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歆,你喜欢女人吗?”
得来的结果是否定。
冯宜歆摇头,郑重说:“我不喜欢女人,只是喜欢你,而你恰好是女人。”
“我……我有什么好喜欢的?”
她当然长得还算可以,但娱乐圈什么美人找不到,她这样的容貌,顶多算个清秀。
而才华,那就更不没有了,唱歌、跳舞、弹琴,没一样擅长。
至于性情,沉闷无趣的老好人一个。
“我也不知道。”
“我第一眼见你就喜欢。”
她又开始告白了。
余桑桑此刻镇定了,笑着问她:“真的假的?你还记得第一次见我?”
冯宜歆点头:“你当时穿着一件白色T恤,下搭一条黑色牛仔裤,拉着个黑色行李箱,手里还拎着两个纸袋。有个同学带的东西太多,拿不动,你自己那么多东西,还帮人家拿了。”
余桑桑:“……”
她尬笑了两声:“你记性真好。”
她当时坐车从老家赶来报名,天气热极,一脑门的汗,加上穿了件白色T恤,肮脏又狼狈。半路遇到一个瘦小的女同学,东西比她还多,眼看着要中暑,她一时心软,就帮了忙,随手背过一个土气的花布袋。所以,那画面就“美”的不忍直视了。
冯宜歆关乎她的事,记忆力都挺好,继续说:“我当时主动跟你打招呼,你看都不看我,呼啦啦一阵风似的就跑了。”
不跑不成啊。
她美的耀眼,很容易刺伤人。
她当时还背着个土气的花布包,像极了乡下来的土包子。她只觉惭愧不如,哪怕她对她笑,也觉得是在嘲笑她的窘状。所以,哪里敢慢吞吞走着?只想一溜风而去,早帮人送到宿舍楼下好了。
冯宜歆大概也知道她当时的心理,又说:“我知道你当时不好意思,但后来成了同学,起初的两个月,你跟班里所有人都说过话,除了我。”
“你当时太高冷了。”
余桑桑可不是故意不跟她说话,反驳道:“而且,你个子高,气场两米八,你看看那些男同学敢跟你说句话吗?”
冯宜歆:“……”
她从小性子就孤僻,不爱说话,冷着一张脸,吓退不少人。上大学后,没人跟她说话,正合了她的意。但是,除了她。每次看她跟别人说笑,都妒忌的心肺疼。
可让她找她说话吗?
一向高傲的她竟有些怯懦。
她承认,在她面前,她总是怯懦的。
唯一一次勇敢,还要拜她给了机会。
那时,余桑桑家境不宽裕,一边勤工俭学,还要一边做点小生意。
说到小生意,那也真的小,就是买些水果,在宿舍里清洗、切削,做成水果拼盘,在女生公寓内售卖。
她到各个宿舍推销,唯一没去过她的宿舍。
有次,她恰巧遇到了,见她手里还剩下一盒,按捺不住,张开了口:“我想吃。”
她当时太紧张了,都没说买。
而她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往她手里一塞,就跑了。
她还没给钱。
第二天,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去给钱。可她太忙了,偶尔逃课,不逃课也是踩着铃声进教室,一下课就跑了个没影。她去她宿舍门口找她,才知道她跟人换了宿舍,搬进了程思悦的宿舍里。
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程思悦的名字,从此,她就像个恶梦,如影随形。
“余桑桑,我渴了,你去楼下打热水。”
“余桑桑,我饿了,我想吃西食堂的蒸饺。”
“余桑桑,我昨天换下的衣服,你帮我洗了吗?”
……
她找到她新搬进去的宿舍,看她像是一个奴仆,照顾着她的衣食住行。
也曾听过一些议论,多数是些鄙薄之词:
“哎,你说余桑桑是不是掉钱眼里去了?就为了每月的1000块钱,把程思悦当公主似的伺候。”
“不过,她伺候人还真有几下子,无微不至,像古时候忠实的奴仆,加钱提价都挖不来。”
“你加多少?我给她一月2000都没同意,真死脑筋,跟狗似的还认主了。”
“会不会是坐等抬价啊!我艹,这女人就是个□□的拜金女!”
……
她被议论的如此不堪,她甚至都没个替她开口反驳的身份。
知道自己喜欢她,是在她生病的时候。
那些议论过她的女人开始跟程思悦“交好”,经常借着程思悦的口使唤她。
有次,其中一个突发奇想要吃李记的包子,她便听着程思悦的话,出校门去买。那时是冬天,北风呼呼的吹,还下着雪,等她回来,身上羽绒服都湿了。她可以想见,她被冻得哆哆嗦嗦的可怜样。第二天,她就感冒发烧了,鼻涕一直流,拧的鼻尖红彤彤的,唇色苍白的有些干裂。
真可怜啊!
她心疼坏了,第一次逃课去买药。
等她回来,刚好下课声响。她等老师离开了,从后门进去,就听到一句尖利的斥责声:“哎,吵死了,余桑桑,你能不能动静小点?真烦死了!”
是程思悦。
她没有半点同情心,本来跟她坐一起,在她感冒后,就当她是病菌,把她赶到了身后的位子。听得她擤鼻涕的声音也没有耐心,当众指责出声。
所有人都在看她。
余桑桑尴尬地红了脸,鼻涕还在流,便用纸巾捂住。
但她还是嫌弃:“脏死了。你下节课请假吧,感冒这么严重,传染别人怎么办?有没有公德心啊?”
她便唯唯诺诺地道歉,快速收拾了书本往外走。
经过她身边时,她不知为何,就把买的药往身后藏,脚步也不由得移开。她是给她让道,但那时候的情形太让人误解了,像是怕被她传染了。
她能看到她一瞬煞白的脸和虚弱无力的声音:“快好了,不会传染的。”
她知道她误会了。
她想,她一定更讨厌她了。
她想解释,但她已经快步而去了。
懊悔和心痛就在那一刻炸开来,伴随着的还有为她鸣不平的愤怒。
她走到了程思悦面前,也当着众多同学的面,直接说了四个字:“你真恶心!”
没有缘由。
掷地有声。
从此,她们的仇恨开始了。
程思悦真的恶心,等她好了,继续把人呼来喝去。
而余桑桑呢?
不计前嫌,依旧鞍前马后。
她们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哀其不幸,怒气不争,大抵如此。
她“恨”了她,不再喜欢她,甚至也觉得她是奴性了,或者为了程思悦那点钱财没了原则和底线。
直到她困窘的家庭暴露出来。
父亲瘫痪,弟弟身患白血病,全家重担落在了她和母亲的身上。
她太穷了,那时候,她连感冒药都不舍得买贵的。
她知道了真相,只能继续爱她,比以前更爱她。
多么坚强的她啊!
多么仁义的她啊!
多么让人心疼的她啊!
当知道她弟弟白血病加重,急需骨髓移植,她便也去做了配型。巧了,竟然成功。她捐献了,抽骨髓时感觉到疼痛,但痛并快乐着。有种神奇的感觉,她在这一刻,跟她的至亲血脉相连。
头痛、心悸、胸闷甚至恶心,捐献骨髓的后遗症在两周内折磨着她的身心。等她终于出院了,她已经休学了,听说是回家照顾弟弟。她等啊等,等她终于回校了,她却跟着程思悦进了娱乐圈。
一切没什么改变。
倘或说改变,那就是她对她更愚忠了。
听说,程思悦给了她不少钱用于弟弟的术后疗养。
金钱到底是更实在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至于她这个捐献者,注定了被遗忘。
既然如此,那便遗忘吧。
她们闯荡她们的娱乐圈,她安心读她的圣贤书。
可到底不甘心。
毕业后,她做了超模,每天走姿训练到腿软。后来转型演艺圈,就更忙了。她也喜欢这忙碌,让她无暇去想念那段黯淡的大学时光以及那个人。
可惜,她又一次出现了。
在雨中,湿了发,湿了身,那么美,那么诱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她从来让她不可自拔。
冯宜歆从漫长的回忆里抬起头,握住她的手,眼眸忧郁深情,声音像是叹息,又像是哀求:“接受我吧,只要你要,只要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