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不敢问。
他挠了挠头,状似纠结道:“这样说来,好像是有点。”
“不是有点,是有很多。”凌霄一本正经的纠正道。
“可是,你想怎么办?人家不是还没跟你表白吗?”
“你懂什么?等他表白就晚了,他这么执着的人,到时候一定非我不嫁。你知道的,我的性取向。”
“嗯。”余枫点点头,一想问题不对,又皱眉,“霄哥等等,什么我知道你的性取向?你的性取向我怎么知道?你这么多年来连个恋爱都没谈过,凡是有女生表白你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拒绝,要我说,我如果知道,那也是你喜欢的其实是男生,这些年才会对女的不假辞色。”
余枫颇为激动,差点打翻了服务员送过来的乌龙茶。
服务员长的挺漂亮,但好像懂的太多了,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挤弄了好几回,好像看透了一切。
偏偏当事人一点也没觉得有啥,一向板着身子坐的他居然开始一手托着下巴:“你这么说,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
余枫绝倒,他很想知道这几个月凌霄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把一个正经到不行的人变成了这样。
余枫眼睛滴溜溜的转:“所以,你想怎么拒绝他呢?直接说我不喜欢你?”
“不行,这样太直接了。如果能这么直接,我找你干嘛?吃饱了撑的吗?”
凌霄看他的眼神仿佛看傻子一般,余枫差点气个仰倒,但为了他的八卦大业,他可以忍,忍出个王八。
“那你可以送个礼物给他,不如就送双运动鞋,最近morer有一款兄弟品牌,只要送给他,他就知道你只把他当兄弟了。”
“这,这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你不是说他送了你西装?买双鞋作为回礼有什么不行的?”
凌霄也说不清哪里不好,反正就是直觉不太好。
如果真的买那双鞋,是不是代表,两个人就是朋友了?永远的朋友那种?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眼睛都亮了:“这个真不好。”
“怎么不好?”
“我在他眼里是个穷人,怎么可能买得起morer?”
“这也是。那,你不如在他面前讨论哪个漂亮女明星,说你喜欢那个类型的。他看你性取向是女的,必定不能够继续纠缠你了。”余枫一拍大腿,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妙,却见凌霄面露难色。
“他……也没纠缠我。这样会不会伤害到他?”
艹,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霄哥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了?
“我说……”
“等等,我看个短信。”
凌霄打开手机,打开扫了眼,两秒钟后,关掉手机,脸色再没有刚刚的为难:你看,他连半个小时都离不开我,要等我一起回去吃饭。”
余枫:“……”
这隐隐透露出的炫耀感是怎么回事?
他灵机一动:“这样吧,我跟你一起去见他,亲自见着他,才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帮你拒绝他。”
凌霄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半晌,才说:“那好吧。”
三人约在附近的一家隐私极好的酒楼,服务员引着余枫和凌霄进了事先预定好的包间,一进门,江森已经坐在一旁的沙发上。
见到他们,江森站起身,伸出手,面上是无可挑剔的标准谈生意般的微笑:“余先生,幸会,凌霄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请自便。”
余枫面上客气,暗暗在心中点了点头,这江申,果然与新闻中报道的不太一样,一看就是条浸淫在人群许久的年轻老狐狸。
不过,他倒是对江申印象极好。美人自古以来就是会得到许多优待的,他人长的比霄哥还好看,待人接物不卑不亢,也挑不出丁点毛病,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他想,应该没人不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在余枫打量江森的同时,江森也在打量着对方。一身剪裁良好、价值不菲的西装,一双定制皮鞋,领带是奢侈品牌,袖扣都能上五位数。
跟之前来面试穿着打补丁西服的凌霄格格不入。
况且看他打扮,也是来参加拍卖会的,家世只怕不是一般。
不过他没有多问,这样反倒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测。凌霄之前定然家境不错,才能和这等人物交朋友。
三人坐定,服务员拿着菜单走进来。点了几个菜,又走出去。
这是个私房菜馆,面积非常大,包间很多,保密性极好,虽然预定的人很多,但江家与这私房菜馆的老板有些合作,因此老板提前给留了包间。
三人才说了几句话,服务员就又敲响了房门,进来上菜。
四菜一个汤,都是家常菜,分量不多,应该是刚好够三个人,看来作为凌霄的朋友,也知道他不浪费食物的品质。
几样菜都用的是上好的食材,专门请了江淮名厨,烹饪出来倒是很可口。
江森最喜欢那道竹笋煨腊排骨,闻着就香飘四溢,跟他之前在原来的世界吃的很像。
鲜嫩的青笋,红红的腊排骨已经将汤熬的白白的,上面浮着的一层绿色给这道浓汤提供了生命力。
可惜那末生命的绿色却是香菜,让他望而却步,几次筷子要伸过去又缩了回来。
余枫也吃的很香,这会儿已经十二点半,已经晚于他平时吃饭的点,方才喝的山楂茶又开胃,他便更饿了。
况且,这几天跟着他的陈依依为了减肥保持身材,每次拉着他去吃草,本着怜香惜玉的心思,他也忍着,可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这会儿好不容易能吃顿有滋味儿的,真是让人浑身舒畅。
他大口喝完一口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正要抬头问问霄哥的“老板”,就见霄哥舀了一碗竹笋煨排骨,放在自己面前,拿了一个小碗,将汤里的香菜一颗颗挑进小碗里。
此时已经一碗汤里的香菜已经挑的连根毛都不剩了,凌霄把汤推到他“老板”面前,自己香喷喷的吃那一小碗香菜。
余枫:“……”
妖孽,还我霄哥!
作者有话要说:余枫:妖孽,还我霄哥!
江森:我就是个穿书的,不是什么妖孽
第41章 项目
凌霄,一个龟毛直男癌,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脚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还能一个菜叶子一个菜叶子的帮人挑菜?
余枫迷惑了。
“你……你们?”
江森自然的端起没有香菜的竹笋煨排骨,满足的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看来写小说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样,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抬头,见凌霄朋友的目光在他二人之间来回逡巡,便解释道:“我从小便不吃香菜,凌霄习惯好,不浪费食物,帮我挑出来。”
凌霄眼睛都没抬,只在一旁赞同点头,手中的动作一点没停。
余枫:“……哦。”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明明是凌霄居然不逼着一个挑食的人硬吃下去,反而帮忙挑出来,还不嫌弃地自己吃?
还记得当年,他的挑食,应良东的挑食,甚至应良东他爸的挑食,哪个不是凌霄治好的?
不仅用眼神监督他们,鄙视他们,凌迟他们,最无耻的是,不知在哪儿找了几个幼儿园小朋友,一到他们吃饭,就见缝插针的背《悯农》,直到他们害臊地自动把食物全部吃下去为止。
妈的,双标狗!
还人家暗恋他,分明是他暗恋人家,到我这炫耀喂狗粮来着。
还是太年轻啊。余枫替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需要一碗竹笋煨腊排骨才能勉强补偿。
这菜实在太过精致,本就没剩下多少,余枫就要将剩下的一碗汤全舀到自己碗中,汤勺却被“啪嗒”一声打掉。
江森茫然抬头:“怎么了?”
凌霄淡定甩锅:“没什么,余枫平时太过娇惯自己,汤勺都拿不稳。”
余枫:“……”
现在断绝关系还来得及吗?
重色轻友,其心可诛!
说完,凌霄装作没事人一样,将最后的汤全舀到江森碗里,并一一挑去香菜。
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做这瓦数巨大的电灯泡?我宁愿跟陈依依去吃草,也不至于连口汤也喝不到。
余枫面无表情的想。
一顿饭,江森和凌霄都吃的很满足,只有余枫既没吃饱,又有点消化不良。
没吃饱是生理上的,消化不良是心理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