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女帝不早朝(15)

沈雁好奇地问道,在他的故乡伯蓝,贵女和公子们都热衷于将日常生活的片段记在纸上,用线穿成只有手掌心大小的本子,用鞣过的熟皮革或云母、玉髓等硬壳包上,或有心灵手巧者,要在纸页各处装饰干花草,碎水晶,点缀丹青图画。

“小记”者,可赏玩之处有三:一看封口之宝贵奢丽,便可知其小主人是否出身显贵,沈雁的姐姐少年时曾有过一本“小记”,琥珀打薄做的封面,琥珀里嵌着一整只色彩绚丽的蝴蝶,左斜下有一道裂缝,用细珍珠填平,嵌出牡丹形状。

二,则看页间点缀装饰,可知其主是否情趣高雅,品味脱俗。若蠢笨的人,只知道一味地将各样装饰堆砌上去,不管是否悦目,就乱贴乱画,很是俗陋;但品格优雅,趣味高尚的主人,则会用珍草,丹青等将书记装饰得赏心悦目,却又不显堆砌粗糙之感,反而雅致客观,称为上品。

三,看笔记中文理是否优美,所记之事是否都有趣味,自字里行间,就能判断出一本小记的主人是出身书礼大家,亦或者是蕞尔新贵,不值一阅。自然,也有些年少浪荡的公子哥儿,专写闺房艳情秘事,装在绣春袋里,为落魄文人所得,于街头巷尾传扬,虽当事人不知其辱,终不免不雅。传回五侯家门,写书人免不了一顿家法伺候,“原本”也难逃遭受火劫,不保全尸的悲惨命运。

沈雁刚绘声绘色地说到“家法伺候”,芳草就没绷住,低声笑了起来,见主人向他看来,又急忙背转身去,以手掩口,另一手上拿着的那沓纸轻轻颤抖着,沈雁也跟他一起笑,两人笑够了,才吩咐他按自己所说的样子,将那些写好的纸张钉起来,撂在太阳底下晾干。

芳草自小在宫中长大,是很听话顺从的孩子,主人待他宽和,他自知是难得的福气,并不侍宠生娇,依旧听着王夫吩咐,去厨下讨了米浆来,将他随手写上的那些书页刷上浆,一页一页折起来,撂在竹枝馆外白玉栏杆上晒着,沈雁写书的时候是清晨,等他将折好的书页晒出去,已经是日上高天的中午了。

他晾完了,却不敢进屋歇着,因为沈雁写字所用的秦州贡纸白而脆,稍微用力便会断裂,他生怕过猛的日光将纸晒坏,又或者浆糊沾在栏杆上就此拿不起来,便坐在馆院中森森竹荫之下,一边打扇,一边等待,竹荫潇潇,时或掺杂细细鸟鸣,令人静心澄意。

芳草在外晾晒小记的时候,有一人自前门而来,见他不在,才登堂入室,也不等人通传,径直来找沈雁。闲居在家的小公子起先有些惊异:深宫之中,何人能够不受通传,在内廷自由往来?

看见来人他就明白了,这人有陛下御兄之尊,又是男身,故在内廷,也出入无虞。来者正是怀栎。虽然上回他哄自己自尽的事情还未过去多久,沈雁也明白,这位御王兄开起恶劣玩笑来,功夫不输他妹妹。不过今日他打扮实在俊美潇洒,让人一见忘忧:他着了一袭缕银的衣袍,领口精细地绣了一只雏凤,一举一动都自然典雅,沈雁光是看着他,就忘记生他气了。

“伯蓝给你寄了信来。”他走到沈雁跟前,将一封信搁在他桌子上,缓缓推在他面前。沈雁半信半疑地拿起来看了一眼信筒,只见胡蝶穿月的红章封在信筒上,他便知怀栎所言非虚——这枚胡蝶穿月印章,非伯蓝王室不能取用,即便是在他家,为今也只有他作为家主的大娘一人所有。

但想起大娘,他忽然僵住了身子,并没拆看这封信,而是长久地发了会儿呆。

“这是你家人来信,不看看么?”怀栎问。

沈雁摇摇头,将手指按在红章凹陷处那只小小的蝴蝶上,将多余的话隐而不谈。

“是因为有人在出伯蓝的路上刺杀你吗?你心里怨她没能好好保护你。”毫无预兆地,怀栎点出他心头隐事——虽并不确切,沈雁抬起头来,一脸震惊地盯着他看。

怀栎依旧笑得温柔,但目光中却有些慈悲,仿佛为他伤心,他轻声安慰沈雁,用的是那种秦地公子讲话特有的柔和语气,“不过是场虚惊罢了。”他说,“她是你至亲的人,一定想着是要护你无虞,可毕竟鞭长莫及。”

“那把刀是她的。”他深吸一口气,回道。

“什么?”

“我的随从用来杀我的那把刀,是我大娘曾经给我的。”沈雁终于将整句话都说了出来,自嘲地笑道,“姜儿也说过,‘义节千钧重,命似鸿毛轻’,这是我家的家训,想必派人动手的,也正是大娘。”

“不可能。”怀栎否认。

沈雁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御王兄怎能如此确定?”

“不信的话,你去看那封信。”

沈雁急忙将信从筒中拆看,果见遣词都是寻常问候,嘘寒动暖,又问他在京一切人事是否顺遂,吃穿住处是否都习惯舒适,其余未置一词,只在结尾提了一句,说丢了那把宝石匕首,或是随从打包行李的时候不慎一并卷走了,若在京城找着,就送给他,毕竟是故地旧物,又是他父亲家传之宝,就当留个念想,睹物思乡。

大娘没有派人杀他,那把匕首是在家里被人偷走的。沈雁心下忽然一阵轻松——可怀栎为何会知道此事?

“您为何会知道此事?”

怀栎笑了,“因为你入宫之事,正是沈夫人谋划,既然是她真心想要成就这事,又怎会突然反悔杀你?”

沈雁呆呆地听着,整件事情已远超他之所想:难道大娘不是因为战败,才不得已将他送进京城?怀栎说她“谋划”此事,又是什么意思?

“可您并没亲眼所见……”沈雁禁不住反驳,可他的语气却很动摇。怀栎远比他年长,也远比他要聪明,他想到,愚蠢的那个应该是自己才对。

怀栎冲着他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我虽未亲眼所见,可这事是我亲自到伯蓝谈下的,她当着我的面,答应要将你送往京城,生下孩子,所以我当然知道。”

沈雁当即愣在原地,耳边,怀栎又优雅地叹息了一声,“我原本不该跟你说这些,小家伙,伯父说要你举止自然,才有机会邀得圣宠,可惜你白长的这个模样,竟是个小呆子,只管在这儿闲待着,不会半点讨陛下欢心。”

沈雁被他一说,自觉犯了什么大错,羞惭地低下头去,可须臾又抬起头来问,

“你们能得到什么?”

怀栎失笑,“我以为你会问点别的问题,比方说‘为什么会是我’。”

“兄长可以统军作战,表兄们久在家主身边辅佐,而且他们都已婚娶……阿翎,今年只有八岁。”

“你很聪明嘛。”怀栎一手把玩着桌上的信筒,斜着眼睛看他,“既然这么聪明,你就该知道,这桩婚事,或者说,你和陛下的这个孩子,意义非凡。生下孩子之后,你便可返回伯蓝,孩子将在西府养大,成年之后,便会即沈家家主之位。”

“如果我们永远也生不出孩子呢?”

“别傻了,你如今已经是陛下王夫,你们一定会有孩子。”

“如果陛下永远不到竹枝馆来,如果永远也没有这个孩子?”

“让有沈氏和白氏血脉的孩子做伯蓝之主,是西府大人的意思。如果不行的话,就会按东府的主张……吞并伯蓝,族灭沈氏。”

章十四

沈雁听得呆住,竹枝馆的画堂中飞进一只鸟,翅膀泛着虹彩色,在他们头上悦耳动听地啼唱,又大胆地飞下来,停在怀栎手边。男人用手指逗弄着它,

“你要是跟这小鸟一样就好了,小家伙。”他语带机锋地道,“要是你对家里还有些留恋,不愿意让他们枉送性命,最好也学着唱唱歌,跳跳舞,讨人喜欢。”

“我不知陛下是不是喜欢唱歌和跳舞。”他想起晚宴与跌倒的舞女,又苦涩地道,“没准她这两样都不喜欢。”

“那就去把她喜欢的东西找出来。”怀栎头疼地盯着他看,“你跟她见天一块儿待着,怎么会弄不清楚她到底喜欢什么?”

“可陛下已经许久不上这儿来了。”沈雁提醒他。

“什么?”怀栎吃了一惊。

“自从霍言围猎之后,陛下已经许久都不到我这里来了。”他面色坦然,让怀栎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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