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横川的那块跟高枕风的对比,发现除了触感略有不同,其余的毫无破绽。
嗯,假的那块还更平滑些。
晋重华解答他心里疑问:“方便。”
……为了图个方便?
阮重笙觉得,他可能不懂九荒险恶。
引阳府造这些做什么?
他目光在刻着“苍茫”的玉牌上一顿。
“苍茫和天云氏的标记不同?”
“天云氏不代表苍茫。”
天云氏不代表苍茫,六剑不代表天云岚,铜钱也不代表是什么印记,这还怎么玩。
阮重笙哀嚎:“不想惹麻烦啊。”
等等,一文钱?
“包子铺!”
金陵最近的天气像极了小孩的脸,说变就变,不讲理还没征兆。
阮重笙等着晨雨过去后,出门时又给热得发闷,他一边拿手扇风,一边回忆那卖包子的屠家夫妇一般在哪儿出摊。
“屠大娘!”他亲亲热热的叫住前头腰身丰腴,双腿细得竹竿一样的妇人。
那屠大娘回头,看见是他,装作没瞧见,继续收拾东西。
她似乎是一个人在摆摊,而且应该很早就出来了,面前搭着几笼被飘进棚顶的雨打湿的包子。
阮重笙厚着脸皮继续道:“诶,怎么不理我?屠大哥呢?”
妇人淡淡道:“死了。”
“……啊?”
“你要的东西。”她头也不抬,从屉下抽出一张纸。
阮重笙闻着扑鼻的包子味接过纸,嗯,还是肉馅的。
这天灰蒙蒙的,笼罩一股阴翳,他想了想,还是委婉地问了出来:“屠大哥……”
“三天前病死的。”屠大娘已经没有当年的咄咄逼人,岁月终究把她消磨得憔悴平淡了许多,看向阮重笙的眼睛里暗淡无光,“天杀的东西,留我一个给他养儿子——拿到东西就滚。”
说话倒是还挺不客气,听得人有些莫名亲切。
阮重笙伸手,当着老板娘的面抓了个包子,这是他多年前最想做的事。
那时候一个小乞儿,连抢到一点狗啃剩的烂菜叶都欢天喜地。寻着香气而来,蹲在一旁闻闻肉味儿,脑子里想想未来某日飞黄腾达,买他个百八十笼包子,吃一口丢一个——然后神志清醒,继续闻味道,也是莫大的幸福。
后来包子已经不再奢侈,反而成了不大看得上的小玩意。
一口咬下去,味儿倒是没变。这些年吃惯了山珍海味,这从前的东西反而显得格外鲜美。
他避开屠大娘的扫帚,一个翻身到了摊子另一头,保持着老板娘够不着的距离,把包子囫囵吞下,笑嘻嘻道:“诶,别气呀,我买,我买还不行吗?”
他已经不记得这家包子现在是多少一个了,从腰间解下新荷包轻轻甩在铺面上,撒腿开溜,“那什么,小爷我高兴,千金买肉包!别感谢我啊!”
里面有约莫二十两银子,够普通人家生活一年了。
还能好好修个坟。
阮重笙一抹唇角的油。
当年屠家夫妇对他说不上善意,可是后来渐渐熟了一些后,屠夫人也就不拦着他偶尔跟着一群同样流落街头的孩子来捡一些蒸坏的或卖不出去的包子。
虽然嫌弃打骂也有,但毕竟也是他当年最向往的肉包子。他这样想。
裴回铮:“你最近花银子还真是大手大脚啊,有钱了,翅膀硬了?”
天可怜见的,正如落灵心所说,裴回铮是蓬莱弟子,但却是个脱离蓬莱的草根弟子,勉强称得上富足,但跟有家底的落灵心没法比。
而落灵心又宠阮重笙,对他一直富养,银子流水一样尽情塞。于是乎,造成了徒弟富过师父的惨剧。
裴回铮理所当然很不乐意,知道徒弟又随手送出去够他活一个月的钱,这个不乐意就演变成了揪着他不停念叨:“败家玩意,真是败家玩意。”
阮重笙:“又穷了?”
裴回铮:“……”
裴回铮反复提钱的时候,一定是穷了的时候。
阮重笙这位师父总喜欢买些稀奇古怪又不实用的东西,买回来只有几天兴趣,不买又能挠心挠肺惦念一年,没得改。
“姑姑今天心情不错。”他好心提点。
“胡说!我怎么可能去求她!乖徒儿,你自己玩,我先走了!”
阮重笙原地翻白眼。
他展开那张纸。
第49章 路途
“小二,来壶茶!再上两盘菜!”
这分明还是阳春时节,却是烈日当空,烧得满身热气,空气都翻出若有若无的热浪,直教人汗流浃背。
齐逐浪趴在桌子上,手上下煽动,微不足道的风显然无法与天气对抗,他只能张开嘴大声喘气散热。
小二哥把茶水点心端上来的时候,打趣道:“公子这是赶路了几天几夜呀?”
他这一身风尘仆仆,说是狼狈不堪也不为过。齐逐浪叹气,心道:“还真让你说中了。”
他拎着茶壶就往嘴里灌,丝毫不顾旁人眼光。待那暑热终于消退几成,他才松了口气,对身边的人道:“落少主,落公子,你怎么就不热的?”
抱剑的少年阖眼假寐,冷淡道:“修为。”
齐逐浪一噎,“得得得,你是大门派出来的公子哥。拿修为护体驱热,也不嫌丢人。”
他嘴上不肯吃亏,但身体上实在吃狠了亏,看着落星河那副置身事外“关我屁事”的模样就来气,憋在心里无处发散,“哎哟”一声,不说话了。
“咦,仙家?”
草棚外走进两道人影。
“哟,客官这边请!”小二笑着请客。
“谢谢。”走在前头的是个白衣少年,一身素白锦衣,唯独衣襟一抹艳红,看着年纪不大,模样却生得极好,也跟着笑,粗略扫一眼棚内,“诶,麻烦小二哥给挑个最干净的座,我家师兄有些讲究,银子不是问题。”
说着,他就掏出一块银子扔进小二怀里。
小二掂量掂量,发觉应该有六两左右,立刻意识到眼前是个不缺钱的主儿,眉开眼笑,“好嘞,稍等!”
这小棚子本是道边供往来行旅稍作休息的临时茶舍,但意外的干净,小二哥收了银子,办事自然更为干脆,扯下肩上搭的白布,直把桌椅擦成了半点灰不见在上头的亮堂。
阮重笙走在前头,替晋重华拖出长凳,“委屈师兄了。”
凡界不便御剑,何况他们为图方便,走的还是络绎不绝的官道。
阮重笙又掏块碎银,充分展示了“爷不差钱”的豪气,“外头有两匹马,劳烦小二哥喂一喂。”
小二收了银子更是勤快,“好嘞!”
阮重笙坐在晋重华对面,笑吟吟道:“已经在珩泽内了,还有两日脚程,委屈师兄了。”
晋重华点头,“嗯。”
阮重笙将上的茶水点心往他那里一推,其实说起来,他还是真觉得委屈了这位师兄。晋重华本不必蹚这浑水,但既然都陪他一起风尘仆仆了,那他肯定不能让雍容惯了的引阳上君再不舒坦。
阮重笙心想:“我真是个好人。”
晋重华:“旁边的人在看你。”
阮重笙撩着头发回头,顺带拨弄了一番发间梨枝,正好对上齐逐浪打量的视线。
齐逐浪:“姑娘贵姓啊?哟,还赶着风女扮男装啊?对了,你是散修?好巧好巧,我也是!”
阮重笙低头看自己一眼,也有点感兴趣:“你怎么知道我是散修?”
齐逐浪哼哼道:“姑娘生得这么好看,若是天九荒的人,我哪有不知道的道理!”
说话间,他人也相当自觉的靠过来,“姑娘哪里人啊?珩泽的?啊,难道你就是那位传说中的阮三姑娘?”
阮重笙心道:“珩泽阮三姑娘?他莫不是把我当成阮家那阮卿什么兰还是澜什么的了吧?”
珩泽这一代嫡系,除却这新认回来的“失散多年”的嫡孙,就一个阮卿时,阮卿闻,还有个记不清闺名的三小姐。
当然,那位姑娘据说今年不过及笄之年,按年纪算算,他好像是该排“阮三”。
阮重笙笑:“嗯,对,阮三。”
齐逐浪见眼前“漂亮姑娘”没有气恼,就更欢了,浑然不顾四周环境了,一屁股挨在阮重笙对面的长凳上,“诶,这位兄台,劳烦往旁边挪挪。”
对面的阮重笙对他微笑。
他又有点轻飘飘道:“我跟你说啊,我阅人无数,你绝对是我见过最好看的那几个。你生的这么好看,做什么女扮男装?你看,我就看出来了吧。当初我就该知道,长得好看还簪花的,怎么可能是男人!哎,果然还是凡界美人好,天九荒那几个吧,长得好看的脾气爆,比如那个什么雁丘吴千秋,怕不是楚霸王转世;还有那木摇霜,那冷的,啧啧啧,谁都入不了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