)班的女生,足足在寝室排练了一个多月,风雨无阻,没有一个晚上例外。林杉虽然动作都很熟练,可依然跳得没有美感,虽然她已经很努力了。她向来很有集体荣誉感,这时便担心自己会拖班级后腿,毕竟其他女生也花了这么多心血,总不能因为自己,影响最后的评比结果吧。她于是跟祝芳芳提议,要不自己退出吧,反正也不差她一个人,舞蹈七个人也可以跳。

“你排练了这么久,我一定会让你上场的。别那么紧张,你的位置很靠后,观众不太看得清你的动作的。还是好好练舞吧,以后再别说退出这回事了。”祝芳芳犹豫了会,拒绝了林杉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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