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恶毒女配要逆袭+番外(272)

作者:云轻陌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林家是安乐村里最穷的一家,林父喜爱赌博,林母性格软弱。家里有三个孩子,林清瑶和一个弟弟妹妹。

两个月前,林清瑶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就开始了她的发家致富之路。

因为这个世界的食物只有煮蒸炒这几样,所以林清瑶就从吃的这方面着手。

先是去山上捡野生栗子,做了糖炒栗子赚了第一桶金。紧接着又做起了各种现代小炒,每天一大早出门。东西很快被抢购一空。

林家的生活越来越好,除了因为林父而经常生出的不愉快除外。

就在半个月前,林清瑶在山上遇到了失血过多昏迷过去的萧乾,也就是现在的阿默。

萧乾是当朝大将军,手握重兵。半个月前被亲信出卖遇刺,昏迷在安乐村的山上。被林清瑶捡了回去。

林清瑶是个女子,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背着萧乾。所以一路上都是拖拽回来的。

在回来的路上,不小心将萧乾从山坡上滚了下来,脑袋直接撞到了石头上。从而导致了醒过来的萧乾记不清以前发生的所有事情。

面对什么都记不得的萧乾,林清瑶心软了起来,就不顾林父林母的反对,让萧乾留了下来。

因为萧乾不爱说话,林清瑶就给他取名阿默。

十天前,萧乾养好伤后,就开始帮着林清瑶做着家务。现在每天早上更是陪着林清瑶一起去集市上卖着各种小炒小吃。

村里的人见了,虽然平日里都得了林清瑶的好没有说什么,但私下里却都在编排着。

第727章 捡个将军来种田(2)

毕竟这是保守的古代,将一个大男人留在家里,又每天出双入对的,自然会遭人诟病。

然而林清瑶却没有这个觉悟。

随着林清瑶家越来越富裕,找麻烦的人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麻烦一多,萧乾自然也就派上了用场。

随着越来越多次的英雄救美,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在急速升温。

当然,身为男主,自然少不了爱慕者。身为女主,也不缺少嫉妒她的人。

原主,安乐村里正的女儿,也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因为生的貌美,所以自小性格就有些高傲。

不过高傲的性格也只有家里的人知道,因为她从不出现在外人面前。外面的人也只是知道她的美名,却很少有人能够见到她的真容的,自然也不怎么清楚她的性格了。

因为一次落水,被路过的萧乾救了起来,从此对萧乾就生出了爱慕之心。就连那脸上人人惧怕的伤疤,她也觉得是好看的。

三天两头,不顾女儿家的脸面,各种借口从林家门口经过。然而萧乾从始至终都没有给过她一次正眼相待。每次她看到的,都是萧乾温柔的看着林清瑶时的模样。

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着别人,这对原主来说,是有些无法接受的。

还没有开始,就意味着结束。以原主的性格,自然是不甘愿的。

每天趁着萧乾给林家下地干活时过去,给他送点吃的喝的,虽然萧乾并不接受,甚至理都未理她,但是在她的心里,却是欢喜的。因为能够每天都见着他。

随着时间久了,她每天跑去接近萧乾的消息渐渐被村里的人知道,各种流言蜚语全都朝着她而来。

在最后一次见到萧乾时,林清瑶得了消息赶了过来。将她带给萧乾的东西全都挥落在地,随后站在萧乾身边,正大光明的宣布不久后她将和萧乾成亲的消息。

原主被赶来的慕父慕母带走后,每天都失魂落魄的待在房间里,慕父也禁止她踏出房门半步。

然而不久后,林清瑶的妹妹突然中毒,村里的一个喜爱搬弄是非的妇人站了出来,说是看见原主偷偷的溜进了林家,在林家的饭菜里下了毒。

被急疯的林清瑶当即不管不顾,直接冲到了慕家,逼问着原主要解药。

林清瑶的妹妹因为之前在山上食了一种食物,是食物中毒。并不关原主的事,原主哪里拿的出解药。

然而原主的不承认,在林清瑶看来就是狡辩。

当即给了原主几个巴掌,又对着慕父咄咄逼人。

慕父为人公正且好面子,被林清瑶当着无数村里的人的面说道,脸面哪里挂的住?当即就要将原主送官。

原主生性高傲,自然受不了这等诬陷。又身为女儿家,一旦进了官府,这辈子也就等于毁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当晚就投河自尽了。

然而她的自尽,在别人看来就是做贼心虚。所以哪怕死,都一直背负着害人的罪名。

而林清瑶的妹妹,在救过来后不久,中毒的真相就被林清瑶找出来了。

不过她并没有将真相说出来,因为心虚,反而将真相瞒着,甚至连萧乾都没有告诉。

第728章 捡个将军来种田(3)

之后林清瑶就开始扩大她的商业帝国,因为心中的愧疚,她给慕家一个活计,让慕家也开始富裕起来。

她的举动,让村里的人都开始夸赞起她来。说是慕家女儿狼心狗肺害她妹妹,她还不计前嫌帮助慕家什么的……

久而久之,林清瑶的名声越传越远,而随之就是已经死去的原主名声越来越臭。

不管到了哪里,只要有林清瑶,就会有人拿已经死去的原主和她对比。

时间久了,对于这种对比,林清瑶在无形之中也就默认了。

之后就是萧乾恢复了记忆,重新掌控了军队大权,并十里红妆迎娶林清瑶。

虽然婚后生活有许多的波折,但是两人却也夫妻和睦,恩爱有加。

而原主的愿望,就是希望萧乾能够喜欢上自己,并且让自己不再背负上毒害林清瑶妹妹的罪名。

坐在椅子上,看着门口处走进来的十一二岁男孩子,微微皱眉,“栓子,你又跟人打架了?”说着起身,拿起一旁的帕子给他擦着脸上的泥土。

这是原主的弟弟,也是慕家的宝贝疙瘩。小名栓子,大名慕远。

男孩脸庞还带着稚嫩与青涩,但依旧可以看出来长大后的玉树临风。

他的眼睛很亮,让人不自觉的便将目光落在他的眼睛上。

“是林风他想要抢我的东西,那些果子明明是我发现的,林风却非说是他先发现的,把果子给抢走了。”

说到这里,他神情沮丧,“那是姐姐最爱吃的果子。”

闻言,慕晚歌心一软,“没关系,他喜欢就让他拿去吧。”

林风,林清瑶的弟弟。如今林清瑶手中的银钱不够,又想要做果酒,所以只能将目光打在山上的那些果子上。

想到山上的那些果子,慕晚歌微微垂眸,眼中露出一丝意味难明的光。

给他的伤口擦上药,便回了房间里。

慕家虽然宝贝儿子,但对女儿同样宝贝。再加之原主貌美,所以原主十几年来在家里是从来不用做家务的,只需要每天绣绣花,识识字。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但那只是针对平民老百姓家的女子。

原主在小的时候,慕父就亲自教她识字习书,并让慕母不惜花大价钱请来好的绣娘教原主刺绣。为的就是将来能够让女儿嫁给达官贵人,哪怕只是做妾他也会觉得十分满意。

所以从小,慕父便不让原主接触家里的活计。为的就是让原主能够拥有一双大家闺秀的手。

吃饭的时候,是慕母进来喊的。

坐下的时候,目光在慕父身上看了一眼。长相平常,一张脸却板的极紧。

一顿饭,所有人吃的没有一点声音。

等到慕母收拾碗筷时,慕晚歌才开口,“爹,我胭脂快没了,过两天想去集市上买一些。”

闻言,慕父点头,从衣袖里掏出一些铜板递给她。

在她打扮这方面,慕父从来都不会克扣她。

不过很快他就皱起眉来,“你要去集市?姑娘家的怎么能够抛头露面!让你娘去给你买。”

第729章 捡个将军来种田(4)

让她去,自己的目的岂不是达不到了!

她想着,唇角扬起一抹浅笑,“女儿都已经大了,快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到现在还没有去集市上见识过一次,女儿就想趁现在出去一下,以免以后嫁人了,陪人出来却像是什么都没有见识过的模样。那样多丢爹您的脸呀。”

她的这话,直接提醒着慕父她已经到了快要嫁人的年纪。不能再待在家里了,否则哪个达官贵人认识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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