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狐疑的打量他:“你怎么知道?”
“他是我的朋友。”叶孤城说着随手扔给掌柜好几片金叶子,转身要走。掌柜匆匆接住,还想拉住他,叶孤城轻轻侧身避开了他的手。
掌柜解释道:“我没有别的意思。这火又不是公子那朋友放的,公子大可不必如此。”
叶孤城冷冷道:“我这是替别人给的,你可以收下。”
别人又是谁?掌柜愣了一下,见叶孤城又要走,连忙跑到他面前:“还请告知恩公姓名,就算将来没机会报答,我总得知道是谁帮了我啊。”
也不知是火光映照下的错觉,还是叶孤城的脸色确实缓和了一些,掌柜听到他那冰冷的声音似乎变得柔和:“帮你的是李寻欢。”
探花郎?探花郎真的回来了?若他真的回来了,江湖上那些传闻难道都是真的?可如果是真的,如果李寻欢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他又为什么要帮我?
掌柜有一肚子疑问,再要追,叶孤城却已经远远将他甩在身后。白衣剑客明明看着脚步不疾不徐,谁知不过几息之间就已经消失在混乱人群中了。
李寻欢还在原地等着。叶孤城回来的时候,他正将一个绊倒的年轻人扶起来。那人来回跑着救火,脸上身上的水和黑灰和成一片泥,双手在李寻欢的衣服上留下两道清晰的痕迹。
漆黑的夜色下,火光让周围一切笼罩在忽明忽暗的赤红之中,看不真切,那人急着救火,爬起来就走了,也不知道自己的手在李寻欢衣服上造成了怎样的毁灭性效果。
叶孤城脚步一顿,而后将李寻欢拉着远离街上,走进条狭窄的巷子。
“陆小凤呢?”见他回来,李寻欢立即问。
叶孤城:“已经走了。”
李寻欢松了口气:“那就好。”
叶孤城觉得担心陆小凤是没有必要的。只要不碰女人,陆小凤就精明的很,不会像他们一样栽在迷烟之类的东西上,也不可能被火灾这种事情困住。不过李寻欢对朋友的担心从未因为朋友武功高强,或者头脑聪明就减少,叶孤城只是把陆小凤已经离开的消息告诉他,并未再多说什么。
火还没有灭,李寻欢有心帮忙,却连靠近一点都要咳嗽,只能乖乖跟着叶孤城回去。离开前,他转头看了眼燃烧中的客栈:“也不知道那掌柜以后要怎么办。”
叶孤城:“他可以将这里修缮一番,继续开客栈。”
李寻欢叹了口气:“哪有那么容易。”
叶孤城拉着他,逆着救火的人们往回走,等周围的人渐渐少了,吵闹声变得遥远才说:“我给他留了金叶子,足够他将这里修成新的一样。”
李寻欢诧异的看向他,叶孤城继续道:“我告诉他,那是替李寻欢给他的。”
李寻欢:“我可什么都没给他。”
叶孤城:“我管他,是因为你。我给的是城主府的金叶子,而你也是城主府的主人。”
身边人冷清的声音在巷子里特别清晰,李寻欢低头咳嗽了一声,掩饰脸上的粉红。他的手还被叶孤城拉着,两个人走过小巷,走到冷香小筑墙外,李寻欢以为他们接着就要再翻进去,叶孤城却拉着他停下。
李寻欢疑惑回头,没来得及看清叶孤城突然凑近的脸,已经被他抵在墙边亲吻。背后有些凉,李寻欢动了动,叶孤城抱着他转了个圈,自己靠着墙,让他靠在自己身上。
巷子外面还有人们的匆匆脚步声,叶孤城听见了,却无心在意。自从李寻欢那让他茅塞顿开的一吻之后,他对这人柔软的唇就有了异乎寻常的喜欢。除了剑,他还没有对别的什么有过这样的喜欢。
这一吻没有持续太久,李寻欢喘着气抬头控诉的看着他,眼睛里还有水光。叶孤城的视线在他湿润的唇上游移,冷静道:“这是在外面。”
李寻欢愣了下才想起今晚休息前,叶孤城说的那些话,不禁失笑,心里那点本来就没多少的小火苗也不见了。
他喜欢亲就让他亲好了。
反正,自己也不讨厌这种事啊。
两人翻墙回到院子里,叶九还没有回来,大概是已经参与到救火的人群中了。叶孤城走到房间门口,回头时李寻欢却不在身后,而是走到院中的石桌边,拿起桌上的一个锦囊。
锦囊是大红色的,他们两个都没有这样的东西。今天晚上之前,桌上也没有这样一个锦囊。
“这是叶九的吗?”李寻欢问道。
叶孤城摇头。叶九向来追求实用主义,这种精致的东西在他那完全不受欢迎。
李寻欢捏了捏锦囊,将之打开,里面是一张纸条。叶孤城走过来,看着他将纸条展开,露出陆小凤的字迹。
“我被盯上了,先走一步。你们明天按计划离开兴云庄,我在嵩山等你们。”李寻欢读着,心里升起怒火:“果然是有人要害他。”
叶孤城:“好在他已经走了。”
李寻欢并没有因此松口气。龙啸云要害他,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恩怨,他可以宽容,可以不在乎,可以仅仅是想办法摆脱龙啸云带来的麻烦,而不去报复他,但事情出在陆小凤身上就不同了。李寻欢不能忍受别人伤害他的朋友,更不能接受自己给朋友带来危险。龙啸云今晚的行为终于踩在了他的底线上。
“等一切尘埃落定,我希望龙啸云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李寻欢说。
叶孤城听着,心想如果这是你的愿望,我可以杀了他。然而李寻欢接着说道:“按照律法,诬陷、纵火、谋杀未遂,数罪并罚,他应该被抄家流放。”
律法?身为白云城主,已经习惯自己就是规矩的叶孤城愣住了。
所以付出代价并不是要杀他,而是要让他被朝廷抄家流放?叶孤城很想说一句,就算朝廷真的这么做了,以如今官场的风气,只要有人愿意出银子,龙啸云完全有可能被换出来,过几年后卷土重来。不过这话最终他还是没有说出口。
既然李寻欢的愿望是这样,那就让龙啸云被抄家流放好了,至于后面的事情,可以交给叶三来做。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存稿后每天写的太匆忙了,为了保证更文的质量,决定变成两天一更。
叶孤城:老婆要给我普法,行吧。
第52章 年轻人讲点礼貌(捉虫)
清晨,龙啸云从兴云庄正院里出来,走过宁静的园林曲径,走过清雅的碧波池塘,走过曲折而漫长的回廊。他并非有什么目的地,清早起来散散步而已,住在这样风景优美的园子里,谁不想趁着早晨温和的风,以及清新的空气出来走一走呢?
要说怪不得世人那样抢破头的考科举呢,文人还是好啊,会享受,也能赚钱,过的日子不知道多滋润。可别讲究什么风骨,标榜什么清廉了。李家出了三个探花,就能建起这么一座园子,谈那些多打脸啊。
龙啸云仰头看着碧蓝色的天空,忍不住想,如果李寻欢在这里,肯定又要说,这里是李家祖宅,早在他太爷爷的时候就有了,并不是因为李家收了什么脏银子才建起来。
可惜这种解释并不能取信于他。李家的太爷爷就不是文人吗?就不做官吗?能有什么不一样呢?
何况这座园子也不过是李家的冰山一角罢了,否则李寻欢怎么能说送给林诗音,就送给她了呢。
龙啸云走在路上,享受着过往下人们叫他“老爷”,心情十分舒畅。他原本就是个普通的江湖散人,没多少银子,功夫也一般般,原本他的一生该普普通通结束,谁知道那么凑巧,会遇上李寻欢。
龙啸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情就是顺手帮了李寻欢。在他记忆中,那本就是很普通的一件事,没有生死搏斗,没有长途跋涉,甚至没有花几个银子,但李寻欢对此记忆深刻,还将他当成大恩人。龙啸云不知道李寻欢怎么想的,反正之后的一切结果对自己有利,李寻欢愿意当冤大头就当呗,愿意把表妹让给他,那就让呗。
只是要报恩,为什么不报到底呢?为什么将林诗音让出来,又要偷偷将她带走;为什么将李园留给他,又要将这里要回去。读书人不是讲究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吗?李寻欢这样出尔反尔,难道一点读书人的风骨都不要了?
这样想着,龙啸云已经完全忽略了自己是用什么样的手段欺骗李寻欢,欺骗林诗音,也忽略了脚下这座园子从头到尾都只是李寻欢送给林诗音的嫁妆,和他并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