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百姓也许不懂什么治国之道、民*族大义,但却本能地知道在谁的统治下日子更好过,也拥有着对于社会朴素却清醒的基本认知。这些情感、认知让他们忍耐、顺从、觉醒、抗争,然后追随某一位时势造就的英雄,纠正、改变甚至开拓着这个世界的运行轨迹。如是循环,生生不息,最终促成了人类社会永远不会停下脚步的、螺旋式的上升与发展。
更何况,对于现在的西南民众而言,这位拥有着美丽外表的“英雄”不止是西南地区的救世主,还是秦国、秦族人反抗以东瀛为首之外族侵略的最后一线希望。从某种意义上,他们的将军已然成为了“秦国未来”的一种象征、一种信仰。
然而,民众们看到的沈长河却是如此的羸弱瘦削,黑色长发衬着他那张苍白如雪的面容,使得他整个人脆弱得仿佛一片风中飘摇的落叶。
这一路上,西南的百姓沉默着对他致以注目礼,而沈长河也安静地任由人群从自己眼前飞逝成道道幻影,终于在进入法庭之后、面对着数不尽的闪光灯之时,疲倦不堪地阖上了眼。
陈锡宁说到做到,并未给他在公众面前留下任何体面。张俭之、顾明宇他们为他请来的律师乃是从大洋国留学回来、有“大秦合众国第一辩护师”之称的名律周恺,他一看见沈长河身上穿着的囚服、连着手足的粗重镣铐就急了,立刻向法官提出抗议:“依据合众国刑法典第十七条,被告出庭时不得着囚服、戴械具,宪警部这是公然侵犯人权,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坚决反对,并向法庭提出严正抗议!”
他这边话音刚落,宪警部长袁修就拎着枪走上前来,二话不说一记耳光就抽在他的脸上,狞笑道:“你说什么,嗯?再说一遍?”
“你——!”周恺万没想到对方竟然罔顾国法,上来就动手,一时间气得脑子嗡嗡作响:“这里是法庭!你,你怎敢公然造次……”
“再多废一句话,我保证你的脑袋立刻开花,周大律师!”
袁修嘿嘿笑着,把枪顶在他的额头上,另一只手做了个往下压的动作;随即,他手下的宪警们便倾巢而动,将在场所有敢拍照的记者的相机都抢了过来,然后统统砸碎在地;于是,在一片夹杂着各国国骂的混乱之中,法官开始了他梦游一般的审判。
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就是:沈长河在担任西南军政府将军期间,有没有里通外国之举。周恺理所当然地选择了做无罪辩护——他在搜集了大量关于沈长河本人的资料之后,确认他从未有过叛国的想法,遑论行动;所以,在针对“叛国”的证据这个问题上,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口角,哦不,是唇枪舌战。
坐在左侧前排旁听席上的陈锡宁对于场上的骂战毫无兴趣。自始至终,他都饶有兴致地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沈长河,无聊得甚至开始数他的睫毛……
其实根本数不过来,不过他还是乐此不疲。
周恺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也有信心凭借着他高超的辩护技巧彻底推翻检方控诉沈长河犯有“叛国罪”的一切莫须有之证据。事实上,他也确实做到了:至少,在听完他的辩护词之后,在场的记者、旁听席上的国内外法学界专家、学者们都明显站在了他这一边。然而令人失望却也意料之中的,法官却对面前显而易见的逻辑推理和大量资料详实的证据视若无睹,一脸漠然地宣布了这样的结果:
“被告辩护人所出示的证据不足以采信,其辩护意见,本庭亦不予采纳。”
“你们这是政*zhi*问题法律解决!是公然公器私用、挟私报复!”在被法警拖出去之前,周恺绝望地冲着在旁听席上看戏的陈锡宁吼道:“你算是个狗屁总统!连合法选举程序都没经过你就敢篡权夺位,你……唔唔唔!”
最后几个字没说完,他就被人死死堵住嘴“请”了出去。直到现场重新恢复秩序,主审法官才冷漠地转头看向被告本人,走程序一样无精打采地问:“证据确凿,本庭最后给你一次机会,是否当庭承认有罪?”
“我认罪。”
轻描淡写的三个字,如同一道惊雷劈碎了这诡异而短暂的沉寂。众人纷纷向被告席投去堪称震惊的目光,却见沈长河缓缓站了起来,又缓缓挺直了腰板。锁住双手的手铐被不算长的铁链紧紧地连在脚镣上,对于本就比常人高挑许多的他而言,要在这种窘迫的情境下站直身体实在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即使能够站直,他的手也只能合拢着垂在身前,一动都不能动了。
这样的姿态,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无端地显得猥琐怯懦。陈锡宁对自己的这个设计非常满意:他就是想看着这位高大绝美的前西南将军在全国、在世界面前狠狠出丑,从而彻底毁了他所剩无几的东西——比如说,尊严。可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即便处于如此难堪的境地,沈长河居然还能保持住他的气质和风度,非但丝毫不显卑弱,反而有种慷慨赴死的落难英雄气概!
“既然嫌疑人认罪,那么本庭宣布……”
“尊敬的法官先生,”沈长河不客气地打断他昏昏欲睡的自说自话,轻轻咳了一声,才道:“请允许我为自己做有罪辩护。”
“叛国者”公审(一)
“有罪辩护?”陈锡宁小声问一边的总理赵鹏:“都有罪了还辩护个什么?他脑子坏掉了?”
“……”赵鹏内心感慨了一番陈锡宁这无出其右的愚昧无知,表面上恭恭敬敬道:“总统,有罪辩护的意思就是承认有罪,但做罪轻辩护。”
“喔,没想到这小白脸还懂些法律,倒是我之前小瞧他了。”陈锡宁脸不红心不跳地打了个岔,把这尴尬的话题转了过去,不屑地冷笑道:“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换成我连自裁的心都有了,他居然还想挣扎求生……啧啧啧。”
那边,法官也点了点头,道:“可以。你可知自己现在招认的是何种罪名?”
沈长河平静答道:“我知道。是因为我加入新党,故而触犯了刑法典中的叛国罪。”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当今西南军政府将军公开承认加入“地下非法政*党”,这已经超出了正常人所能理解的范畴——放着好好的“贵族”不做,偏偏要做“反贼”,这是什么道理?
法官又问:“被告沈长河,既然你知道加入乱党是为叛国,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你有什么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需要向法庭陈述?”
沈长河微微一笑,道:“法官先生,这也是我想向您请教的——除了加入新党,还有别的证据或事实能够证明我犯有叛国罪么?”
法官下意识地向台下陈锡宁这边投来征询的目光。见陈锡宁不置可否,他才定了定神:“就非法加入乱党意图颠*覆国家政*权这一项,就足以定罪了。”
“也就是说,无论您或是检方,都没有别的事实或证据用于指控我的‘罪行’了。”沈长河复又看向一脸凶相的检察官:“检察官先生,我说的对不对?”
“……”检察官怔了怔,才拧着眉头训斥道:“放肆!这里是军事法庭,岂容你一介罪犯质问司法机关!”
“我是在为自己做辩护,当然有权对你提出质询。”沈长河悠然道:“而且,在法庭作出正式宣判之前,我只是嫌疑人而非罪犯,希望您不要再犯类似的低级错误。”
声线陡然一降,近乎斩钉截铁的:“现在,请您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你们还有别的证据要用于指控我吗?”
检察官决定不理他,转而看向法官:“既然被告已经认罪了,请法庭立刻宣判!”
“最后陈述环节还没进行,检察官先生是想公然无视法定程序么?”沈长河立刻截口:“你不正面回答,依据诉讼程序法第三十一条,就视为你默认了我的说法。既然如此,我就针对你们指控我加入新党犯下叛国罪这一项向法庭做出陈述。”
“首先,我认可检方向法庭出示全部证据的真实性:那些与新党之间来往的信笺和电文,都是真的。并且我也承认,我不但加入了新党,而且目前已经是新党理事会成员之一;换言之,我是新党的高级干部。”
什么?!
这回不但国内外记者们感到惊讶,就连陈锡宁本人都震惊得简直说不出话来了,一时之间闪光灯此起彼伏亮个不停,庭审现场瞬间成了新闻发布会。沈长河继续说了下去:“检方指控我犯下叛国罪的证据,就是我所述以上事实。可是请问法官先生,也请问在场的诸位,一个标榜着共和与民*主的国家会公然宣布在*野党为乱党、从而将所有加入这个党派的人都定为叛国者吗?不会。只有三十几年前覆灭的燕王朝这种专*制*独*裁*的政*权才会这么做!这条法律本身就是错误的,是倒行逆施的历史糟粕,因为在如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共和制国家里,都绝不会有这种荒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