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宫先生一定十分喜欢这里吧。
没事干的时候我就啃啃蜜饯苔藓和雪梅,当饭后小零食。
对了,我们还去了好些地方钓鱼,比如风暴海湾和冬泉谷。
这个世界的鱼类也和我在百科全书上见过的不同,种类极其丰富,形态各异,且大多都含有特殊的能量。
我虽然不太会钓鱼,但是钓鱼时静谧、安然的氛围真是十足令人享受。
罗宾先生多次下厨,他曾一边剖开黑梭鱼和白鳞鲑鱼,一边嘲笑说库丘林先生知道了一定会嫉妒的。
迦勒底的红黄蓝绿四人组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复杂,大约是互相看不顺眼又能两两组队彼此制衡的关系。
而大多数时候吉尔伽美什王是可以被共同针对的那个。这叫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其次再解决次要矛盾。
我又一次想起了吉尔伽美什王,也不知道这回他会不会删前辈的存档。
我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前辈吹着鱼汤的热气,惬意地呷了一口,说:“删就删吧,存档是死的,鱼是活的。”
看来前辈已经完全放飞自我了。
我低头喝了一口鱼汤,嗅着油炸青鱼、香辣龙虾、炖鲸肉、烤巨蚌的味道,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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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远了。
总之,前辈在逛了一圈暴风城之后,就在附近等伊利丹先生过来,一块儿磨刀霍霍去了。
临溜走前带我和罗宾先生到了一个地方——“炉石酒馆”。
我觉得她要去干一番坏事、不是,大事,因为她笑眯眯地说:“宝贝儿在这打会儿牌,我很快就回来~”
“前、前辈,难道我不能帮忙吗?”我睁大了眼睛。作为御主的盾,居然要被无情抛弃了吗?
她竖起食指抵在唇边,“乖,我会给你带礼物的。”
我难以动摇,前辈只好沉吟片刻,道:“曾经有个大猪蹄子因为一匹马甩了自己的女盆友,杀了亲爹,屠了子民,造成无数血案。我们其实是去抢辣个男人的马的。”
这理由极其敷衍,十分扯淡。
前辈和伊利丹先生俨然两个黑势力头子。
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就像传说中在托儿所等待家长的小朋友,这让我很失落。
我转过头,发现罗宾先生竟然已经开始玩了。
他叼着烟,浑身散发着自由散漫、不拘一格的气质,意外的很契合酒馆的氛围。坐在他对面的熊猫人却如临大敌。
我悄悄地挪过去,问:“罗宾先生,我们真的要在这里打牌吗?”
他点点头,示意我也坐下来,轻声说:“能赚多少赚多少。”
我瞬间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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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的气氛很松快,很西部,光线明亮,酒香四溢,桌子通通为原木所造,墙上挂着鹿角、荣誉墙,各色符文装饰点缀着边角。
和暮色森林夜色镇的酒馆大不相同,这里相当热闹。熊猫人、兽人、矮人、地精、人类……无数的种族来来往往,让我大开眼界。
真是个和平而又和谐的世界呢,我忍不住想。
这里的卡牌游戏和我所想的不同,不过我上手很快,连老板都对我赞赏有加。他还请我喝了一杯酒。
我问道:“请问有白水吗?”
“开什么玩笑呢小姑娘,我们这从来只有酒,没别的。”
我想了想,不就是酒嘛,我已经是成熟可靠的大人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说着干了一杯。
……
在我们用各种方法赚取了一大堆金币、装备、美酒等物后,前辈回来了。
她是骑着一匹半透明的马回来的。
我惊呆了。
那真是一匹美轮美奂的马——包括骨骼、修长的四肢、马尾等在内都是星空般的半透明,微微泛着蓝光,像是有星辰闪耀其间;而头部和背部则被华丽的辔头马鞍包裹。
“哟?在做什么呢。”
我说:“我在教他们打昆特牌。”作为交换他们给我讲歌神麦迪文的故事。以及某神秘白发男子单刷冠军试炼的新闻。
前辈无言地跳下马,将马背上的宝箱扔地上,把缰绳交到我手上,拍了拍马脖子。
“它叫星骓。”说着星骓友好地舔了舔我的脸。
呀。
我赶紧摸了摸它的鼻梁。
第二次的时候,前辈牵回来一只金闪闪的凤凰,和一车秘银和瑟银。
这凤凰我在卡上见过。
……
第三次的时候,前辈牵回来一头威风凛凛的老虎,和一箱子缠丝玛瑙。
……
第四次的时候,前辈牵、扛回来一个骚气的粉色火箭筒,和一车魔铁矿石。
……
我很快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富婆。
并且有谣传,我是一个被有钱的雇佣兵包养的落魄小姐。
罗宾先生也是,不过他不是小姐。
我和罗宾先生:……
酒馆的老板拒绝再让我们打牌,只允许我们消费。他还顺便在门上挂了个牌子“青玉德不得入内”。
我抱着令人炫目的财富,第一次感受到钱的魅力。
罗宾先生清点着财务,说:“装备什么的就卖了,钱用来换药水、材料、图纸之类的,还有酒和吃的,还有飞毯……闻朔说多买点土特产回去不然要闹翻天。”
原来你们早就计划好了吗。
“对了,还有这些家伙……”
我们抬眼看着十几只引人注目的坐骑,尤其是那几条龙,面面相觑。
迦勒底说不定很快就要开动物园了。
在拍卖杂物、置换财产、采购原料和土产、把剩下家当寄存在旅店之后,我们终于空闲下来,漫步在暴风城整洁的石板路上。
暴风城天空晴朗,四季如春,刨去它是联盟人类主城不说,确实是个宜居的好地方。
“在这里呆久了会产生错觉,好像自己也成了这里的居民了。”我感叹着,盯着一个戴着软帽的高等精灵过去,几秒之后才察觉自己的行为是多么失礼,当即窘迫的扭开了头。
这里不仅居住着人类,还有一些精灵、矮人、半精灵什么的。暴风城的统治者是一位年轻的金发人类男性,名为安度因·乌瑞恩,据说是前辈十分欣赏的人。
我严重怀疑前辈和伊利丹先生会去人家的住所干点什么。
“安度因和奥杜因有什么关系?”
罗宾先生:“……正派和反派的关系吧。”
在达纳苏斯的时候,罗宾先生还穿着他那套绿色的紧身衣,这会儿已经换成了一套蓝白相间的装束,长袖束腰的外套极显身材,蓝色线条的袖口和衣领松松的;白色缀着蓝边的裤子和白色皮靴相当亮眼。
看上去倒有点像海军的衣服呢。
我不由赞叹:“罗宾先生就该多穿穿不同的款式才对。”
他懒洋洋的笑着,说:“走,我陪你去买衣服?”
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身上这套还是前辈选的。是一件玫瑰红的小裙子,配着镂空花纹的白色小坎肩。
“不了吧,已经够啦。”
前辈自己倒是裹得严严实实,一副标准的魔法师装扮。那天我们逛商店的时候她信誓旦旦的说:“法爷才是亲儿子,转职为法爷的我无所不能。”
转职。
我一度怀疑她已经向恩奇都阁下学习了“变容”。
“为可爱的女士服务是我的是荣幸啊。不过——小玛修这身也非常美丽哦。”
“哪里哪里,罗宾先生才是真的帅气。”
商业互吹了半天,我们不由得一同笑了起来。
“罗宾先生知道前辈干什么去了吗?”
“知道,现在么,她忙着给人干活、刷声望和画图纸吧大概。”他抬手很轻柔地揉了揉我的脑袋,“不要担心,虽然她是个任性又固执的家伙,但对于‘苟命’一向理解独到,充分掌握其精髓。即便与虎谋皮,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啊,我知道,只是,我也想帮上忙啊。
明明我是个从者和战士,为什么变成了无所事事的富婆……
罗宾先生笑了笑:“何况,也不是没人看着她,放心吧。”
我们在无人的广场停下脚步,广场上响起的背景音乐激昂又悲壮。
眼前似乎闪过了英雄谷的英雄雕像的影子。
夜幕降临,圣光大教堂的钟声响彻全城,身着轻甲的守卫们鱼贯而归,交接换岗。
作为一座军事实力雄厚的城市,暴风城有着优秀的防护措施和军队,除了守卫还有圣骑士们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