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都靠我扶贫(26)

“天啊,怎么这么烫?”

轿车紧急调转方向,朝最近的医院驶去。

杨云霄被送入抢救室,医生拿温度计量了体温——足足40.5℃!

40.5℃,这已经是高烧了,再升高的话很有可能影响到生命。即便治好了,也有概率留下严重后遗症。

杨云霄没有家人,却有一个硕大的跨国集团,几万名员工等着他带领,万万不可出事!

助理心急如焚,催促医生赶紧救他。医生用尽一切降温措施,全身擦酒精、冰敷、点滴……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总算让他的体温恢复正常。

“怎么样了?杨总醒了吗?”

助理看见医生从急救室走出来,立刻迎上去问。

医生摇头。

“体温是降下来了,生命特征也都正常,却一直醒不过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还好好的,为什么突然烧成这个样子,还昏迷不醒。”

医生说:“根据你刚才提供的信息,有可能是在寒冷的室外待太久导致感冒。不过这些症状的确太反常了些,杨总之前有做过体检吗?”

“有!”

“能不能拿到医院来?我和几个主任开会研究研究,看看是否有其他病因。”

“好的,我马上拿来。”

助理十万火急地跑去杨云霄家,带回来前两个月做的体检报告。

医生们连夜召开会议,直到凌晨才结束,得出的结果令人意外——杨云霄的身体一切正常,并没有病灶。

连胆结石、高血压,这种中年人常见的疾病都没有。

既然如此健康,为何就是不醒?

没有人知道答案。

助理忙碌了一整夜,已经困得要命,却依然连眼睛都不敢眨,寸步不离地守在他床边。

天亮后,几个公司高管和杨云霄的朋友也来到医院,纷纷出谋划策,想办法为他联系专家。

正当病房里乱成一团时,助理耳朵动了动,灵敏地听到一个声音。

“嘘!”

他做了个手势,所有人安静下来,看向床上的人。

杨云霄穿着病号服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眼底挂着两抹乌青色,看起来十分虚弱。

他眉心紧蹙,干到起皮的嘴唇无意识地动着,发出极轻微的声音。

“杨总,您在说什么?”

市场部经理蹲在床边,把耳朵凑过去,仔细倾听他的话。

过了片刻,他抬头看着众人,表情迷茫。

“杨总说什么了?”众人急切地问。

他抿了下嘴唇,无法理解自己听到的内容。

“他说……炸鸡很好吃。”

新鲜的鸡肉经过腌制,用面粉和面包糠完全包裹,下热油炸二十分钟,出锅后撒上酱料。热腾腾,香气扑鼻,入口咸香酥脆,肉嫩多汁,好吃的让人把舌头都咬掉。

这是几十年前杨云霄第一次进城时,最为惊艳的食物。

终身难忘。

-

繁华热闹的商场,肯德基里人来人往。

周绾绾与程文雅坐在靠窗的桌边,看着面前的少年抓着炸鸡翅大快朵颐。

程文雅笑得眼睛弯起来,拿纸巾给他擦嘴角,慈祥地说:

“慢点吃,喝可乐,别噎着了。”

杨云霄啃完手里最后一根鸡翅,看着满桌狼藉,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连忙道歉。

“对不起,我……我一不小心吃光了……”

红意从脸颊蔓延到耳根,他低着头,油腻腻的双手无处安放,歉疚地抓在一起。

周绾绾把自己面前的纸巾也递给他,丝毫不介意他凭一己之力吃光了整个翅桶,还很亲切地问:

“你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点?”

杨云霄想都没想就摇头。

“不用了。”

“真的不用?”

“那就……再来两根吧。”

周绾绾笑着摸摸他的头发,去点单了。

杨云霄脸红的要爆炸,程文雅笑眯眯地看着他,问:“喜不喜欢这里?”

“嗯。”他如实点头。

这么干净的路面,这么宽阔的街道,这么漂亮的高楼大厦,这么繁华的城市……

他以前想都不敢想。

程文雅说:“喜欢就好,待会儿我们带你去买几身新衣服,想要什么样的直接跟阿姨说,千万不要不好意思。”

杨云霄被大城市的一切冲击得刷新世界观,但还没有理智全无,想起昨日所见,知道她们家条件也算不上多好,当即说道:

“你不要为我花钱了,我有衣服穿。”

程文雅很坚定的拒绝了。

“你第一次来我们家做客,花点钱要什么紧?绾绾想对你好,你开心她就开心,她开心我就开心,不是很好吗?”

杨云霄无法反驳,只是心里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无亲无故花别人的钱是不好的。

周绾绾带着鸡翅回来,又额外买了两个汉堡给自己和妈妈当午餐。

三人吃饱就去了楼上服装区,杨云霄提议她们买,自己不需要,不料被她们轻飘飘打回来,一边买一边逛,很快手里就多了三四个袋子。

周绾绾又看中了一件毛衣,把他推进试衣间。

当他穿好出来,母女二人的眼睛都亮了一下。

少年的身材瘦瘦高高,四肢修长。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端正气质清爽,尤其是那双看过山川河流的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干净,宛如一汪清澈的山泉水,沁人心脾。

程文雅夸他,话里有话。

“真好看。绾绾,咱们家只有女人,太单调,要是当初再给你生个弟弟就好了。”

周绾绾感激地看了她一眼,走到杨云霄身边,帮他理了理衣领,给程文雅帮腔。

“你都四十多了,后悔也来不及了啊。”

“可不是嘛,唉,真希望家里再多个男孩。”

即便杨云霄是个聋子,这时也该听出不对劲了。

何况他不是,因此表情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店门外有群穿中学校服的男孩女孩嘻嘻哈哈地走过去,他羡慕地看着他们背上的书包,手里的冰淇淋,脚上的新球鞋,感觉自己与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

周绾绾也注意到了,说:“附近有所学校,估计是学生们趁午休时间跑出来玩呢。你读书的时候应该也偷溜出去玩过吧?”

有,他们学校后山有片坟区,经常出闹鬼传闻,学生们都不敢去。

有时天气好,他中午就会带本书去坟区,或背英文,或做数学题,比待在教室安静得多,无人打扰。

杨云霄嗯了声,收回视线,走向换衣室。

“这件衣服不要买,不适合我。”

他刚才偷偷看了价格,399元,抵得上他以前一年的生活费了。

这身衣服他穿起来实在好看,居然不肯买。周绾绾有些遗憾,但很快想到弥补措施。

“好,我记得前面有文具,我带你去买文具吧。你喜不喜欢钢笔?笔记本呢?”

文具比衣服对杨云霄有吸引力的多,他也想知道城里的学生用什么工具学习的,于是答应她的提议。

三人转战文具店,周绾绾牟足了劲儿给他花钱,企图用美好的事务吸引他留在这个城市。

文具价格不贵,一支笔几块钱,一本笔记本十几块。

但是杂七杂八加起来,又是一两百元。

结账时杨云霄吓了一跳,“太多了,放回去一点。”

周绾绾强硬地付了钱,提着袋子往他怀里一塞。

“别人送你礼物的时候,你只需要说谢谢,知道吗?”

杨云霄抱着这一大堆礼物,感觉比一麻袋200斤的谷子都沉重。

三人用一天时间转完商场,傍晚时又去吃饭。

晚餐不再是炸鸡,而是丰盛的烧烤自助。

杨云霄坐在沙发椅上,垂眸看着桌角的账单,始终无法相信,他今天居然一顿饭就吃掉了一年的生活费。

城市里的钱,真的那么不值钱吗?

周绾绾端着满满两盘子食物回来,放在桌上对他说:

“傻坐着干嘛?走,跟我拿吃的去,喜欢吃什么自己端,我可不伺候你。”

杨云霄跟在她身后,走过一张张柜台

牛羊肉、鸡腿、基围虾……这些肉类固然是他平时舍不得吃也吃不到的,但最吸引他注意的,是那一大叠精致漂亮的奶油小蛋糕。

在十四年的记忆中,食物从来都是果腹用的,无所谓美不美观。

直到今天他才发现,原来吃得东西居然能美得像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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