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走到山脚,常有财就听到远远传来的人声。大概是距离还比较远,常有财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但对方似乎人不在少数,那偶尔传来的哈哈笑声昭示着对方的好心情。
常有财几步走到前方不远处一丛一人高的茂密杂草后面蹲了下来,准备藏好自己后,扒出来个小口观察一下这一行人。想来他肯定不会这么倒霉,正碰上下山一趟满载而归的响马山贼。
可有时候啊,人也不能太铁齿。
刚刚在那杂草底部扒拉了一个藏身之处的常有财,和一条正在享用美食的黑黄色大蛇来了个脸照脸。
常有财脑子里有一瞬间空白,死死咬住嘴唇,恐惧的尖叫被牢牢的困在喉咙里半点没露出来。脑袋还没反应过来,常有财已经手起斧子落把那正张着血盆大口吞食野鸡的蛇头砍了下来。并快速的用斧子挖了个坑把那蛇头连那野鸡一起埋了,也不敢看那正缓缓往外冒着血仍在扭动蛇身,刚刚拿过蛇头的左手不停的在衣服上擦拭着,彷佛要把刚刚那种冰冷粗糙的感觉擦掉一般。
本想换个地方,但刚刚那群人已经渐渐走进了他的视野。
幸运的是,那并不是什么山贼响马,而是一群扛着石镐和铁锹的村民。一行人里有老有少,估摸着是一家人,也不知是正要去田里劳作还是已经干完农活准备家去。
常有财小心翼翼的蹲在哪里,努力不发出一点响声。
即使对方看上去淳朴憨厚,他也不敢贸然上去搭话。只是见对方走远了,才手脚并用的从那草窠子里爬出来,干呕了两声,那蛇身上的土腥味儿浓重的似乎让他主动忘了呼吸。抓了一把旁边的草叶放在鼻子下面,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天知道刚刚那蛇身子扫过他小腿时候,麻的他半边的身子都没了知觉。好像那滑腻冰冷的蛇皮没有任何阻碍的直接拂过他的皮肉一般,汗毛和鸡皮疙瘩霎时立了起来。
常有财从来不知道自己对蛇是这么的恐惧。
上辈子对蛇的认知大多来自书本或者《动物世界》之类的纪录片,那种隔着屏幕和纸张的观摩甚至让他有种那小蛇还挺可爱的错觉。可如今真的直面这么一个大家伙,大脑只给他发出一个指令,那就是逃走!
踉跄着爬起身跑到山下,常有财才发现,这是一条被植被盖住的小路。中间露出来的土地也就两拃宽,路边的小草低矮,上面还留着刚刚那一行人走过去的痕迹。
常有财站在路中间想了想,决定沿着小路往刚刚一行人的相反方向走走看再说。
只是没走两步,常有财又急忙把斧子别在腰间,往刚刚的藏身之处跑去。
上辈子对蛇的认识并不仅仅来源于书籍和BBC的纪录片,还包括我大吃货国的美食节目。从哪听说的来的?吃蛇肉夏天会不长热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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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山脚的这条小路没走多久,转了一个弯儿,前方就出现了一个村子,颇有些‘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味。常有财不敢太靠前儿,转了个弯拐到半山腰的一棵大树下,一屁股坐在一根拱出地面的树根上,一边往自己嘴里填着刚刚采到的野菜,一边暗搓搓的观察整个村子。
强忍着嘴里的苦涩把菜咽了下去,看着村里飘起的袅袅炊烟,常有财有些心酸。
上辈子他跟着奶奶去地头道边挖过这种菜,虽如今已经忘了它是叫苦苦菜还是荠荠菜,但是他奶奶都是用这种菜剁碎了掺着苞米面喂鸭子和鹅的!
常有财按了按饿的有些疼了的胃,咽了咽口水,起身准备离开。早知道刚刚就在山里把空间里剩下的几块点心拿出来填填肚子了。要是自己就此饿死了,就算那几块儿糕能换回来一吨大米白面不都是白费?
日头已经偏西,就算现在是下午一点钟,留给他回程的时间也不太多了,更何况他还得先找到回程的方向。起身把腰上的汗巾重新系紧一点,常有财抖了抖已经有些酸疼的小腿和快没知觉的脚,常有财准备往回走。这古时候也没个登山鞋或者作战靴,也不知道那些山民猎户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小兄弟打哪儿来?走亲还是访友?”
第10章 日常想死第十天
身后传来声音使得常有财身体一僵,慢慢转过身来,只见一头发花白的老头正眉目含笑的看着他,身边还跟着一个约莫七八岁的背着背篓的小童,正低头认真的往自己嘴里填着馍馍,无暇顾及其他。
老头身穿深灰色的短打,头发用同色的布条一丝不苟的束在头顶,长寿眉又密又长,眼里的笑意使眼角的细纹都弱化了不少,端的和气可亲、古道热肠的模样;那偷空抬头看了常有财一眼的小童却有着一双极漂亮的眼睛,黑亮亮的眼珠又大又圆,连偏黑的肤色和微塌的鼻梁都没有掩盖其风华。
常有财有些紧张,他不知道此时自己是应该转身就跑还是接住对方递过来的善意达成一次成功的外交。忽而看了一眼正吃的香甜的小孩儿,常有财抿紧了嘴唇,决定沉默是金。
原因无他,他馋了。嘴巴里飞速的分泌出来的口水快要溢满了整个口腔,似乎如果他不做吞咽的话就要顺着没有闭严实的唇角流出来。
有人说这世界上有两件事儿是藏不住的,一是咳嗽,二是爱情。曾经极力的想要把自己往文艺青年的范畴靠拢的常有财深以为然,可到了如今这般田地,常有财对此却是十分的嗤之以鼻。他现在就能找出第三件藏不住的事儿,那就是饥饿。
本以为只要不咽口水就能掩饰住自己的尴尬与窘迫,可谁知道刚刚明明已经被系紧的汗巾所缓解的肚皮,此刻又不争气的“咕噜噜”的叫了起来,声音大的好像惊蛰的春雷,连找理由推脱的机会都不给。
满脸通红的常有财朝那仍旧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的老人鞠了个躬,飞速转身坐了回去。
昨天在交易空间的黑屏里他曾仔细观察过现在的自己。身材颀长,眉目疏朗,只是那多日的野外生活使得头发有些凌乱,梳理好了之后倒真的有些像一个江湖上的多情剑客。
可常有财不知道的是,他现在在这老者的眼里却是另外一幅形象。面色潮红,凌乱的碎发因微微的汗水而贴在额上,汗湿了的脏乱蓝色衣衫有些贴身,看过来的眼神里还有些防备,像是逃难了很久的难民一般,城里的乞丐都要比他安逸闲适的多。
老人从小孙子的背篓里拿出**玉米叶包裹住的干粮打开,走到常有财身边坐下,将手里的馍馍递到常有财面前,“吃吧。”
常有财将低着的头微微偏向右侧,面向老者,可眼神却毫不掩饰的看向老人手里拖着的两个似乎是掺了其他粮食、有些发黑的馒头。
老人又伸手往前递了递,见对方仍旧没有要动的意思,呵呵笑了两声,伸手拿了一个,又将剩下的两个塞到常有财手里,“吃吧,咱爷们一块儿吃点。我大孙女起早蒸的,还喧腾着呢。”
说罢放到嘴边咬了一口,冲自动跟过来依偎到他腿边的小孩说道:“将离,爷爷坐着歇会,你家去找你阿姐。让你阿姐多做点吃的。”
“不用不用,您给我吃这些就够了,我不能再去府上叨扰。”正狼吞虎咽的常有财听了这话,急忙制止。
常有财连人家一片衣角都没捞到,那孩子就灵活的跟条泥鳅一般背着背篓跑远了。
“你这后生恁地自来熟,哪个邀请你去我家了。”老头笑呵呵的用胳膊肘碰了碰常有财,戏谑地跟他开着玩笑。
老头名叫李长庚,从小就跟着父亲学医采药,医术不错,是这一片儿几个村子里唯一的郎中。为人八面玲珑、平易近人,是个有名的和气人。
常有财却没有领会老人语气里玩笑,只当自己真的是唐突了,霎时间羞得脸上都快烧了起来,只低头看着手里的馒头,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老人也不知注意到常有财的羞窘没有,反而将腰间装水的葫芦,打开塞子便塞到常有财手里,“来喝一口。灵溪山上的泉水,甜着哩。”
“岭西山?”常有财抬头认真的看向老人,“哪一座?”
“咱们这片儿的山都叫灵溪山,只最里面挨着后湾滩的那个叫惊崖口。”老人把曲着的腿向前伸直,伸手轻轻的拍打大腿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