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让伤残道兵聚集京城,这样燕洵才好统一管理。
于是就有了燕洵一大早来城门口摆桌子的一幕。
“让商场那边送些吃食吧。”燕洵道。
“那要汤面怎么样?”宝宝提议,“再要点火烧,我再去商场里面让柳哥儿给拿点新鲜水果……”
“成,小蛋安排吧。”燕洵没意见。
宝宝立刻从怀里拿出小本子,刷刷刷在上面写下来,“阿爹,弟弟要来吃午饭吗?”
“不用,他爱在哪儿就在哪儿吧。”燕洵道。
宝宝点了点头,收起小本子,直接跳到狼犬背上,留下一串残影迅速跑远。
不远处排队的百姓在宝宝来的时候,都没太赶往这边看。
传言中宝宝也是保育堂上战场的一员,独自带兵面对一头蚂蜢狂灾妖。
那天千金买骨,还有人为了那块带有宝宝脚印痕迹的骨头争相出高价,一千金出到两千金,最后被王家以两千五百金买走,此事让不少人都印象深刻。
蚂蜢狂灾妖的凶残早已深入人心,每年蚂蜢狂灾妖攻城时边城都会遭受巨大损失,死去的道兵数以万记,房屋倒塌,哀鸿遍野,每年边城都要付出惨烈的代价才能撵走蚂蜢狂灾妖。
宝宝那么小的个头,究竟是如何在蚂蜢狂灾妖身上留下深可见骨的脚印,又是如何带领手下的道兵杀死蚂蜢狂灾妖,每个人心中都有不一样的想法。
但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宝宝定然是极厉害的。
不要被宝宝极其矮小的个头迷惑,也不要觉得宝宝看上去就是个缩小的婴孩就轻视他,那带有宝宝脚印的蚂蜢狂灾妖骸骨,那杀死一头蚂蜢狂灾妖的战功,那样决定性的战功丰碑立在每个人心中!
以至于看到宝宝的人都会下意识觉得,宝宝是很强很强的。
一整个晌午都没有人靠近,燕洵也没着急,依旧稳稳当当的坐在板凳上,看着旁边排队入城的队伍换了又换。
秦六亲自撵着马车来,给燕洵送上刚出锅没多久的汤面,还有热气腾腾的火烧,顺便还给守城道兵送了些吃食。
“大人。”秦六目光灼灼,胸腔里有着灼热的热血流淌,他极少有机会见到燕洵,此时亲自来送汤面,见着燕洵却又说不出那些早已辗转反侧,思考良久的话语。
“回头你把商场的铺子安排一下,去边城开个分铺吧。”燕洵道。
“是。”秦六赶忙道。
心底里的那些话已经不必要说出来,秦六郑重其事的冲着燕洵行礼,转身离开,一切尽在不言中。
眼瞅着秦六没了踪影,镜枫夜端着汤面蹲在一旁,吸溜了一口道:“秦六已经知道了。”
“若是没有商场铺子管着,他估计早知道了。”燕洵淡淡道,“现在知道,怕是宫里那边故意传出来的消息……”
“恩。”镜枫夜点头。
吃了小半汤面,燕洵拿着火烧啃,含糊道,“蘑菇陷的,果然了解我。”
燕洵没说谁了解自己,不过不管是卖火烧的铺子,还是秦六,还是幼崽们,都是知道他爱吃蘑菇陷的火烧,也不止叮嘱过一回的。
数月前宫里出事,皇帝连续数天没上朝,宫里换了一批太监、宫女,外面几户抄了家,人人不知事情原由,人人噤若寒蝉。
秦六若是没有商场铺子需要上心,他定然要挤破头的打听宫里的事,若是知道那时候皇帝生命垂危,已经不能下榻,他定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要搅风搅雨。
只是那时候商场铺子里的事情多,手底下的功勋子弟也多,得时时上心管着,以至于秦六根本不知道宫里变故。
等到现在知道宫里曾经出过那么大的事,秦六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若是那时候他有什么动作,怕是现在早已没了命,亦或是成了庶人,哪能像现在管着铺子,与各个京城豪门世家都有关系,手底下又都是功勋子弟,与他们背后的人家关系都相当不错。
攥着这些人脉,即便是秦六不受宠,却也没人敢小觑。
当得知救了皇帝的是燕洵后,秦六又心中感激。
若是皇帝驾崩,秦仪气量狭窄,又没有多大的本事,怕是不能容这些羽翼丰满的兄弟;秦二刚愎自用,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秦四母族势大,定然也会争一争,到时候他们这些皇子必然会被卷入夺嫡乱流中,能不能保全自己都是未知。
皇帝没事,自然一切安稳。
秦六感激燕洵的知遇之恩,感激燕洵给了他满京城的人脉,也感激燕洵让天下继续安稳。
架着马车,看着繁华京城,秦六心中澎湃,他有些了解燕洵的胸襟情怀,不由得赞叹敬佩,便也想像燕洵那样,胸怀天下,眼光不再局限于小小的京城。
那千金骸骨卖的何止是蚂蜢狂灾妖的骸骨,更是燕洵的实力和幼崽们的实力。
他们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让人安稳的依附。
秦六放稳心态,下了马车,去商场铺子里仔细叮嘱,他打算跟着燕洵去边城,开分铺。
第二日燕洵照常早早来到城门口,这回他还抱着蛋弟弟一起。
把蛋弟弟的小窝放到桌子上,燕洵又把蛋弟弟从怀里掏出来放上去,打了个哈欠,看着城外早已排好的队伍。
“今天应该有人了吧。”燕洵自言自语道。
蛋弟弟在小窝里晃了晃。
排队的百姓又看到了城门口的桌子和木牌,昨日看到过的知道是什么,便说给周围的人听。
第167章
“你们要伤残道兵?”一个汉子来到桌子前面,低着头问。
镜枫夜本来蹲在炭炉旁边,闻言猛的站起来,站到燕洵身后,虎视眈眈的看着这个汉子。
汉子身上有股锋利无比的气势,即便是他蓬头垢面,长发耷拉着遮挡了脸颊,也依旧遮掩不住那身锋芒毕露的气势。
“恩。”燕洵点头,上下打量汉子。
再锋利的气势在燕洵眼里也算不上什么,他面色坦然的上下打量,看到汉子一条小腿下面空荡荡的,心中便有些了然。不过汉子身体笔直,破烂的衣裳遮挡不了结实的身材,看得出来他一直有打熬身体,否则也不会现在还保持着这样锋芒毕露的气势。
“边城制伞作坊,有很多活计可以选择,工钱最低每个月三十个大钱,每过三个月都有衣裳、卫生纸、布料等福利发放,管吃住,如果表现的好,将来可以在边城娶妻生子,我会安排住房。”燕洵淡淡道,“住房都是楼房,里面地方不算大,不过足够安全。”
“去边城?”汉子问。
燕洵点头,“去边城,而且是去我的封地。”
“好。”汉子答应了。
没想到汉子这么容易答应,燕洵不由得来了兴趣,便跟他多说了一些话。
汉子沉默寡言,只要开口,基本都说重点。
燕洵倒也没恼,慢慢问明白了自己想知道的。
汉子叫绿鸟,家中还有爹娘和弟弟,姓周,原来的名字已经忘了,只记得去当兵后取的代号。原本汉子战功不错,有机会升为百夫长,只要再上几次战场,升千夫长也不过是等待而已,可偏偏受了伤,一条腿小腿以下没了,再不能当道兵,只能回家。
哪怕是曾经是伙夫长,且很快就能成为百夫长,回到家里,也只能过寻常庄稼汉的日子,种地、种菜,日日算计着家中的粮食,希望能过平稳的日子而已。
但多年的道兵生涯早已在绿鸟身上烙下烙印,他怎么能再去成为庄稼汉?
那种日子早已回不去,可他也已经不再是道兵,哪怕是日日打熬身体,那没了的小腿也长不出来,他种下的庄稼也不会长得更好,甚至还因为身上煞气重,村里没人敢跟他说话,就连爹娘也都……
当听村里人说燕洵招收伤残道兵的时候,绿鸟甚至没有听后面的话,他直接回屋收拾为数不多的东西,值钱的全都留给家人,剩下能带走的也不过是一件衣裳,就这样在夜色中出了门,慢慢挪到京城城门口。
“你这个伤问题不大,回头给你弄个假肢按上,应当能与常人无异。”燕洵很轻松的说,“道兵有修为,只要调理的当,身体素质总比寻常汉子要强得多,力气也大,你这样的根本不是大碍。”
绿鸟眼睛微微一亮。
当初他回到村里,不知道多少次听着家人叹息,听着村里人说他当初成为道兵,多么光荣,却偏偏断了腿回来,过得日子还没有寻常人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