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重生后更能作了(8)

她真的是做得出那种事的人!

他近乎惊恐的拿起手机,点开拨号界面,回拨奚盼的号码。

“嘟嘟嘟……”时间在此刻犹如被按下了慢放键,每一秒都是前所未有的漫长。

终于提示音结束,俞寒川迫不及待的开口,“盼盼,你……”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正忙……”

奚盼不接他的电话,直接挂断了!

俞寒川仿佛被人卡住了脖子,脸色一时十分难看。

又回拨了几次,无一例外,电话都在拨通后被挂断了,俞寒川几乎可以确定,奚盼是把他拉黑了,毕竟她一直都是那种脾气!

靠着仅剩的一丝理智,他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没把手机砸了泄愤。

深呼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心态尽量平复下来之后,俞寒川给助理打了电话,“陈励,你现在立刻给奚盼打电话……”

……

城郊,墓园外停车处的一棵大树下。

阳光穿过茂密树叶间的缝隙,被分割成细小的光束投射到地上,光柱内漂浮的尘埃清晰可见。

在拉黑俞寒川后,手机铃声没多久又一次响了起来,奚盼漫不经心瞥了一眼,果然是俞寒川叫人打来的。也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毛病,忽然莫名其妙的追着给她打电话。

“你先接电话吧,或许有什么要紧事。”旁边站着的男人忽然开口劝了一句。

“不用。”奚盼懒得理会,按下挂断键后,直接把手机关机了,而后抬起头看向身边的人,“说吧,你是谁?”

她之所以愿意下车来站着这里跟这个男人说话,一个是因为对方的脸给她一种隐约的熟悉感,另一个是他跟她说话的语气及内容……这些所有,都侧面证明了这个人于她而言,不是纯粹的陌生人。

奚盼对自己的记忆一向自信,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这个人相关的信息。

男人背靠着树干,屈起一条长腿,听到她的话,他喉间溢出一声意味不明的轻哼,不答反问,“你刚才去看他了吧。”

看……谁?

奚盼先是愣了一秒,而后脑子里飞快掠过一些信息,最终汇聚成刚才那股隐约的熟悉感的来源——是刚才在墓碑上见过的黑白照片!

“你是余琛?”奚盼问出口,但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她以前跟余宵交往的时候,他跟她提过自己有一个小他一岁的弟弟,名字叫余琛,说他们兄弟俩长得很像,但余琛从小就比他更受欢迎……

余宵说得多了,奚盼哪怕没有刻意去记,但也对余琛这个人有印象。

不过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但仔细算下来,其实也不是真的完全没见过——余宵给她看过他们兄弟的合照,甚至有那么一两次,她曾远远看见过少年等待哥哥的单薄侧影。

如若是在以前,奚盼大概第一时间就能想起来。

如今却是不行,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单薄少年也长成了高大挺拔的青年,跟记忆中相差太多。

青年,也就是余琛,他闻言静静看着奚盼,许久之后才开口,“奚盼,六年了,你明明早已抛弃过往的一切,为什么现在又主动来触碰它?”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掉落100个红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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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奚盼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几乎等同于是陌生人的人,在第一次正式见面的时候,就一语道破她内心深处的想法。

她多少有些意外,但并未表现出来,语气一如之前的漫不经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你又不是时时刻刻守在这里,怎么能就这么肯定我没来过,而且还是六年没来过?”

……她总是能轻易的点出关键。

余琛忽然有些走神。

他第一听到奚盼这个名字,是从余宵的口中。

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少年余琛穿着睡衣,躺在阳台上,静静看着头顶璀璨的星空,思绪飘到不知何方。

忽然一阵粗暴的敲门声响起,片刻后房间门被人推开,略显急促的脚步声径直朝着阳台过来,接着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视线范围里,是余宵,他一脸纠结又苦恼的表情,一屁股在旁边坐下,将手里的东西递到余琛面前——

一张写满了字的,有折痕的信纸,还带着淡淡的香味。

“小琛,江湖救急!”余宵喊完,也不等余琛说话,噼里啪啦一通话,把事情的始末交代了一遍。

概括一下,就是余宵喜欢上了学校里一个女生,然后给人家写情书,而为了兼顾逼格与浪漫,他选了一门外语来写,但他本身是三脚猫的水平,虽然表面上洋洋洒洒写了满篇,其实经不起深究。

但这其实不重要,毕竟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收到情书后,回不回应、怎么回应,主要取决于递情书那个人本身,而情书只是辅助道具。

没想到余宵第一次追女孩子,就碰上了个奇葩——

她把余宵的情书,当做语文病句改错题,专门用了红色的笔,从第一行开始,逐字逐句的把问题给他圈出来,并附上修改建议。

她的字很好看,秀气之余,又带着一种随性不羁。

但这掩盖不了她的奇葩行径。

一般男生要是遇上这种情况,估计会觉得她是在嘲讽自己,自尊心受不了。可余宵也是个奇葩,他不仅完全不介意,还特意拿着被修改得面目全非的情书来找自家弟弟求助。

“小琛,你一定可以帮哥哥我写出一篇足以打动奚盼的情书的,对吧?毕竟你从小就很聪明!”余宵说。

余琛:“……”

聪明跟会写情书完全是的两回事,风马牛不相及!

而且你追人让我写情书是几个意思?

不过余琛最后还是帮余宵写了情书,他写在信纸背后,余宵拿回去自己誊抄了一遍。

从小到大被女孩子排着队表白,但本身没有任何恋爱经验,余琛对自己写情书的水平没有自信,但至少他能保证不会有语法上的错误,这一点就比余宵强了。

然而很快,余琛就在余宵拿回来的情书试卷上,看到了熟悉的改错笔迹。

余琛第一反应是对方找茬,但仔细看了那几处改错,的确存在问题。不过不是余琛写错,而是余宵在誊抄的时候抄错了!

抄都能抄错,还是情书,那时候余琛简直想把余宵从阳台上踹下去!

……

风卷着热气吹过,头顶上的树叶沙沙作响。

余琛回过神来,下意识去看奚盼的反应,见她视线落在别处,没有看自己,他心底略松一口气。他花了一点时间,平复心绪之后,才开口说话,却不是继续之前的话题,而是问了一句,“你最近,还好吗?”

他其实更想直接问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否则怎么会突然改变想法?但最终换了个委婉的说法问出来。她那么聪明,他如果说得多了,或许就会被她察觉到什么蛛丝马迹。

“很好啊。”奚盼果然没有再纠结刚才的事,顺着他的话答了一句。她唇角微微弯起,脸上浮现浅浅的笑意,说话语气及姿态都十分的自然,仿佛是在跟许久未见的朋友聊天,而不是一个陌生人。

六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她的外表看起来却几乎没什么变化,身姿依旧纤细,五官轮廓仍旧是年少时的样子,只是褪去了稚气,看起来愈发的鲜艳夺目。

陌生人之间的谈话,开始与结束,都很突兀。

余琛再没什么可说的。

短暂的沉默后,奚盼先开了口,朝他挥手道别,“我还有事,先走了,下次再聊。”

余琛循着她的视线看去,只见那辆香槟金色宾利车的挡风玻璃后面蹲了一只瘦小的猫,身上毛发脏兮兮的,犹如误入繁华世界的流浪者,显得格格不入。

“你是要收养它吗?”他问。

“嗯。”奚盼应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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