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降随着慕容月移动到那名女子座位不远处落座,那女子长时间的没有翻动书页,手指摩挲一页,沈降不禁好奇她到底在看什么。她看得很仔细,那双手虽然白皙却不纤细,手背的指节上尽是老茧,如果不是体力劳动就是长期打拳留下的。她左手的手背上有一条如蔓藤疤痕,好像是烧伤,蔓延向袖内。再看那眉眼,竟然有些熟悉,只是她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阿降姐姐,这就是‘图书馆的维纳斯’,好看么?她可是无数少男少女心中的意淫对象。”慕容月小声的说道。
沈降扫了她一眼,意思你挺八卦啊!
“她每个月只有第二周的周三下午才回来这儿坐一个小时。今天,你刚回国就碰上了,这就是缘分。你看她长得没有一米七八也有一米五,跟你身高差不多。长相你也看见了,相当上档次。就是职业有点那个……”
沈降昵着慕容月,“你在给我安排相亲?”脸上不禁有了愠色。
“我觉得阿降姐姐这么多年没有男朋友,不如找个女朋友啊。这人是整座海城市最难撩的。你没看见那么多人崇拜她却不敢靠近么?她说过她不喜欢活人,拒绝的男人女人加一起够拉一火车皮的了。”
“你对她很了解?”
“也算老朋友了。她的图书卡就是我给办的。你们俩都老大不小的单着,不如凑一凑啊!”慕容月笑嘻嘻道。
沈降的脸色有些难看了,慕容月忙告饶,“我也是突发奇想,她跟咱们云泥之别,也不可能,再说,阿降姐姐也不会喜欢女人。我错了,姐姐别生气。”
沈降面色有所缓和,目光又挪到了那个女子身上,只见她掏出一支钢笔,在那页书纸上写了什么,然后笑着摇摇头,样子美极,惹得远处的偷窥者们一阵唏嘘。
“你们认识为什么不去打招呼?”沈降不解。
“吴烬说了,她看书的时候谁也不能跟她说话。之前有学生搭讪,被她修理得可惨了!”慕容月一脸的严肃。
“吴烬。”
“对,她叫吴烬,口天吴,灰烬的烬。”慕容月解释道。
沈降暗自记下。
吴烬已经是第十次借阅这本《诗经》了,第二十五页上有一行隽永的小楷,“途中无所有,摘下一片云。”谁也想不到吴烬来十次图书馆就为了看这一行小楷。吴烬痴迷书帖,对硬笔、软笔书法都很热衷,只是自己没学好,所以看别人的怎么看怎么觉得好看,特别是眼前这一行小楷,行云流水间透漏着当时书写之人的心境。或是洒脱、或是惆怅,或是将要离去,或是刚刚到来……吴烬喜欢猜测,所以她喜欢来图书馆看这些旧书,书中留着阅读者们的故事。今天,她一时兴起,拿出钢笔在那行字下写了一句“这片云,今夜可曾到家门?”写完又觉得自己幼稚,这是希望被谁看到么?那字迹已是多年前留下的,茫茫人海,今生未必能与之相见,又如何做了这么幼稚的行为。写都写了,她合上书,放回到书架上,忽略掉那些借着读书之名坐在远处观察自己的痴汉,径自出了图书馆。
痴汉们尾随她而去。一个小学妹,跑到吴烬面前递上一封信笺,信封上有一颗粉色的心型图案。
吴烬挑眉,喝到,“这什么?”
那少女手一抖,之前有人送情书的时候什么都没说就塞给吴烬,被吴烬直接扔进了垃圾桶,她小声的说道,“给,给你的信!”
“我们很熟么?为什么要给我信?”
“是,是情书!”少女的脸羞得通红。
吴烬一脸吃了苍蝇屎的表情,嫌弃道,“你是瞎了,还是傻了?我的女的,滚蛋!”说完,扬长而去,留下小学妹心碎一地。
沈降则抽出吴烬刚放上去的那本《诗经》,书随着空间的扩大自动摊开,展现出吴烬看的那一页。右上角有两行字,“途中无所有,摘下一片云。”、“这片云,今夜可曾到家门?”上面那行字的字体熟悉得很,隽永的小楷不是自己的还能是谁的。下面那行字墨迹新鲜,正是吴烬刚写上去的,只可惜,字体远没有自己的好看。沈降想起来,当年她刚到A大的时候,天天泡图书馆,自从那夜看到了那个落泪的修罗后,有感而发,在《诗经》上题了这行字。有趣,真是有趣。
突然,沈降的脑中闪过一些片段,那夜修罗的眼睛与刚才吴烬的眼睛重叠在一处,她蓦地扭头看向吴烬坐过的已经空荡荡的座位。缘分,还真是,奇妙啊。
慕容迟家别墅里,沈若男跟老朋友借了一部分资源,想要打开市场人脉是不可少的,海城慕容家的人脉比较广。只是,还有些事想知道,却不知如何开口。
看着老朋友若有所思的表情,慕容迟轻启朱唇,淡淡说道:“你走后,崔娴领养了一个女孩叫崔常乐,智力上有点问题,但是在智能开发这块却很有天赋;三年前收了一个打手,这个打手很善于解决各种争端,有她在,兰闺苑这三年基本上没吃过亏;她的兰闺苑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不过,前段时间她好像投资了一家大学生创业的智能开发公司。那家公司还是个雏形,甚至连皮包公司都算不上。是个赔钱货。长期酗酒,她可比你老多了。”
沈若男脸上没有表情,长期酗酒四个字让她心里一痛。崔娴,是扎在她心里的一根刺,十五年了,想起来依然会疼。崔娴比她还小四岁,十五年前,魅力四射的崔娴走进了她的生活……
“打手?”
“兰闺苑那种地方免不了有些麻烦的,那个打手有些手段。不过放心,只是打手,俩人没关系。”慕容迟特意解释道。这俩人之间可不能再有误会。
“沈氏企业也有智能开发的模块……”话说到一半,沈若男才发觉后面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她要出手帮崔娴么?崔娴缺不缺钱不说,她有什么名义帮人家?有什么脸帮人家?
“崔娴狠疼她崔常乐,只要你是真心拿出资源来分享,她会同意合作的,只是见面前尽量不要说是你,我怕她不来。”慕容迟有些为难。
“那就不说是我,但我要跟她面对面谈。她的事,必须由我。”沈若男一向如此强硬,如同当年毅然决然的抛弃崔娴一样,现在她要崔娴回来也是如此的强硬。
“你就住下来么,这别墅有的是客房,小月住校,就我自己,咱么这么多年老朋友也没啥不方便的。”慕容迟忙说道。
“阿降定好酒店了。沈氏企业将来少不了麻烦你,已经很感谢了。”沈若男真诚的说道。
“咱们朋友多少年了,还说这个?沈氏企业财大气粗的什么都可以,就是你跟她,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她可是一直一个人。”
“这话说的好像我身边有人了一样。”沈若男一笑。
“你有女儿,有沈氏企业啊!可是,她能出来的时候没出来,守着那块招牌破罐子破摔。”慕容迟这么些年看着崔娴那个痴情样也觉得怪可怜的,只是沈若男是多年的好友,也不想她为难。必定一个女人力排众议抗下沈氏企业,一路上也是荆棘满路。
沈若男叹了口气,没说什么,起身离开。回酒店的路上,她特意让司机绕路去了兰闺苑酒吧所在的那条街,停了许久也没能看见熟悉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我们的沈小姐找到考察对象了呢,纯纯的恋爱要开始了呢,蠢蠢欲动的心哦~~~
第三章 女朋友
沈若男和沈降刚到海城,就陷入各种酒局、饭局、聚会中,都是一些旧交或者将来用得上的人脉,两个人挑着参加。
今天,沈降应了小时候玩伴的邀请去当地有名的西餐厅,说是要给自己接风。
同席的除了慕容月和沈降之外,还有几个纨绔,都是万之涵平时玩得开的朋友。
万之涵,万氏集团的小女儿,仗着家里有钱,自己长得好看,男伴换得比衣服都勤。今天,她牵着一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儿过来,女孩的身上斜挎着一个很卡通的小包包。这倒是让在座的人都很惊讶。慕容月腹诽,这是要换女伴儿的节奏啊!
“这位是?”在座的一个人问道。
“我女朋友。”万之涵说的时候深感自豪。
那个洋娃娃只是一直笑,眼睛始终盯着万之涵。万之涵宠溺的看着她,给她介绍在座的人,朝那几个纨绔笔划了一下,“乐乐,那几个都是坏人,以后可别跟他们玩。”然后转到沈降和慕容月这儿,“这个漂亮姐姐叫沈降,是我的好姐妹;那个是慕容月姐姐,是我的好妹妹。以后可以跟她们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