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对着于文文的古碌眼珠仔细阅读的古三梅突然挑起眉毛,好似那是一对跳着舞的情侣,她不假思索便说:“那就更精彩了!也就是说,刚才不只我一个人经历了传说形成的过程,那个胡诌的人也一定目睹了一切,而且,他最清楚这传说来自没有事实根据的凭空想像,于是,一切就像个说故事游戏,网路空间裡,集合众人的说法变成一个故事版本,传说不也最适合在网路聊天室裡聊?因为传说本身的荒谬,正好对充满游戏意味的网路言论下了註脚。”
说这话时,古三梅像隻發现猎物的鹰鹫,在看似漠不关心的轻鬆神情下,用心盯着于文文脸上一切细微波动。她将手上的笔转得更慢了。
“喔,三梅!”于文文轻轻摩擦自己双手,眨眨眼睛,回復稍早的刻意轻鬆。“如果,三梅,我是说如果,那个最初提起绿绣眼的人,确实经历了一个类似的情境,例如他發现一隻受伤的绿绣眼,然后真的有个男的出现来帮忙,结果却被传成一个鬼故事,这样对那个帮忙救小鸟的人来说是不是很不厚道?”
古三梅望着于文文黯然的双眼,疲惫却关切的语调,感觉那一切是变调的轻鬆,背后有着罪恶。
她停止手上转笔的动作,一派淡然笑笑着说:“也许那个救小鸟的男的听到这个传说,还会忍不住把自己描述得更神奇一点,然后再帮忙把这个传说扩大传播出去呢!”说完,古三梅觉得今晚的自己是仁慈的。
于文文皱着眉头笑了。
古三梅从身后长桌上拿起一杯方便茶包泡的柠檬香片,啜了一口,转身时,于文文顺势看见古三梅桌前牆壁贴满了便利贴,大概有上百张,每一张上面都用黑色签字笔写了密密麻麻的小字,她的笔记型电脑右上方则贴了一张黑白素描,内容看起来是一棵人形树干被一个泡泡般的保护膜包着,而且那个泡泡正御风飞行。
喝完茶的古三梅慵懒回正,她脸上大块胎记好像变得更紫青一些,也许因为透窗而来的路灯渐渐少了。
夜正深时,“问题是,”古三梅又说:“救一隻受伤的小鸟并不是什麽太特别的事,但为什麽那个人要选择在大家谈论‘传说’这回事的时候提出来搅和?真是无心吗?或者,那个救鸟的经历本身,确实有一些不可思议之处?还是,我记得那位网友曾提到,救鸟的男人,‘来去无踪’。」
“所以呢?”于文文感觉脚底流着汗。
“所以,”古三梅放慢口气,她觉得自己正享受着某种前所未有的宽大胸襟,她觉得自己正用这份宽大熬煮一杯教人彻夜不眠的咖啡,她说:“还是因为我们都生活得太网路,太缺少和人真真实实互动,以致于当我们有机会跟人交谈时,都忘了去注意别人从哪个方向来,何时离开,脸上有过什麽特殊或不寻常的表情,我们习惯了把时间花在网路上和注意自己的一切,却忘了别人,我是说网路之外的人。
所以人,变成了一种传奇,让人忍不住想用传说的方式去接近、了解,都是听说这个人怎麽样,那个人怎麽样,一旦面对面,许多真心话,却都说不出口了!”
古三梅的话有理,但于文文说不出口的话依旧停在心头。
什麽才是真心话?有时教人无从判断。
只听得古三梅兀自思路清晰地把两人之间的谈话做了个总结,她说:“传说存在人与人之间,传说裡的人因此影响着人。树精存在一本小说裡,人们读了那小说,谈论那小说,树精就开始存在在人们的对话和想像中。我写故事其实不是要去对一些事件做实证研究或历史考察,而是创造一些新的事件、新的想法,也许还有新的生命!”
于文文發现古三梅说这些话时的口气,像极了一位旧识,他是‘故事园’的主人。
于文文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于文文将他放在心上。
如果他在,一定也会持着这样的经验论,将传奇织入人生想像,当作有趣的宝贝收藏。
对于文文而言,那些让想像拥有生命的人,都有一种特别的美感。那份美让她再次想起母亲,想起一种理该最亲近却又最遥远的疏离。
当疏离是种美丽时,人,便明白了迷失。
而且因着迷失,痛苦思考。
古三梅脸上的胎记渐渐变成血红色,随着她嘴形的开阖,好似有生命般地呼吸着。
于文文顾不得礼貌,盯着那块胎记,对古三梅说:“我想我会买妳的小说。”
古三梅没有特别理会,幽幽道声晚安,放下黑色绒布时,她脸上诞生一抹诡谲,或许捉狭,也或许是关心的微笑。
之后,绒布裡敲键盘的声音又继续响个不停。
于文文躺回自己床上,她觉得,或许一切,就只是个很特别的经历。
一个梦使她接触了绿绣眼,邂逅一位陌生人,创造一个传说,认识了室友古三梅。
或许,透过网路聊天室谈那位影像模煳的男子,是自己思念他的一种方式,因为他的影像实在太模煳了,对他所知贫乏。
在网路聊天室那样的闹场想念他,也算为自己解嘲。因为想念的到底是谁?自己也不知道。
又或许,古三梅认认真真的一席话,弥补着那日午后梦境裡没有听清楚玻璃中人无声对话的遗憾。
一切疑惑都源于某种失落,就像对母亲拥抱的迷思,反转成无数个陪伴孤独的白日梦。
于文文轻抚着枕与耳之间,被夹得稀翘的短髮。
那晚,于文文做了个噩梦。她在曲折小巷间追逐一个人,追到巷口,那人被迎面而来的车子撞上,她赶紧上前抱住倒地身躯,低头看,怀裡什麽也没有。
第 21 章 研究室
早晨,窗外都是雨水。
于文文在汗雨中醒来,夜裡似乎有过许多梦,没有一则清楚进入记忆。
抚摸潮湿的白色枕套,将暖被朝头顶拉上。
几天前与室友古三梅一番对话,令于文文累积许多不安。这份不安中有股嚮往,毕竟古三梅是如此有趣的一个人。
她叫了声三梅!
没有回应,没有敲键盘的声音。
于文文想,她是出去了。
床头闹钟指着九点,起床梳洗,换上白衬衫、酒红色灯心绒长裤,带上那件喜爱的白色毛衣,拿了本新的橘色便利贴往口袋裡塞,踩出一双深红色帆布鞋,背包裡则是昨夜已经收拾好的讲义和书。
今天的课是她最喜欢的浪漫主义诗专题。
匆匆进了研究生教室,沿着两个方桌拼成的长桌坐下,围着长桌的还有凯莉、阿曼达、珍、柯林、强那森、蒂娜和彼得。
在这裡,于文文的名字是,芬妮。
蒂娜见芬妮就座后,首先打破沉默说:“我们要不要谈谈二楼那间研究室整修的事?前天我遇见所代表莱丝学姊,她说她在所务网页po了问题都没有人回应,她一直很热心,想要知道我们的想法。”
留着一头过肩长髮的强那森有气无力地说:“问问那些会去使用那间研究室的人好了!我喜欢在自己房间窝着,从来没想过要去那个鸟地方。”说完对着天花板上的省电日光灯打了个呵欠。
一直对着一杯热咖啡小心吹呼的阿曼达说:“不知道谁会去那间研究室读书?把那地方整修成交谊室,摆些盆栽挂些海报什麽的,来点生气和颜色,这样比较有人愿意去吧!”
凯莉则悻悻然地说:“谁要交谊啊?交谊室听起来像是让人去party的,谁要去那裡party啊?那裡连能放啤酒的冰箱都没有!”说着,右手五跟手指插整一头染成金黄的短髮,右脚翘到左腿上。
总是维持典雅客套的蒂娜将十指交合放在桌上,认真地说:“这裡有谁是会去使用那间研究室的?”
柯林一人望望四週,缓缓将左手举到肩高,放下后,他让眼睛盯着面前一本刚从图书馆借来,字裡行间画满红色原子笔线条的英国诗人威廉渥兹渥思(William Wordsworth)诗集。
大捲长髮间扎了些细辫,其中两条细辫上夹着小巧立体蝴蝶的珍,望着低头的柯林笑说:“对呀!柯林都在研究室读书,整天在裡面读,我看过你搬一张摺叠铁床进去,你该不会就住在研究室吧?”
柯林耸耸肩,不否认,说:“我的室友在热恋,他们很吵,研究室一格格的虽然不开阔,但隐密性很好,我觉得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