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是吧,她的人生应该更加随心所欲一点吧?她应该是为了保护那些爱她和她爱的人而活的吧?
不止是为了扭转变种人的命运,也不止是为了解放变种人,不止为了成为救世主。
【安娜,你昨晚没睡好吗?】
【只是昨晚召开的国防会议说得太晚了,我没事查尔斯,你先下去吧。】
【......Yes,MyKing。】
站在酒吧门口灯牌边上的安娜贝拉手中的烟杆头冒出长长的白烟,她似乎在那些白烟中看到了在富丽堂皇的大殿尽头戴着沉重皇冠寂寞地坐在王座之上的自己。
【King!Myking!】
大殿之外传来锣鼓喧天的欢呼声,她就呆呆地看着自己麻木不仁地从王座上站起身,一步一步如□□控的傀儡推开厚重的殿门在高高的台阶上伸展双臂接受子民的臣服。
【人的一生最痛苦的事,大概就是无法对别人说出痛苦这件事吧。】
安娜贝拉将吸嘴放在嘴边深吸一口缓缓吐出白烟冲散了眼前的幻像,她已经不想再看也不想再听了,那个孤独无助的命运“囚徒”并非是她所希望看到的。
“中也先生,你今晚回家的时候能给我带一束白兰花吗?”
“噢,我知道了。”
中原中也挂断电话看着前方不远处站在酒吧门口突然开始使用烟杆双眼无神的女人,转身去隔壁街的花店挑了一束白兰花。
“呐,你要的白兰花。”
安娜贝拉楞楞地看着自己面前有些笨拙地递来一束白兰花中间夹杂了一支鲜红欲滴的红玫瑰,黄昏落日的余晖在中原中也的身上打上一层薄薄的金光。
“......很漂亮,麻烦中也先生。”
收到花的安娜贝拉在路人有些艳羡的目光下甜蜜地轻笑起来,而看到了她眼中的调侃后中原中也也耳红地扭过头假装不耐烦地解释道,
“那个花店的人送的,我不想拿着所以就包在一起了。你别那么看我,他们说剩最后一支就顺便送给我了。”
“我很喜欢噢。”
安娜贝拉低头闻了闻清甜的花香,对着中原中也笑道,
“大好き(最喜欢了)~”
“回去了。”
中原中也不理她直接转过身离开,唯有他烧起的耳边透露他的心声。
“嗨~”
安娜贝拉将店门直接拉下卷闸抱着花束三步两步就追上了走得一点都不快的中原中也,和他一起牵着手在夜空降临的街头悠悠地走回家。
“boss,命运女昨天连夜离开了兄弟会基地,是否需要将她放入叛徒追杀名单中?”
红恶魔对着视频通话里面无表情的安娜贝拉恭敬汇报道,这还是兄弟会里面第一次出现叛逃的人员。
“命运女离开了?”
“嗨。”
安娜贝拉手指在实木办公桌面上不缓不慢地轻扣着,
“算了,由她吧,只要命运女不做出什么危害家族的事就不管她了。”
“嗨,我知道了。”
红恶魔挂断了视频通话,安娜贝拉站起身走到阳台上伸了大懒腰,
“自由......”
一望无际的横滨海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铺满了钻石的星河,开阔、平静、美丽,安娜贝拉慵懒地托着下巴半眯着眼睛欣赏面前的美景。
命运女自愿加入兄弟会之时她就被迫知晓了自己的命运,知道了自己人生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同胞这个沉重的枷锁。而如今,命运女离开了兄弟会,她也终于能够从那些沉重的命运之中解脱出来了。
“变种人,终于自由了。”
我也,终于自由了。
第173章 木兰花
我爱着一个人,他从来都不说爱我。——《偏执の爱》
他的眉目之间总是带着戾气,喜欢凶巴巴的吓唬人,手上沾染鲜血,嘴角总是带着狂妄的笑容,不羁地蔑视着一切无知又愚蠢地站在他身前的敌人。可是他并不可怕,他的心比棉花还要柔软,他的灵魂比金子还要珍贵。即使扎根在恶臭的土壤里却比任何人都要活得高贵。
在那间采光极好的办公室有一扇门,门的另一头就是他的休息室。他喜欢收藏美酒,所以在那里放置了许多酒柜和酒架。我知道,每当他难得空闲地站在酒柜前对着那些美酒苦恼挑选着今天要喝哪瓶的时候会有奇怪的满足感和成就感,那个时候他的心情总是好的。
所以,我喜欢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溜进去将他的藏酒掉包成假货然后藏到我的衣柜里再一瓶瓶放回去,这是我总是玩不厌的“小游戏”。
对了,他的酒品极差,喝醉了总是大吵大闹,将周围的一切弄的乱七八糟,还扯着领子不给你离开,就像每一个人讨厌却不得不陪笑应付的上司。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为我的同事打掩护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醉熏熏地指着别人破口大骂。大部分时候是我,不过有时候也会是其他客人或者酒吧老板。
他知道自己酒品不好所以在外面极少喝醉,但是你要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不喝醉总是很难的,所以每当时间差不多了,我就会坐到他身边将自己的衣领交给他。然后开始清场,我会陪着他喝到天亮,或者在他醉得不醒人事睡着后送他回他休息室的床上。
在我的同事眼里看来我似乎是个很好的好人。虽然他们很尊敬爱戴他,可他们真的很怕喝醉后的他。他不喝酒的时候十分护短且出手大方,平时很有礼貌甚至没什么架子,可是一旦喝了酒就六亲不认且十分自我,无论是谁都得顺着他来还会被他指着鼻子大骂。
可是在我看来喝醉后的他很真实,就像跳出了他自己给自己划下的那些刻板的规定和律条,会做出一些平时根本不会做的行为,也会重复问很多平时不会问的奇怪问题。
比如喜欢的花,喜欢的颜色这些极其无聊透顶的问题。
喝醉的他就是个极度自我主义的小混蛋。
可是我喜欢这个小混蛋,这样,我似乎就离他又近了许多。我的同事似乎都没发现,每次他喝醉的聚会都是因为我特地带了度数很高的烈酒,而如果我没有参加的聚会的话他也不会醉得那么厉害。
至少他自己走回去还是可以做到的。
不过我想他应该发现了,因为有几次聚会他故意没叫上我,然后他能够保持基础的神智,醉醺醺地结账离开。
但是他不知道,我那是故意给他借口不让我参加的。总是喝醉对身体可不好,特别是在他还并不懂怎么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
就算酒醒后不会头疼也不需要吃醒酒的药物,可总是喝醉还是不好的。
除了酒品,他对于新兴的电子设备也很苦手,就像活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老古板一样。我并非是指他一点都不会,恰恰相反,他十分聪明总是能举一反三。
我是指他不耐烦去弄懂这些。
他认为如果有人会用了那么他就没必要特地去搞清楚如何使用了,就像他喜欢机车可不喜欢自己去改装,除了不愿意去交罚单外还有修车厂的位置离他并不远。
我和他不一样,这些和生活事物息息相关的每一个电子设备操作方式即便是再艰涩的运作原理我都要求自己熟练于心。或许因为我天生就对他人有信任危机,即使不需要我操作我也会怀疑他们的步骤是否出错或者企图蒙骗我。
我和他不一样,我身上不存在百分之百的信任。
我有亲密的家人,有忠实的朋友,可我从不会百分之百的相信他们。家人拥有我较多的信任,一些朋友拥有我的信任很少,还有一些我完全不相信的“朋友”。
信任是一件非常非常难以付出和得到的东西,它是无形且会随时消失的存在。想要失信于人十分简单,可要是想要得到他人的信任就没那么容易了。所以我从不轻易对他人许诺,但我一旦许下承诺,无论对方是否记得我都会做到。
奇怪的是,他总是能轻易交出自己的全部信任和后背,这在我看来和亲手将伤害自己的刀刃交到他人的手里没有区别的愚蠢行为。
这也导致他第一次挡在我身前时就发现了,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大笨蛋。
不过如此喜欢他这样的笨蛋的我,怕才是世界第一大笨蛋吧。
他不会用我放在他办公室里的咖啡机,有时我会故意躲在门外偷看他在我离开后如何偷偷一个人研究那台咖啡机。他脾气不好,有时候会直接拿我研磨好的咖啡粉直接用开水冲泡然后喝一口就嫌弃地放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