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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结束后,沈倾歌坐上了谢怀暮的车。
她已经很久没和他单独相处过了,傍晚的凉风从车窗呼啸而过,一路上,她只是顺着车窗向外看闪烁的霓虹灯。
人群和风景随着疾驰而过的轿车,迅速的倒退,像摄影带一样。
交错的光影,像她此时此刻的心境一样。
她曾用整个少女时代去仰望面前的这个人,也曾经天真的想过,只要足够努力,他迟早会有一天喜欢上自己。
可是到最后,她才发现不是这样的,在他眼里,或许她真的如同顾妗说的一样,只是个合适的合作伙伴,如果哪一天,谢怀暮碰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就会把她弃之如履,而到那个时候,她又会是怎样的不堪?
沈倾歌不敢去想,或者说她无法设想,那到底会是怎样的情况?
与其等到时候像一个弃妇一样自怨自艾,不如趁早让自己选择离开他,还能更自在一点,虽然在医院的时候就已经做了这个决定,可是真正选择要开口的时候。
话在嘴边,却有千钧之重。
“林前辈为人温和,可能就是信口问问,你别在意。”谢怀暮给她开了门,“你的房间一直为你留着,就怕你哪天会回来。”
听着谢怀暮的话,沈倾歌微微闭上了眼睛。
半晌,她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开了口,“谢怀暮,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会回来吗?”
谢怀暮当然不知道,他呆在那里,“我……”
我了半天,他也没能说出所以然,好在沈倾歌并没有期待他能做出什么回答。
“我其实,是来收拾东西的,我在这里还有一些东西没拿走。”
谢怀暮愣在那里,“你来拿东西?为什么会突然拿东西?缺少什么东西,我寄过去给你不就行了吗?”
他其实是想说带过去给她,话到嘴边却又改口了,因为他觉得那样说不妥当。
小姑娘走进房间一言不发,整理东西整齐而又迅速,谢怀暮突然觉得有些难不舒服,这种不舒服源自于何,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房间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在继续,是整理东西又打开行李箱的声音。
谢怀暮把她房间的门推开,看到沈倾歌一样一样把自己的东西放好,小姑娘的东西其实很少。
她平时为人低调,很少去买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那些高定,大多都是谢怀暮说她平时实在穿的太朴实,出去会给他丢面子而买给她的。
她把那些高定都好好的用电熨斗熨烫整齐,谢怀暮眼里燃起了希望的目光,果然,她还是舍不得他的。
只是在沈倾歌把那些衣服都熨烫挂好之后,又重新整整齐齐的把它们挂回了衣柜里。
谢怀暮的嗓子刚刚恢复不久,却觉得此刻竟然难受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你今天喝多了,别太冲动就拿东西走了。”谢怀暮勉强自己开口道,“你……先休息休息,等明天酒醒了。”
他觉得沈倾歌只是喝多了,清醒过来之后还会向往常那样,毕竟以往说了那么多次要走,也没见小姑娘真的走。
沈倾歌顿住了叠衣服的手,微微仰头,看着面前的谢怀暮,她双脸由于喝了红酒而略微有些泛红,良久,她开口道,“谢怀暮,我没喝多,我是认真的,没有在和你开玩笑。”
她是认真的,在来找他之前,就已经做好了绝不心软,不会回心转意的打算了。
“你是觉得,我哪里亏待过你吗?只要你想,你的资源,我能做到的,都会给你。”谢怀暮想了半天,只能想得到这个原因。
谢怀暮不明白,像个孩子一样茫然无措的待在原地,在微弱的夜光灯映衬之下,他英俊的面庞,更加的让人心动,但是沈倾歌只是站在那里凝视着他,把自己行李箱的拉链拉好,竖起拉杆箱。
“都不是。”沈倾歌叹了叹气,“你很好,是我的问题。是我累了,不想再继续下去了。”
她终于能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全都倾泻出来,畅所欲言。
在谢怀暮的房子里,她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整理,满打满算都放起来,连一个二十四寸行李箱都装不满。
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属于她的,他买给她的东西,她全部,物归原主。
这个呼风唤雨,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天之骄子的男生第一次慌了神,“你是真的要走吗?今天不是愚人节。”
沈倾歌郑重的点了点头,却感觉到面前的人抓住自己的手腕,强行把她扣在那里,他把她按在墙上,那样狭小的空间,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甚至微微仰头,她和他的鼻尖就能够触碰到一起,沈倾歌听到谢怀暮沉重而又沙哑的声音,“你如果走了,就真的回不来了,我也不可能会喜欢你了。”
沈倾歌的眼泪在眼角,良久,她低低的嗤笑了一声,随即开口道。
“谢怀暮……我其实,从没想过自己能配上你,你不用勉强自己喜欢我一点。”反正也已经要离开他了,那么,把自己过去的那些心里话都告诉他也无妨。
喜欢一个人从来都没错,她也不必把自己放的过分卑微。
可是虽然这样想,沈倾歌的眼睛还是湿漉漉的,像一头初生的小鹿,她的头低得不能更低,面前的男孩子看不到沈倾歌的神色,只听到她开口。
“我曾以为……你是我这辈子可望不可即的一场梦。”
“你不知道,一个人从十四岁就开始喜欢的人,在她生命中会占据怎样的地位。”
谢怀暮突然愣在那里,一时之间,他竟然不知道该怎样回应。
她不是不爱他,只是太爱了,想及时止损,她不想一而再再而三的在这样的一段关系里让两个人都难堪,或者说,沈倾歌是想放过过去的自己。
“谢怀暮。”她声音极力维持平静,“我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在黑夜里,沈倾歌的声音就这样直直地敲击在他的心上。
“我们离婚吧。”
作者有话要说:qaq倾歌终于决定放过自己了,她是真的太喜欢了,喜欢到之前每次告诉自己要放弃都无法彻底下定决心。
第27章 扪心自问
沈倾歌手上带的婚戒是谢怀暮请人精心打造的鸽子蛋, 钻戒是爱情的象征,曾有无数女孩子期盼自己心爱的人能将鸽子蛋赠予自己。
但是她现在却觉得讽刺无比,半晌, 沈倾歌挣脱开面前的人, 把戒指干净利落的从手上脱了下来。
“这是你的东西,想必现在,我不再需要它了。”
在过往的人生里, 沈倾歌曾以为她会长久而又固执的爱着一个人, 不会有任何动摇的想法, 在收到这枚鸽子蛋的时候, 她也是真心地期盼着。
能与自己喜欢的人白头偕老,迟早她会用自己的全部热忱去融化那个人。
但是她发现她错了, 错得一塌糊涂。
固执的等待换不来同样的待遇,她实在太累了,从自己不经思考答应秋辞的请求开始,沈倾歌就开始了一步错, 步步错。
但她没有回头,仍旧努力麻痹自己,会好的,他会喜欢上自己的。
谢怀暮站在她面前, 有那么一瞬间的错愕,“你说什么?”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 原来他对她了解的那样少。
就连她喜欢他这样早的事情,他都从不知晓。
以往她总是把自己的喜欢放进尘埃里,连告诉他都没有想过,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喜欢可笑的令人发疯, 那种仰望和克制让她从骨子里变得自卑起来。
可是喜欢一个人为什么要自卑呢?她从来都没有做错过什么,喜欢不是原罪,她现在之所以能够这样平和的说出她过往的所有心事,都是因为她想通了。
沈倾歌努力地一点点的掰开谢怀暮的手指,她话语轻柔,“谢怀暮,到此为止吧,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
她不想再让自己没日没夜的渴望另一个人的爱渴望到发狂,渴望到让自己时时刻刻陷入焦虑,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病态。
谢怀暮声音喑哑,手指还握在她的手腕上,不肯松开,“沈倾歌,你就这么想和我离婚吗?”
她仰起头,看着面前她仰望了这么多年的男孩子。
他不过才二十四岁,意气风发,拥有精致的面庞和巨额的财产,这样的条件,想要什么样的女人都唾手可得。
没有了她,还会有大把大把的女人想要拥有他,或许会有人比她更适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