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末:农女小福星(247)

第二被告林国富在工作时间私借公司车辆给他人驾驶,且对方没有驾照,对受害人周连富的伤残负有间接责任。事发后他驾车逃逸,犯交通肇事逃逸罪。但他在其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值得肯定。故请求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除第二被告林国富有期徒刑两年。

另有民事赔偿,由民事诉讼代理人陈述案情。

总算是轮到罗家的代理律师说话,陈律师赶紧拿了起诉书读一遍,当庭陈述一下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诉讼请求。至于证据什么的,也早就提交给了法庭,法官可以当庭查阅。

罗家人的要求很简单,就两条。第一,要求两名被告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郑重道歉。第二,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周连富及其家属因为这场车祸导致的各项损失,包括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交通费等等,共计五千六百七十二块三毛四分。这些费用都有各类票据为证,都提交给了法院。另外,受害人及其家属保留追讨后期治疗费用的权力。因为周连富还要接受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这笔费用也得由两名被告承担。

说到道歉,林国富是当场扭头就给罗家人跪地磕了头。说实话,钱他是赔不出,可他知道自己亏欠罗家人,磕个头认错是应该的。

华国伟一听检察院要判他十年,吓得脸都白了。又听罗家还要管他要五千多块钱,更是摇摇欲坠。

这可不行,这绝对不行。他不能坐牢,他不想坐牢。他不认罪,绝对不认罪。

不行,他得找刘德胜,他不能坐牢。

看他这幅死到临头还执迷不悟的德性,罗芙馨在心里冷笑。

本来就没指望他赔钱,更不指望他道歉。她要的就是他蹲大牢去,顶好蹲一辈子永远别出来。可惜,检察院到底还是退了一步,没敢咬死“故意杀人未遂”,退而求其次定了“故意伤人”。毕竟这案子被搅的太浑了,检察院怕被法院打回来,只能选一条稳妥的路走。

不管怎么说,能让这人渣去坐十年大牢,她也挺满意了。

周连富和罗雪梅也吓了一跳,华国伟和那个林国富被判多少年他们并不太关心,两人最关心的是能赔多少钱。一听律师说要赔五千六百多块,都愣了一下。

要这么多,法庭能支持吗?

周连富这腿到底花了多少钱,具体的数目两人并不清楚。毕竟这钱大多都是小女儿付的,可罗雪梅心里也估摸过,照她的估算去省城那两趟花了三四千,能有。五千多?这会不会太多了?

别看她是个悍妇,但底子还是个老实百姓。亏了她的,她要的理直气壮。可不是她的,她也坚决不要。

周连富就更厚道了,要这么多,他心里不安。

老两口都惴惴不安,一左一右抓着小女儿的胳膊,问这数目合适么?法院会不会觉得咱们是讹人,要得太多了?做人得凭良心,不该要得,咱们可千万不能要。

罗芙馨听了哭笑不得,一挺胸一瞪眼。

“这怎么是讹人呢?这是人陈律师一笔一笔仔细算过的,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治腿的钱得赔,这咱爸受了伤在家休养不能下地干活,地里的损失,要不要赔?养这伤总得个一年半载,咱爸这一年误工的收入,陈律师可是按江城市农民人均年收入算得,那可是国家公布的数目,不是咱们乱说的。”

“对对,按国家说的赔,咱们有理。”

“还有咱爸养伤总得吃点好的补补,这营养费要不要算?咱妈你照顾我爸,耽误地里干活,这也得算误工,也得按国家规定的数目赔。咱爸去城里做检查,去省城复查,这火车票和招待所的住宿费,还有咱们在省城吃饭的钱,是不是也得算上。”

“对对,都得算上。”

她算一笔,两口子点点头,算一笔,点点头。算到后来,就都明白了。五千多钱那是一点没多,一分也没讹人。

“这还没算上往后咱爸康复治疗的费用呢。”

“那这笔钱往后还能要?”

“能要。人陈律师不是在起诉书里写了么,保留追加后续治疗费用的权力。”

“那我怎么看别人都是一次性给钱,后面不管了呢?咋们这样能行?”

“这是民事赔偿,可以自己商量着来。一次性买断那种也有,可这样一来往后再有啥事,就不能要人赔钱了。还是咋们这种保险,治一次要一次。咋们不多要人家的,可也不能亏了自己。”

“哦,原来如此。”

两口子总算搞明白了,这回安了心。

由于林国富当庭翻供,又改了口,这便是证据改变了。再加上华国伟又坚决否认,啥证据上来都不认,检查自己无罪。

高法官只能宣布暂时休庭,择日再审。

第339章 :只会死得更快

高法官自然也希望给华国伟定罪判刑。

这种无耻恶毒的人渣,给他自由就是纵虎归山,关在牢里才是对善良老百姓的负责。可作为法官,她审案不能带有私人情绪,必须就事论事。

能不能定罪,还是要看证据是否扎实,罪名是否适用。

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很多,但其中相互矛盾的部分不少,事实不清的部分也有,总之都不是很完美的。

本来林国富的第一份口供,加上华国伟的第一份口供,再佐以其他旁证,是给两个被告各自定罪的最完美证据链。但现在这两份口供都被他们各自推翻了,新提交的口供又相互矛盾,可信度大打折扣。以这样前后矛盾的供词来定罪,显然是不行的。

再加上林国富又当堂翻供,提出了第三份口供,又把案情搅合的更加复杂。本来就是一潭浑水,搅了又搅,到此刻已经是一团糊涂。

她必须从这一团糊涂里找出一股清流,搜寻到最初的线头,把事实理清,给所有人一个法律上的公平公道。

她个人是倾向于相信林国富的第一份口供。从态度上来说,林国富对自己的主要责任都没有进行回避,认罪态度还是可以的。即便前后供词有矛盾,但就“交通肇事逃逸”这一条,他从未逃避。他有自首情节,也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情理亦或是道义,都可以考虑减轻处罚。

至于华国伟,一直是在狡辩和抵赖,而且还贿赂涉案人员,唆使对方做假口供,态度恶劣,罪加一等。

这样的恶人要是让他逃脱了法律的严惩,那就是她这个法官的失职。

她一定会好好查案,务必把这个恶人绳之以法。

听到择日再审,华国伟却还以为自己又逃过一劫,长吁一口气,心里略微庆幸。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得意,只要法官一天没宣布他无罪,他头顶上悬着的剑,就一天不会挪开。

可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林国富会当堂翻供?明明收了自己的好处,怎么又改口了?这不是让他的五千块钱白花了!

既然他无义,就别怪自个无情。他那个老疯婆子的亲娘,就别想在养老院里享清福了。

可是林国富到底为什么这样做?他眼珠子咕噜咕噜直转,不停思索。突然眼前一亮。难道说,罗家人也找上他了?而且给的比他多?所以他掉头就把自个卖了!

好哇,原来如此!

他就知道罗家人不会让自己好过,在背后捣鬼,阴了他一把!不行,决不能让罗家人得逞。他的好日子还没过够呢,可不想去大西北铲牛粪。

他得赶紧找刘德胜让他想想办法,叫林国富把口供再改回去!

心里暗暗打定主意,迫不及待的就回班房里去,找联络人搭话。

殊不知,他这是在做春秋大梦呢!

且不说罗家人根本没收买林国富,他完全搞错了方向。便是林国富真的愿意再改一次口供,这口供在法官眼里又能有多少可信度?一改二改,三改四改,这不是口供,这是写小说。那法官当小孩子耍么?

更何况,他说找刘德胜,刘德胜就会听他的?

要他死的就是刘德胜,找这个人,他只会死的更快。

可他不知道,所以就执迷不悟的朝着作死的方向一路狂奔。

因为早就被打过“预防针”,周连富和罗雪梅对这样的结果并没有感到特别遗憾。倒是突变的案情把两人的脑子都搅晕了,想不通一个交通肇事怎么会变得那么复杂。

罗芙馨也不好多跟父母讨论,案情发展到现在,她脑子也糊涂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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