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员高大威猛,络腮胡子渣渣糊了半张脸,怎么看都不像是除暴安良的人民公仆,反而像是自己国家里扫黑除恶的对象。
一到到桌边,童臻就被他的阴影罩着,立马感觉到一股压力,身子不由地往回缩了缩。
他上来顿了片刻,张嘴就是一阵鸟语,童臻推断得来的意思是,要他们赶紧付钱结账。
“快跟他解释,这家店子是黑店。”
一筒不出所料地把难题抛给童臻,可惜她只能冲他眨巴眼:不好意思,老娘现在英语未满级,听不懂更不会答。
江云白是指望不上了,大胃王一筒只能自己上,“嗯”、“啊”、“咦”一通解释比江云白说中文时还结巴,不过好在把情况说明白了。
三人纷纷将恳求的目光投向络腮胡渣子警员,祈祷他能做出公正审判。
他会意似的点头发出一声“哇哦”,接着仅有的一抹笑容消失在脸上,以秉公执法的态度告诉想吃霸王餐的三个人:赶紧付钱,否则就发逮捕令。
一筒从裤子口袋里摸索出自己的 iPhone 手机,拨通了最上面的那个常用号码,“喂,老板,那个……”
今日装得像国际集团总裁的老板在美国警员掐着秒表的最后十几秒才赶到案发现场,他看着一桌子的盘盘碟碟用惊奇地表情传达出一个意思:你们到底吃了什么能沦落到结不起账的地步?
一筒沉默,江云白沉默,童臻亦沉默。
中国好公民去了哪儿都是遵纪守法的优质游客,李昂看了账单半个标点符号都没表示,直接到了收银台结账,屏蔽掉店员的异样眼光带着他的三个不争气员工立马走人。
午夜旧金山半岛南端的圣塔克拉县,一个商务男士带领着他的几个不靠谱的吃货员工不紧不慢地走在街头,任由晚风嗖嗖地从耳边猖獗而过,他的面容依旧冷峻毫无变化。加利福尼亚的冬天不似北京的那样寒冷无情,但他并没有被好莱坞的炙热与硅谷的新奇效应所感染,他的感受如今只剩下冷过北京寒冬那种透彻与失望。
倒不完全是因为昨天的失利,还有今晚的饭局,还有几个不争气的手下……总而言之,他整个人的情绪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丧。
“主要是因为我们去之前没有搞清楚那家店的性质,谁想想到一家吃火锅的店子随便一点能够点出840美金的菜钱呢?”
一筒的解释乍一听很苍白无力,但事实确实如此,谁能想到一家吃川锅的店,不是火辣辣的红,而是阴森森的黑呢?
“900美金,最后结账时还算上了小费。”李昂补充道。
童臻倒吸一口凉气:万恶的资本主义啊。
“它……它的口碑……两极……分化……好评的……都是吃得起的……差评的都是……认为被……宰了……的。”
坐在店里等李昂来赎身的时候,江云白就用手机深度搜索了一下那家火锅店的好评率,发现官方介绍里的赞评都是经过筛选的,其实还有一些对店铺的差评是被删除了的,网页信息点进去都是Error(错误),不是被撤就是被和谐了,网友笑称,心甘情愿买单的都是吃的起的,而买不起单的是不会进店的。
好端端的一段饭也能被套路,并不能全怪一筒。
李昂摆摆手,他不想再纠缠在这顿火锅夜宵上了,钱不是最重要的,丢人才是。
“不需要再在菜金上做纠缠了,既然进了店就要遵守公约,吃饭结账和愿赌服输是一样道理,没什么好抱怨的。我不是怪你们进店前没了解情况,也不是责备你们没带够现金……算了,今天的事情就过去了吧。”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丧的情绪都浮现在表面,负面情绪渲染得让这三个人如临大敌一般的紧张,很明显这他们的行为并没有太多值得指摘的地方,很明显他们只是误入了一家以奢侈闻名的火锅店被宰了而已,很明显是他自己对预期与现实的巨大落差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才使得他表现出了一反常态的,焦躁。
“明天我们飞波士顿,飞机是下午3:05的,大家早点休息吧。”他话锋一转,就转到了另外一件不相干的事情上,他怕负面情绪再发酵下去,自己会失态。
“哈?波士顿?”一筒胃里的麻辣鲜香都还没有消化完全,就被老板拎上了另个一新高度,不太适应啊。
“去……去麻省……”江云白哥还是那个与老板惺惺相惜的人。
“对,我想去见见我的博导。”李昂说。
如果没有见到CK,也许他不会觉得专程飞一趟波士顿对他有多重要,他会带着一筒、江云白和他的超级大脑储存体童臻一起在加州好好享受阳光,尽情买买买,然后在依山傍水的好莱坞体验完电影的魅力后舒舒服服地飞回北京,开始下一轮的战斗。
但是现在一切计划都被打乱,他只能带着他的人,开始了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奔波之行,只为了离他要找的答案近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大约是:波士顿的独处时光吧~晚安!
☆、独处
和李昂出门,不管是在美利坚还是上月球火星,童臻都只能和佣人一样,被他牢牢地拴在腰上,不不不,佣人尚光明正大地可以跟着主人,她却不能,她只是一个被永远隐藏的秘密,是
李昂走到哪儿都得随行的影子,活在黑暗里。
她今天点了一份炸鸡排作为主食,十五分钟就搞定正餐,可是邻桌的李昂和他的博导貌似才进入状态,于是她一直点,一直等,等到胃里已经再也装不下的时候,终于看到李昂起身送博导出了餐厅。
出了门之后的李昂显然没有忘记餐厅里还留着他最重要的东西,他迅速折回来找到童臻,撞见的却是一张百无聊赖的面孔。
“吃得好吗?”
真是没话找话的尴尬,桌上的各种甜点残渣明明在告诉他,这是一顿饱餐。
童臻点头,“嗯。”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
李昂看起来心情不错,显然见过他的博导之后他有了茅塞顿开的领悟。
“去哪里?”
童臻被他这两天阴晴不定的情绪搞到颠三倒四,也不知道他现在是真的人在状态,还是假装释然,所以对于要去的地点没有把握,她是真的怕李昂脱口来一个:实验室。
“请你看球。”
他双手插兜地坐在椅子上,一招手就唤来服务员:买单。
童臻一个从四线城市到首都打拼的北漂,身上不但缺少幸运体制,还缺少运动细胞,尤其是对那种打打撞撞,跑跑跳跳的运动更是无感,更何况这项她根本不感兴趣的运动的参与者是一群未成年的孩子。
“我在来美国看的第一场比赛,是基袜大战。那时候我是个刚出国留学的土鳖,来看棒球纯粹是出于对新鲜事务的好奇,期间完全get不到观众席上人群的兴奋点在哪里。他们每一次的欢呼和狂欢都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就跟你现在这样。于是比赛结束之后我回去开始研究棒球规则,了解它的历史。但是直到我第二次、第三次来看球赛,依旧无感,第四次我再来的时候是在学术上遇到一个解不开的难题,我来这儿纯粹是为了放松。但是后来我却发现,当你在支持的球队赢球的节点上喊出来的时刻,一切负面情绪都会得到宣泄,那感觉十分爽,慢慢的再到后来,我才开始看懂棒球,成为一个理性的球迷。”
李昂的声音在人声鼎沸的家长观众席上几乎被淹没,但他还是很认真地一字一句说给童臻听,虽然他并不确定她是否听得懂。
“你知道我们国家的国球是什么吗?”童臻双手托头,手肘撑在膝盖上,望着棒球场上欢呼的亲属团球迷,问得异常冷静。
“哈哈哈,你是说乒乓?”
李昂没有随大流呐喊,而是异常耐心地与童臻聊了起来,对方惊诧之余,觉得这举动甚是反常。
不过任何反常的举动在他们这层诡异复杂的关系上偶尔客串几次也正常,毕竟天才的行事方式本来就异于常人。
于是童臻顺着他的的话说下去:“既然知道国球是乒乓球,并且知道我是一个和你当年一样的土鳖,那你还带我来看球赛,这棍棒一挥就开跑的比赛我看都看不懂,你怕不是请我来看球的吧,是来故意折磨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