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没有这样的风俗,之前在南城的日子,也没有人陪在凌霄身边,因而这是凌霄第一次正经地过南城的清明节。
“岁岁喜欢艾草汁混糯米粉做的皮儿,还是芋头和番薯粉做的皮儿?”
言老太太是个细致的人,桩桩件件都要安排得妥帖,问凌霄这会儿的时间里,已经让张伯端上了两种皮儿做的清明果子。
一共两屉清明果子,一屉泛着淡淡的青绿色,细闻还有淡淡的艾草香,一屉是偏褐色的,相较而言,有些其貌不扬。
作为一个资深的颜控,凌霄先是夹了一个艾草皮儿的清明果子,咬了一口。
南城的清明果子最经典的馅料是冬笋咸菜配腊肉,腊肉的咸鲜配上冬笋的清爽,再加一点咸菜,味道一绝。
不过糯米皮儿混着艾草,有股似有若无的苦味,凌霄没有太中意。
倒是用番薯粉和的皮儿,Q弹嫩滑,更得凌霄偏爱。
“我喜欢这个。”
凌霄夹起褐色的清明果子,果断投出了票。
“那我们清明当天多做一些这个。”言老太太笑着让张伯记下,然后转头拍了拍凌霄的手背,“你这口味,倒是和阿易很像。”
凌霄还没来得及说话,身后一阵推门声响起。
然后入耳的是男人低沉的嗓音,和外面淅沥的雨声:“什么和我很像?”
临近清明,江南多雨,封易收了手上的黑色长柄伞,抬头看她们。
一老一少正倚窗谈话。窗边的杏树抽出了新的枝桠,绿意盎然。杏花落尽,绿色的小果挂上了枝头,好像在竖着耳朵偷听。
场景和谐得不可思议。
“说你的口味和岁岁挺像。”
言老太太起身从张伯手中拿过了毛巾,轻轻替外孙掸了掸身上的雨珠:“还好,没怎么淋湿。”
“雨不大。”
封易难得温和。
言老太太带着封易到了桌边:“饿了吧,先吃个清明果子垫垫肚子。”
她很自然地端起来番薯粉皮儿做的那一笼:“早前我还觉得只有你不喜欢艾草的,是我们家的异类,现在有岁岁陪你了。”
凌霄从刚才开始,一直没有说话。
不知道是不是又到了与家族亲人相关的节日的关系,凌霄总觉得自己近来多有愁绪。刚刚看到言老太太和封易祖孙和睦,这股愁绪更深了几分。
以至于连言老太太那句调侃都没细听。
“哦,看来我们是同类。”
封易垂眸看凌霄。
“什么同类?”
凌霄抬头看他。
凌霄一开始目光还有那么点涣散,和封易的眼神对上后才渐渐凝神。
封易太熟悉凌霄了,只是透过目光也能将她心中所想摸个七八分。
“没什么。”
凌霄家中的事情,到现在似乎还是个不能提的禁忌。
封易十分体贴地岔开话题,转移凌霄的注意力:“今天试镜怎么样?”
“应该没太辱没您给我的名额。”
果然,说起别的,凌霄目光中的神采也多了几分:“我今天遇见了江华导演,他对我的印象还不错。”
“看来你的确表现得不错。”
虽然对娱乐圈算不上太关心,但是有凌霄这一层关系在,封易对相关的人和事还是有一些基本的了解。
“即使拿不到角色,结个善缘总不会错。”
“我也这么觉得。”
凌霄话音刚落,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凌霄的手机铃声是系统自带的提示音,但是这个电话不同,它有专属的铃声。门德尔松的《春之歌》轻快活泼,带着点让人嫉妒的独一无二。
封易目光落在凌霄的手机上,有片刻愣神。
凌霄很快接起电话。
电话是苏朝颜打来的。苏朝颜在筹备公司的新品发布会,要向凌霄借两件首饰作为新一季的服装搭配。
以凌霄和苏朝颜的关系,她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一会儿你们先吃。”
凌霄简单交代了一下,然后牵着年仔回了自己的院子。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我这个混蛋,我居然半个月没更文了……
给大家跪下。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我会日更到完结。
第二十八章
“姐妹, 你这收藏量我是服的。”
苏朝颜走进凌霄的衣帽间,忍不住叹了一句。
苏朝颜和凌霄相识多年,知道她对珠宝很狂热, 但是从未认真欣赏过她的收藏, 这是第一次。
凌霄现在住的院子原本就有为封易设计的衣帽间,面积不小。凌霄住进来后,衣帽间虽然保持了它原有的用途,但还是历经了一番改造。
原本这个衣帽间三面墙全是衣柜,只有中岛台用于存放手表、袖扣等饰品。然而凌霄的珠宝首饰实在是太多了,中岛台远放不下,于是她摒弃了一部分上层衣柜,全部改为珠宝柜。
房间顶部的吊灯一打,整个衣帽间瞬间珠光宝气, 闪耀逼人。
“如果你去过我港城的衣帽间, 就会发现这不过是九牛一毛。”
凌霄拿起遥控器, 降下最上层的珠宝柜, 让苏朝颜挑选。
“你的意思是这些都是你到了南城之后买的?”
苏朝颜目光落在一顶冠冕上。白金锻造了皇冠的底托,水滴形状的粉钻攒成花朵的模样,一朵朵在皇冠的底部相连。一颗硕大的祖母绿作为主石被镶嵌在皇冠顶部。
苏朝颜小心翼翼地捧起了这顶皇冠, 转身看凌霄:“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是Emerald2008年的限量款, 叫‘唯爱’,全世界只有这么一顶,这也是你到了南城之后买到的?”
苏朝颜是个服装设计师,就职于国内著名的时尚成衣品牌。都是混时尚圈的,她对各大顶奢每年的代表作也算是如数家珍。
“是。”
凌霄有许久没有戴过这顶皇冠了,但是她只消看一眼就能记起它的来历。
这顶皇冠的设计太特别了。世人的传统思维都是绿叶衬红花, 但是这顶皇冠的设计师以粉钻镶嵌成花来衬托象征绿叶的祖母绿,简直大胆得不可思议。
哪怕你不过是世人眼中的绿叶,在我眼里,也是衬得所有鲜花黯然失色的主角,这大概是设计师对“唯爱”一词,或者说是对爱情的独到见解吧。
“2008年这顶皇冠问世后,没多久就被私人买家买下。”
凌霄将那颗祖母绿从皇冠上摘下,别在了衣服左侧。类似的皇冠大都可以拆解成胸针。
“去年的时候,我和一个朋友在偶然间提起了这顶皇冠,结果他说他认识这顶皇冠的买主,如果需要,他可以询问对方是否有出售的意图。”
“于是原买主把它卖给你了?”
“嗯。”凌霄点头,“而且几乎是以购入的原价卖给我的。”
这种限量款的顶奢珠宝,收藏价值会比它本身的价值高上许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升值空间是无法估量的。对方藏了它十年之久,竟然愿意以原价卖给凌霄,十分难得。
“在欧洲的朋友?”
苏朝颜选了两条项链,倒没太在意那位卖主的厚道,而是想到了其他的事情:“是那位斯蒂夫先生吗?”
“嗯。”
凌霄在国外有一个从未见过面,却为她提供了很多帮助的好友,叫斯蒂夫。她和斯蒂夫相识于三年前,当时她适逢家中巨变,精神状态很差,斯蒂夫算是她的精神导师。
“你手上那条项链,也是斯蒂夫替我购入的。”
“你很信任他啊。”
无论是“唯爱”还是苏朝颜手中的项链,都不是什么便宜的物品,几百上千万的资金给一个素未蒙面的外国人,让其代购商品,还真是勇气可嘉。
这种国际资金往来,但凡凌霄被骗,要追回都很难。
“我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这么信任他。”
凌霄抬头想了想:“或许是他曾经给我的帮助太大,以至于我觉得他如果想骗我的钱,一次两次我都可以忍吧。”
“姐妹以后如果需要被人骗钱,请先考虑我!”
苏朝颜大声嚷嚷。
“讨厌。”
凌霄轻轻地推了她一把。
“说真的,这么些年了,你怎么也没有和这位神秘的斯蒂夫先生面个基?”
苏朝颜听说过斯蒂夫先生和凌霄之间的事情,不多,凌霄也不经常提起。
“我是提过见面请求的,不过对方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