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流水账(29)

我总觉得她这样的,在学生时代不会谈恋爱。校园里不乏嘻哈打笑的情侣,但她肯定觉得这些都是幼稚的过家家。明明她才是那个“小孩子”,可却总让我觉得自己才最幼稚。

我想我是知道的。

她不需要。勇气她自己有。

她真的是个容易让人记住的人,而且是认识的时间越久记得越深。

高二的运动会,她还是八百米选手。在鹿鸣说之前,其实我就已经知道了。

大概提前一个月她就开始练。基本上每次一起上的体锻课,我们在那踢足球,就能看见她一个人一圈又一圈地匀速跑步。她这一跑就是大半节课,少说也得有九、十圈,直跑到刘海竖起,满脸坨红。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我就拉了许言欢去人少的弯道站着。她跑过一次,我就给她加油一次。

我就这么看着她从起跑的第六、第七,一圈接一圈,一个接一个地超过去。她明明跑得很费劲,我都怕她一口气没上来,但是就是这样最后一圈我刚喊完“加油”,她还拼死了冲刺最后的五十米。

她被她们班的女生们簇拥着休息去了。等第二组跑完,广播播报成绩。

“高二一班,麦冬,第二名。”

这其实是我第二次看她跑八百米。高一那次似乎也是这样,所有人都以为她只是去充个数的,可她偏是逆风拼了个第三回来,给小眼睛乐得见牙不见眼的。

我远远地望向一班的观众席,太远了还有女生的遮阳伞挡着,其实看得并不清楚,但我知道里边有个葛优瘫的小短腿。我想跟她说:可以了,你已经做得很棒了,休息一下吧。

再看见她的名字是在期末统考的红榜上,她是第二,我是第一。数学单科年排上,我们都是第一。这倒是让我有些吃惊,毕竟她以前一写数学题也是蔫嗒嗒的。

可那毕竟是以前了。要想往前,谁都不会放任自己的短板。要想不被超越,我们不能存在短板,只能都尽可能地扩展成长处。

不像高一就每日主科的理科班,她们的日常要诗情画意得多。

每周三大扫除的时候,她们班的人会在走廊边上站着写作业。我和许言欢从小卖部回来,从下往上看,就能看到她藏在书页后面的半张脸。

那书的封面是黑红的色块,太远了我看不清名字。但是某天去书店买竞赛的资料时,外国名著的畅销书里,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封面。

《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鬼使神差地,我顺手把它买了下来。回家之前,我把它的装饰封皮给揭了,只留了里边不显眼的亚麻色内衬。

大晚上的,我关上房门把那本书拿出来看。我记得这本书是什么魔幻什么主义文学的名著。才看了几页,老妈就进来送水果。还好我眼疾手快,把桌上摊着的竞赛资料一掀,没被她发现。

"早点睡觉啊。"

"嗯嗯。"

我胡乱应付,她总算是走了,我起身把门关好。之后没有人来打扰,但我还是没把那本书看完。因为看了二十几页,我就无聊得直打瞌睡,说什么也不想再看下去了。

名著:有名,打瞌睡遭不住。

实在看不下去,也只能自认倒霉。最后我把那本书塞到了书柜的最里面,书脊朝里。

不光是她看的书我看不懂,她们看的电影我也就看了个寂寞。

在这一点,不得不羡慕一把她们。她们班高一高二时的平常晚自习,隔一两周就会看一次电影。一晚下课之后,走廊上人潮汹涌,隔老远就能看到她们班外围了不少人看热闹。

我和许言欢去凑了好几次热闹。她们每次都在看不同的电影,讲抗日战争的纪录片,卓别林的默片,甚至还有什么名著改编的话剧……

我从未这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走向了不一样的方向,再难交汇了。

有那么一个学期,她每天吃完午饭都会去小操场上散步。别人都是三三两两地压马路,她一个人走得目不斜视、脚底生风。

经常,我跟别人从小卖部出来,隔老远就能认出哪个是她。大家都穿的是校服,可我认得出她走路的姿势。具体也说不出有哪里特别,但是在人群中就是能精准地辨认得出。是不是像是有了什么奇异技能?

时不时能看到她风风火火地抢饭,看到有肉就两眼发光。她吃饭总是吃得很香,往嘴里塞一大口,低头细细地嚼,腮帮子鼓鼓的,像只磕坚果的仓鼠。然而她光吃不长,这么多年好像都还是没到一米六,还真是宋清酒说的小短腿啊。

你看,题山题海,苦海无涯,可总有那么一个人该吃吃该喝喝,极尽可能地活得恣意烂漫。

有年冬天的时候,好像是个元旦活动,我出校门碰到了她。我反应过来时本想给她打个招呼,结果手瓜兮兮地举到一半,她突然塞给了我一个东西。

我把手摊开,她的拳头向下,把东西放在我的手心。她的手也太小了,像是小孩子的,肉肉的、圆圆的一团,我似乎只要一合拢手心就能牢牢握住。

那是一颗大白兔奶糖,原味的,童年经典。

我其实不是很喜欢吃糖,不过奶香甜甜的、在嘴中的温热里化开,倒也不是很讨厌。但她是很喜欢的。我常常看到她逢人就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零食,像个人形多啦A梦。像宋清酒、鹿鸣那些女生她肯定会给的,有的男生也有。倒是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收到。

后来一年换一次教室,红榜更是换得勤。时不时站在那面墙下看一看,都像是一种慰籍仪式。

第一考过,也掉下来过,慢慢的、也不知是费了多大的心力,我才能稳定在那个位置。也是看着她在前三里挣扎,好不容易才能渐渐稳定在榜首。

掉下去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在给谁许下誓言:再等一下吧,再等一下就能做到的。

她说的她都做到了,甚至做得比说的更好。

文科第一,麦冬。

理科第一,贺祈年。

我想,这样的话,她就不会忘记木讷的我了。

可崇华的这个第一实在是太狭窄了。我从她的QQ相册里发现,她想去遥远的北方上大学。那所人文底蕴深厚的名校,对于大部分理科生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存在,那的文科收分更是高得让人不敢肖想。那是她的诗和远方。

高三这一年过得很快。每天都是大容量的练习,难免会让人觉得心浮气躁。可是偶尔想想有那么一个人,有自己的目标,尽管这一路上跌跌撞撞的,可从来没放弃过,直奔着它而去,似乎也就没什么好浮躁的了。我为之奋斗的一整个高三,反而应该是最纪念的珍贵时光。

高考前两天,高三的住校生都得收拾东西滚蛋。我很幸运地碰到了她,酝酿了很久,正准备说的时候却被她抢先了。好在,我还是说出来了。

我们都要前程似锦。

她说"好!"。真不愧是她的风格。

小眼睛一直很喜欢她,有时听说她考得好,还要在理科班表扬一番。我有次在走廊边上听到小眼睛跟她说她考了第一,祝福她以后考试顺利。她直接说:“好!”

不是谢谢,也不是我加油之类的话,而是一个干干脆脆的“好!”,就像是在说:我做得到,你看着吧。

我知道,我明白,我了解。我都看着呢。

你就是这样一往无前的人。

高考过后,老妈帮我收拾房间。大部头的资料要么送给亲戚家的小孩,要么就卖给收废品的了。我为数不多的文学书籍露了出来,我一看光秃秃的那本就反应过来了,赶紧藏到枕头底下,没被老妈发现。

也许是太无聊了,我又开始看那本书。开头依然无聊,不过我玩游戏玩到想吐,实在是没事干只好看书。就这样,我居然把它给看完了。

读书感想就是:还好我把它藏起来了。

这么大胆的船戏,试问哪个中国家长能不介意?

可抛开低俗的艳情,关于这场隐匿而旷世的爱情,我只觉得一阵复杂。

“我们是否有爱别人的能力?我们是否为此忠贞不渝?”

我想起她的随心贴。冥冥之中,我觉得这是她的读书感想。

这年少轻狂的爱慕,简简单单地就叫嚣着说成爱情,实在过于幼稚了,甚至已经是一种亵渎。

爱情不仅仅是依靠,有时候还成了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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