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逢明月+番外(89)

等戚临出来的时候,钟情已经换好了衣服。

戚临瞪了他一眼,接过他递来的T恤,不满地说道:“我从前怎么也没发现你是这样的人?”

钟情盯着手没有说话。

戚临又看了他一眼,见他还是这一副无波无澜的样子,直觉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你真这么喜欢?”戚临问道。

钟情仍旧不答。

戚临捧上他的脸,微微抬着头同他对视着,“要真这么喜欢,我下次给你搞个兔尾玩玩?还是说你喜欢……”

钟情捂住了他的嘴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行了,就喜欢你的尾巴。”

“我的尾巴金贵着,你不准再给我弄出来。”戚临忿忿地说。天知道钟情是怎么回事,猫科动物的尾巴向来敏感,容不得旁人触碰。单是被别人轻轻一摸,说不定就能暴跳三尺,毛都不知道炸到哪里去。坊间传言: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他戚临的尾巴也岂是别人可以触碰的?即使他时常会出现一些情不自禁的反应……

【这段不知道怎么改了,原文见微博吧。】

要是寻常情趣,他自然乐意同钟情玩玩。可这件事涉及他自身尊严,一步都不能退。

钟情应了声“好”。

似是有些失望的模样。

戚临撇开视线,狠了心不再去看他。

然而当天晚上他第不知道多少次被钟情抚摸尾巴的时候,早把这会说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当然,这都是后话。

钟情带他出了门,先是去了一趟游乐场。主子来此世许久,但还有好多东西没有见过,只得由着钟情带他一一见识一遍。

今天七夕,游乐场里处处可见穿着情侣衫的小情侣们,一对对地或挽着手或搂着腰,好不腻歪。

戚临见此,也往钟情那边凑了一点,虚虚搭上他的臂弯。

钟情垂眸去看他,戚临似笑非笑地对上他的眼,做了一个“我喜欢”的口型。

他笑了笑,捞过戚临的手把它放在了自己的手臂上,让他揽得紧了些。

两人并不是会在意让人目光的性子,一路上虽收到了不少或好奇或鄙夷的打量,但皆没有放在心上。

大半天下来,他们几乎把游乐场里所有的设施都玩了个遍。这大概就是修士的一点好处了,对于这些游乐措施,他们几乎是百无禁忌。

待到太阳西沉,他们又去了市中心看了场电影。

像是人世间的平常情侣一样,没什么新奇的地方,游乐场、电影、吃饭,是再普通不过的七夕安排。但却令人格外欣喜满足。

华灯初上,戚临牵着钟情漫步在人潮之中。街上的人群摩肩接踵,或行色匆匆,或步履悠哉。夏日的风从他们之间踉跄穿过,撩起了戚临的长发。

出来赚零花钱的高中生突然拿着玫瑰花凑上少来开口说道:“小哥哥,买朵花送对象啊。”

戚临与钟情对视一眼,后者认命地掏了手机,付了钱。

戚临接过花束,在她的道谢声中与钟情渐渐走远。

“送你。”他把玫瑰花递到钟情的面前,笑着说道。

“你拿我的钱,买了花送我?”钟情问道。

戚临弯了眼角,“好花配美人,当然是送你的。”

天边炸开一道烟花,紧接着第二道、第三道相继而上,如同一场绚丽的金雨自天幕洒下。

钟情接过花束,侧过头在戚临的耳垂下点了一下,低声说道:“我心悦你。”

戚临偏头望着他的眼,仿若穿过百年时光,眼见当年岁月、当时月光,所有的情深与意切,都藏在了这一眼之中。

得幸识卿桃花面,从此阡陌多暖春。

作者有话要说:

“得幸识卿春风面,从此阡陌多暖春。”出自北大的一个标语,具体作者我还没查到

提前祝大家七夕快乐啦,单身的我只能在家啃狗粮_(:з」∠)_

鉴于好多人都说七夕番外放到最后导致找不到更新,所以我把它先弄前面来了,完结的时候再弄回去

第82章 情临(一)

有道是:十里秦淮灯火灿,楼台亭榭绕河堤。

秦淮河无论是在白日还是在夜里都是金陵城中可数的一景。

是日春光正好,和煦的暖风自大街小巷穿行而过,扬起了檐下的酒旗,带着清冽酒香踉跄远去,引得游人不觉心生醉意。

日光下澈,在秦淮河面荡开的微波上撒下了一层金光,熠熠耀眼。两岸翠柳隔水相望,下垂的丝绦若有若无地点在水面上。水中池鱼相竞,来往的船缓缓驶过。

戚临早年听闻秦淮河畔的酒楼上有一名酒,叫十里醉。其酒香漫过十里长街,只肖小酌一口,便能在顷刻间落入温柔乡中,沉醉不知归处。

戚临往日肖想了千万遍,总算是趁着机会来到金陵走一遭,顺便尝一尝这令人流连忘返的十里醉。

他与寻常的修士不同,那些修士多是喜欢寻一处雅座,最好是临河靠着窗的,再点上几碟造型精致的下酒菜,先是故作端庄地吃上一口或甜腻或咸辣的吃食,然后再用小巧的白瓷杯小品一口酒液,端得是一派附庸风雅,然而戚临只觉得这酒喝得没滋没味,无趣得很。

戚临最喜欢的便是躺在屋顶,沐着日光,只一个人、一坛酒、一碟花生米就够了。酒要大口大口地喝,待酒液没过喉肠,酒劲上来之时,再就着几颗花生米,那才真叫个快活。

而况金陵的春日并不热烈,照在身上只叫人觉得暖洋洋的,四肢百骸都舒服得叫嚣,不由心生惰意,恨不得就这样躺上一天。正合了戚临的意。

他在屋顶躺得惬意,一双眼被阳光刺得眯起,耳边是嘈杂的人声——什么都有,小贩的叫卖声混着来客的讨价声,孩童的玩闹声掺着后边大人的叮嘱。催得戚临眼皮直打着架,加诸酒液上头,熏得他脑袋发胀,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恨不得现在就能睡个天昏地暗。

倏忽,街上的声音愈发大了起来,像是慌乱中的叫喊,自远方顷刻蔓延过来。

戚临鼻尖一动,在混杂着的食物香气、各类的脂粉味以及近在咫尺的酒香中闻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突兀气味。

有些臊。大抵是貂或者狐狸身上的味道。

“啊啊啊!有妖怪!”是一声破了音的尖锐喊叫。

戚临好整以暇地起了声,撩了一半的眼皮神色恹恹地向下望去。他向来不是那种会管闲事的性子,本着“高高挂起”的基本原则,他只是撑着身看热闹不嫌事大。

“我的茵茵呢……”

“快让开!”

底下乱成了一锅粥,戚临眼尖地瞧见了那只作乱的貂妖,他许是刚化形没有多久,看过去也就约莫五十年的道行,一条尾巴还挂在裤子外边,正弓着身拨开人群疾疾前奔,一路上不知道撞翻了多少摊贩。

他手上的利爪未退,碰到人时总是会发出“嘶啦——”的一声响,若是穿得足了还算幸运,穿得少的必然要受些皮肉之苦。

戚临看着他侧身一弯,似是瞟见了旁边那个落单的小姑娘。正当他的手刚碰上那小姑娘的衣角,不远处忽然射来一道白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入他的手背,将他的那双手都钉在了地上。

这般凌冽的剑意,这般耀眼的剑光,戚临只能想到剑宗上的那群剑修。

而且对方来头可能还不小。毕竟他也是在它接近的那一瞬间才恍然察觉到这位剑客的存在,想来这人的修为要么与他不相上下,要么就是……在他之上。

当然,戚临并不想承认对方比他厉害的这种可能,只当他的修为同自己差不多。

待他回身之时,但见一柄长剑破风而来,直直悬在了那只貂妖的头上。长剑带起的厉风将周遭人群逼得向后直退几步,在貂妖的周身隔开方圆一尺的空地。

那貂妖顿时膝盖一软,跪倒在地,出声哀求道:“放过我吧大人!”

音落,一白衣男子踏云而来。

他生得是一副好样貌,眉是剑眉,眼若桃花,高鼻薄唇,俊朗不凡。身材也是极好,戚临粗略看去,估计他与自己差不多高,宽肩窄臀,一袭白衣罩身,衬得他愈发的风姿卓绝,不似常人。

“剑修里还有这等人物?”戚临喃喃念着,心下不由生出好奇来。

不过这人双唇紧抿,眉头拧起,眼中像是含着化不开的冰雪一般,瞧着着实是叫人心生畏惧,不好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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