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反派的职业素养(122)

作者:两块五 阅读记录 TXT下载

褚大娘与马车夫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猜不准凌姑娘的意思,但还是认认真真将小公子请上了马车。

小公子自称姓程,是出门游玩的贵公子,家仆回城拿东西,却好半天没回来。他在城门外的亭子候了许久,挨不住风雪,便蹭上了褚大娘的马车。

不过富家公子搭顺风车也不好意思,他从锦囊里捡出一枚金叶子,趁褚大娘不注意,塞到帘子边放东西的地方。

他进了车厢,第一眼就看到正中端坐着的一身白衣的姑娘。

凌姑娘戴着斗笠,看不清面容,搭在膝盖上的素白双手骨节分明,在程朝掀开帘子时忽然攥紧衣料。

“姑娘好。”他说,“我姓程,京城人氏。”

“凌迎。”对方松开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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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完结啊。

第151章 我有慈悲剑其五

程朝一听这名, 先是觉得耳熟, 向对方笑了笑,在她身旁落座。

他守着规矩与男女之防, 坐得离凌迎远远的,很克制地没有将目光放在她遮住面容的轻纱上,自以为很君子端方。

然而大白汤圆一见就知道程朝一看见小姑娘就如同换了一个人般的毛病又犯了, 大声咳了几下,转移他的注意力, “你要干什么?”

“我没做什么啊, 这不是城门守卫认得我,我才来搭别人的顺风车嘛。哎, 你有没有觉得凌迎这个名字好耳熟?”程朝问, “我总感觉我在哪里见过她。”

大白汤圆摇头,不知是想到什么典故上,阴阳怪气地说:“嗯嗯嗯,你看过x楼梦吗?贾x玉第一次见林x玉时,说的话就是我曾见过这个妹妹的。”

程朝总觉得大白汤圆像是一个防孩子早恋的苦口婆心的大家长。

车厢里很温暖, 他身上落着的雪很快就融化成水, 衣服湿了一点, 正当程朝扯着衣领觉得不舒服时, 旁边递来一只汤婆子。

凌迎姑娘的指尖透着淡淡的粉, 兴许是被汤婆子焐出来的, 腕骨却比程朝还要宽大一些, 指腹生着薄薄的茧。程朝不好意思用女孩子的东西, 正欲拒绝,她开口道:“无妨,你拿着吧。”

她声音极具有辨识性,犹如碎冰撞瓷,低沉沙哑,只是没说几个字,就捂着唇咳嗽起来。

看来凌迎姑娘是个病秧子。

程朝在心底下定义,又忍不住心生几分怜惜,将汤婆子还了回去。

这次凌迎不再拒绝,将汤婆子捧在手心里,指尖抵着上面的花纹摩挲起来。隔着轻薄的纱布,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光凭借她露出来的手背的颜色,与透过薄薄血肉清晰可见的青筋来判断,她脸上的气色估计也很差。

“我想起来了。”程朝突然灵光一闪,对大白汤圆说。

大白汤圆脑门上飘过一个问号:“什么?”

第三个修□□里,程朝也遇见过一个叫凌迎的女装大佬。他记不清对方的具体容貌了,只依稀记得好像是少见的清冷类型,而面前这个凌迎姑娘又遮着脸,无法看出来什么。

大白汤圆死活不认为自己的工作又出了差错,道:“怎么可能?!第三个世界的人怎么会跑来这个世界,应该只是重名,你别担心。”

“是的吗?”程朝疑惑。

马车已经缓慢行驶到城门口,守卫正在排查出入的人,顾锦时的死讯大概被压下去了,故而检查得并不是很严格。程朝有点担心自己被认出来,将头探出车帘,“哎呀”了一声。

褚大娘对他喜欢得紧,一听他出声,立马问:“怎么了?”

程朝流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这门口的守卫与我家关系不太好,我又是背着我家长辈出来的,若是他认出了我,会告到我哥哥面前的。”

他有点愧疚于自己欺骗纯良的好人,说话也吞吞吐吐的。

“这可怎么是好,”褚大娘也跟着担忧起来,又舍不得将程朝赶下车,探头问凌迎,“这……我有个法子,不知凌姑娘能不能配合。”

“好。”凌迎一口答应。

褚大娘:“到时候官老爷问起来,小公子在车厢里躲一下,凌姑娘出来露面可以吗?”

“可以。”凌迎说完,又咳嗽起来。

程朝觉得这法子不错,不过如果失败了的话,他会将过错揽到自己一人身上,坚决不让褚大娘两口子与凌迎姑娘被自己牵连,遭受无妄之灾。

趁着前面检查的还有许多人,他主动与凌迎搭话:“凌姑娘为何孤身一人来京城?”

凌迎道:“我有一个远房堂哥最近回了京城,我父母听说,就让我来投奔他。”

程朝寻思着凌迎话里话外是有点远方穷亲戚打秋风的感觉,但又觉得凌迎的气质不像是打秋风的人。

倒像是为了什么目的而来。

第152章 我有慈悲剑其六

照着褚大娘的话, 一行人安安全全过了城门的守卫。

只是凌姑娘就连受守卫检查时也不肯摘下斗笠, 自称是体弱多病,怕过了病气给旁人。

纵使再铁石心肠的人, 看到这般病弱的女子都会多怜惜几分,程朝不外乎如此,犹犹豫豫后对她说:“凌姑娘以后若是遇到危险, 可以报出程时的名号。哦对,这个拿着, 日后说不定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他翻找口袋, 只寻到一串丑丑的剑穗,递给了凌迎。

剑穗是前几天程时给他的, 程朝接了也不知拿去干嘛, 毕竟他在这个世界并不用剑,连一把属于自己的佩剑都没有。

当时他还在大白汤圆的提醒下发现程时手上受了伤,说了一句关心的话,程时立即用袖子遮住手指上的伤口,低沉着声音嘱咐他贴身收好, 程朝便接下, 一直贴身放到现在。

这剑穗实在丑得别致, 针线歪歪扭扭, 上面的刺绣也扭曲丑陋, 像极了笨手笨脚的初学者的作品, 程朝平时都将它藏在袖子里, 不愿拿出来丢人。不过拿来当信物倒是合适, 好认又难以模仿。

凌迎收下了剑穗,抬眼看了程朝一下,又低下头,闷声道:“多谢,那我就收下程公子这份好意了。”

进了城中,褚大娘停下来问程朝:“小公子想去哪?凌姑娘是要去如意胡同上的将军府。”

京城里不止一座将军府,还有许多将军并无自己的封号,故而大家称呼起来都用地名作代称,程朝觉得如意胡同的将军府很熟悉,想了想才记忆起,这是楚离绍的府邸。

凌迎姑娘与楚离绍有关系?

程朝有些诧异地瞥了眼凌迎,礼貌地没有多问,答复了褚大娘的话。正好如意胡同与烨王府顺路,从城门去如意胡同,可以途径烨王府。

凌迎突然出声问道:“程公子能否收留我几日?我与那位远房亲戚多年未见,也不知他近日情况,怕到时候见了他事情有变……我无路可去。”

她鲜少一次性说这么长的话,于是程朝便忽视了她可以去住客栈的事情,犹豫片刻后答应下来。

倒不是怕凌迎姑娘给自己添麻烦,而是怕对方知道自己是名满京城的程朝后,畏惧了自己。

他轻咳两声,压低声音,不让车帘外的褚大娘两口子听到:“凌姑娘还不知道我名字吧,我叫程朝……就是那个被称为混世魔王的程朝。”

程朝被自己这难听中二的名号臊得脸红,难为情地红了耳朵。

兴许是因为凌迎不是京城人,对程朝报出名字后没多大反应,淡定平静地点了点头:日后多叨扰了。

程朝笑了一下,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哪里的话,客气。”

他耳朵的红意还未褪干净,眼睛倒映着窗外飘然而落的雪花,脸比白玉还要明净,又唇红齿白,带着几分少年的蓬勃朝气,看上去清澈又干净。

比压弯了枝头的那一小捧雪,还要柔软洁白,招人去碰,却又怕触碰之后,融化在掌心的温度里。

凌迎藏在袖子里的手,悄然攥紧,又咳嗽起来。

她这次咳得比先前厉害,甚至有些撕心裂肺的感觉,甚至吐出一小口血,顺着指缝流了下去。

程朝没有随身带帕子的习惯,又怕血污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被程时训,手忙脚乱半天,凌迎就自己处理好了。

“没事吧?”程朝问。

“没事,老毛病了,吐出胸口淤积的血反而好受一些。”凌迎用轻描淡写的口吻回答,声音却是耳朵都听出来的沙哑,似乎声带都被咳嗽损伤了,低沉得有些像男人的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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