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宝余光瞥着地上的人影,过了一会,人影消失,她才刷地下转过头,哼了一声。
盖上木箱子,她站起来就往外跑。
宋明宝摸向厨房,厨房里烧糊的气味还未散去,锅里干干净净的。地上连个饭米粒都没有。
厨房就这么大,宋明宝不死心地扫了一圈,最后确认,陆志城是一粒饭都没给她留。
宋明宝脾气一上来,下意识地想砸东西,看了一圈,随手拎起门角的木桶,她气愤地将桶抬到膝盖高了,脑中闪现那人的眼神,顿了一下,紧抿着唇放了回去。
最后出门的时候,狠踢了厨房木门一下,也是恰巧了,门被踢松了一个螺丝,哗啦晃了晃。
“不关我事啊!谁叫这屋子这么破的!”宋明宝埋怨。
她转身就跑。门又是一晃。
钱丽就这么一个女儿,宋明宝陪嫁的嫁妆比这个年代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娃都要丰厚。
一般来讲,娘家至少得陪嫁一套圆件(木制的脚盆、马桶等)、椅子、凳子、面盆架、丁香柜、平面柜、箱子等木器,新被褥等。
钱丽不但把东西都添上了,私底下还补贴了其它东西。
宋明宝没嫁妆‘多’的概念,从小宠大的,眼前的东西见过不少,理所当然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地在那收拾。
若别人瞧见了,恐怕会喊上一句这个年代的名言‘养囧养强盗’。
该装的装起来,最后这些东西还是占了半个屋子,她一收拾,感觉更乱了……
她满头大汗地坐在木箱上,烦躁地踢了一脚乱七八糟的箱子,天气本就热,心情更躁了。
肚子随之咕噜叫唤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说好更3的,但前2章字数太少,所以加上了第4章 :D
第25章 干活
宋明宝就这么瘫着, 又累又饿,嫁妆丢得东一处西一处。
新婚第一天, 陆志城在田里干活, 关键不见她媳妇身影。
昨日还羡慕人娶了大小姐,眼红那一担担的嫁妆的, 心思不由得复杂起来, 啧,真可怜,陆老二以后要负责养娇小姐呢。对他们来说, 不干活的女人娶回来干啥?谁受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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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婶子吃人的嘴软,昨天分了一半饭菜给那些帮忙的, 剩下的全进了她嘴里, 估摸着能吃到明晚, 可是能省下好几顿粮食,她走路都带风, 谁都能看出来她今天心情好。
她当年嫁过来第一天也没干活, 倒是没觉得宋明宝不干活奇怪。
“志城啊, 这钱你拿回去。”吴婶子拿出一块折叠起来的布, 当着他的面小心翼翼翻开,正是他昨天留下的三块钱。
“婶子,钱是给你的,”陆志城扫了一眼直接推辞。
“宴席剩下的饭菜还有一些,那些就够了,不用再给钱了, 你收着。”钱丽拒绝。
远处已经有不少人看过来了。
陆志城停下来,杵着锄头,示意她看别处。
吴婶子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立马将手缩了回去。
说实话,三块钱被她当宝贝似的藏着,要是还回去还真不舍得。
“行,那我就收了,以后要是有事直接找婶子。”得知是真心给自己的,她也不犹豫了。
“嗯,”
收好钱,吴婶子没有立即离开。
她看了陆志城一眼,缓缓提了个建议,“你媳妇刚嫁过来估摸着还不熟悉,婶子下午有空,我带她去逛逛熟悉熟悉?”
“婶子,不用,她还有事要忙。”
陆志城找借口拒绝,小姑娘说话不动脑容易得罪人,依她看啥不顺眼的性子,怕惹了吴婶子。一时想起闹腾的某人,陆志城揉了揉眉头。
吴婶子犹豫了半晌,觉得自己没起多大作用,也就不影响他干活了,“那行,等忙完有事再找我,不用客气。”
她匆匆地来,匆匆地走,多歇一会,那丢的可是工分啊,说有空不过是个人情借口。
“吴队长家的,你刚才和陆老二说啥呢?”果然有人好奇了。
“没啥,就聊了两句家常,”吴婶子摆摆手,“我得去干活了,不说了啊。”
“诶!”得不到满意的答案,人也不敢得罪她。
接近中午,外头天气越来越热,黄豆到了收割的时候,这两日吴队长每天大中午地搁太阳底下看天,估摸着选个太阳大的日子。
太阳越大,越适合割。
豆苗割下来暴晒,晒得壳爆裂了,大家伙拿着木棍子,在太阳最热辣的时候敲打豆荚。
这活计比割稻谷还累。
夏日里大中午的蹲地上,屁股底下是滚烫的地面,整个人就蹲那烤似的,头顶还罩着个大的,两面烤,人真的能脱一层皮。
估摸着看好了日子。
吴队长过来叫人帮忙了。
晒黄豆的地块必须腾出来,快饭点了,女人得回去做饭啊,他干脆叫了几个男的过去帮忙。
但弄完估计转点了,家里女人做好饭,男人回去搓一顿饭正好。
陆志城也在其中。
一群人凑合在那打扫的打扫,铲草的铲草,然后不知谁的肚子咕噜了一声。
话题就这么起来了。
“王有军,你家今天中午吃啥?”
那个叫王有军的男人抹了把额头的汗,“能有啥吃的,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嘿,我就不一样啊,我婆娘今儿中午给我留了个鸡蛋。”
“我呸!你告诉我这个干啥?”
“我就让你馋一下,我告诉你啊 馋鸡蛋了,回去闻一下鸡屁股,差不多的意思。”
“嘿,你咋损人呢,闻鸡屁股,我看你还不如鸡窝里去睡!”
“……”
骂着骂着,大家伙笑了起来。
“得了,反正你们婆娘不会让你们饿着!”
男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挣大部分的工分养家,婆娘就是饿着自己也不会饿着她们男人。
这就是事实,男人顶住了家里那片天。
吴队长悄无声息地背着手在那晃,自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聊天内容。
他点点头,晃动的视线忽然停在了陆志城身上,陆老二怎么也在?他忽然想到什么。
他走过去,“志城啊,做完了吗?做完了你先回去。”
吴队长早就发现陆志城干活一副懒散轻松的样子,观察了几天,他发现人家活却不比别人干得少,就没再计较了。
人今天新婚第一天,而家里,咳,有个娇婆娘,他听说城里姑娘都不会做饭的……
陆志城弯着腰低着头,额前黑色头发被汗水打湿,太阳直晒下的面孔白皙透着几分红润。
他若不说,陆志城也要回去了。
他站起来,笑了笑,“那我先走了,”
“去吧去吧,”
正如吴队长所说,家里没人做饭,宋明宝再饿估计也没那个自觉,顶多找到粮食煮自己的吃了。
但陆志城离开前故意把粮食放好了,她找不到,估摸着现在正饿着呢。
他不急不缓往家里赶去。
推开院子门,寂静无声。
视线之内,厨房门和左边的房间门打开着,中间放粮食的屋子依然锁着。
陆志城开锁时特意弄出了声,隔壁的人果然闻声出来。
宋明宝若是知道故意烧火把饭烧糊就要吃糊饭,糊饭不吃就得饿着,吃苦的是自己,她估计也不会烧这么狠。
她算是吃到苦头了。
饿着肚子的她 ,蔫蔫的,总算没有第一时间上来怼人,吃了亏算是进步了。
这个房间被陆志城当作杂物间,里头放着他买来的粮食,前段时间队里分的红薯和玉米,还有一袋生花生。
宋明宝站他身后,一声不吭,视线在房间晃过。
环境比她睡的地方还要差,睡的地方,四周墙壁好歹用报纸糊着,杂物间呢,外头是啥样的,里头就是啥样的。
粮食用袋子装着,系得紧紧的,一整个直接搁在缸里,鼓出了大半个身子。
一碗米,一把青菜约摸四根。青菜还是昨天办宴席留下的。
看见绿油油的青菜,宋明宝下意识就要说不吃这个,煮菜不加油,那也要分菜,煮肉没事,青菜煮出来那就是原滋原味,又淡又涩……
“你先去把火点着,”陆志城回头看了她眼。
宋明宝对上他的视线,又不死心地看了眼他手里的青菜,眼睛是真的冒绿光了。
不情不愿地道,“我烧,但我不想吃蔬菜!”
“知道了,”陆志城回过头系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