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嗷呜大魔王(70)

原来阮眠什么都知道。

“可以画我吗?”阮眠眼睛亮亮的,“我也是你喜欢的吗?”

路屿森轻轻吻他:“我最喜欢你了。”

*

因为受伤的缘故,路屿森正大光明的推掉了近期的工作,现在他要试着转移工作重心了。人不是陀螺,怎么会不累?再说了,就算是陀螺也有要停转的一刻。

路屿森知道,是他的忙碌造成了他的骄傲自负,是他的骄傲自负造成了万般疏忽。

专业能力是一回事,处理好人际关系、塑造自己的品牌又是一回事。

当然,他不会真的像阮眠说的那样而转行去画画,爱好可以保留,但吃饭的饭碗不能丢的。

适当减少工作,多出有意义的精品,是慢下来的他应该要做的事。

两人在家宅着,周末过得很惬意。

阮眠拿出电脑,坐在地板上靠在路屿森身下的沙发上,后者则头枕公仔,手有一下没一下的玩弄他的耳朵。

他们之间有很多情侣才会有的小动作,总之不会闲着,总想在对方那里彰显自己的存在,尤其是某个分分钟拿到成人剧本的大魔王。

“你看,这张可以吗?”阮眠翻到一张图。

那照片画面很干净,应该是将近傍晚时所拍摄的,天空出现了神奇的宝蓝色和橘色混合,像是水彩。这样的天空下有一排白色的栏杆,黑色的柏油地面,黄色的车道线,一个穿着红色卫衣的男生骑着山地车半直立身体着努力往前。

“很棒。”路屿森看了眼,衷心称赞,“色彩很漂亮,很生动。”

他稍微立起上半身,伤口还疼,他动作也慢,“不过应该用小光圈,景深不应该这么浅的,等等,你是在拍人还是拍景?这个小哥哥挺好看的。”

路屿森眯起了眼睛。

阮眠心虚,他的确把焦点都放在那个男生身上了。

实际情况是当时他准备拍景色,男生入境太快,他不自觉被吸引后就按下了快门。

路屿森最后在他耳朵上捏了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继续翻看照片。

下一张图也很有意思,黑白色的旋转楼梯,像是在学校拍的。

“这张很有味道。”路屿森很喜欢这一张,“你知道有一位大师,他的名字叫布列松,他常常能找到我们想不到的角度去定格世界,我很喜欢他的作品。”

谁知道阮眠还在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我不是故意要拍小哥哥。那、那天我步行回家,碰巧拍的。”

他可怜又诚恳的对路屿森说,“我每天都带着相机,因为我还是喜欢拍照……因为你喜欢。”

路屿森根本没在想这件事,也不觉得恋人拍摄了其他人就不高兴,毕竟摄影是用光的艺术……脱光是基本技能,连别人的裸体拍摄他自己都不知道拍过多少了。

路屿森手指点了下方向键,正要出声安慰这个笨蛋,入目却是自己的脸。

“等等!”阮眠一下子紧张起来,可怜也不装了,登时要抢先去合上电脑。

路屿森仗着手长,伸手把电脑举高:“你偷拍我?”

那是他的睡脸。

画面昏暗,看不出背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偷拍的。

阮眠脸色涨红:“把电脑还给我!”

他都快忘记手机照片也会同步到电脑了!

“这么多啊……”路屿森站在沙发上,阮眠要想抢过来必须得跳起来才行。

他眼睁睁的看着路屿森把他的秘密都看了去,要不是顾忌路屿森有伤口,他肯定要去抢回来的,但当时只能急得团团转。

“迦巴雪山的最多。”路屿森一边欣赏一边赞叹,“那个时候就喜欢我了,是不是巴不得每天和我睡一个睡袋?啧,我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

“我才没有!”阮眠大声反驳,却没什么底气。

没错,他就是偷偷拍了很多,连同个角度的也舍不得删掉。

“哇,居然还有你刚来的时候偷拍的。”路屿森又看见了什么,“我从楼上下来……绵绵,你这张的重点是不是都在我完美的肉体上?”

阮眠面红耳赤。

没错,那个时候每天都是视觉盛宴!

“还有硬照啊。”路屿森道,“这套西装我还只穿了一次呢……等等,这照片好像我自己都没见过。原来你喜欢我那么早。”

“对啊!”阮眠恼羞成怒,“我就是偷拍了很多那又怎么样。我怎么知道你会喜欢我?”

他根本没办法告诉路屿森,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怀着怎么样心情拍下照片的。

以为根本不可能发生路屿森也喜欢他这种事,只是不抱任何希望也没奢求能得到回应的暗恋而已。

看着阮眠真的脸都气红了,路屿森简直不忍心把最后另个文件夹的东西拿出来示众。

“这个也很有意思呢。”

路屿森指着来自于上次和蓝启明开撕的时候,邪教粉画的限制级同人图。

原来阮眠也保存了。

阮眠一下子安静了。

实力演绎呆若木鸡.jpg。

接着,他听路屿森说:“我就缺这一张就能凑齐全套了,绵绵,你真是我的小机灵鬼。”

阮眠:“……”

这二十八岁的男人从沙发上跳下来,含着笑啃咬他的唇,还不要脸的说:“不如我们试试这个姿势好了,我觉得这个姿势我的伤口不会有问题呢。”

阮眠不明白,为什么看个照片也能被这个人扒个光。

第一次果然发生在这个路屿森十分中意的沙发上,他全身通红,魂出九霄的明白了什么是“无法再透支青春的男人”,顺便他也明白了人的潜力是无限的……那么大……嗯,也没问题的。他果然不该担心那种无聊的事,天生是个好受。

某个时刻,他听到路屿森在耳旁说:“也许我喜欢你也比我想象的早。”

阮眠无暇顾及,身体被撞得往前爬,脑子里一片空白。

路屿森道:“可能是在D·I·Sleep遇见你声音的那一刻,也可能是在Forest见到你本人的那一刻,我在那时候……就想把你占为己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2

第52章

阮眠在B国旁听半年结束后, 并没有回到国内念书, 他选择了继续在音乐学院念下去。这里的教学水平和师资力量都是数一数二的,路屿森冷静给他分析了利弊之后, 阮眠决定做出成熟的选择。

第一年,路屿森几乎长在了B国,在国内的时间加起来也没有在B国的时间多。

Forest有骆也等摄影组长撑起一片天, 路屿森几乎是全心在做《100》的拍摄工作。他拍摄的现象级明星、高知学者、慈善家、国家领导人等影响力巨大的人物等越多,他对摄影的理解就越不同, 连带着人生价值观也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路屿森常说若是没有发生那件令他几乎被击败的事, 他这辈子也不可能突破专业瓶颈。

这样的状态下, 路屿森举办了几场摄影展,拿了两个奖,淡出商业摄影圈的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续写他大魔王的传说。

其中一场摄影展举办在国内,阮眠和他一起回去参加,现场来了不少和他作品有关的名人。

阮眠将头发梳往后面, 露出饱满的额头, 整个人看上去精神不少。他身穿西装, 打着黑色领结, 和路屿森身上那套出自于同一位设计师,非常像情侣款。

其实阮眠本来不是穿这套的,怪就怪……关于如何打一个完美的领结,阮眠居然到现在都还是没学会。

晚上出发前还是路屿森帮他打的。

因为常常在夜里被折腾,生物钟逆天的阮眠短短一年时间就成了懒虫。再加上从B国回来有时差,他下飞机也没睡几个小时, 当时迷迷糊糊的对着镜子站好,睫毛耷拉着,几乎就要睡着了。

“很困吗?”路屿森温柔询问。

“嗯。”阮眠点头,头重脚轻。

路屿森停住打领结的动作,在他脸上捏了下:“看着我。”

阮眠努力抬起眼皮。

路屿森站直身体,指着自己的唇说:“这么完美的男人你不想亲一下?”

阮眠:“??”

刚刚才亲过呀。

路屿森道:“不是我亲你,是你亲我,亲到我满意为止。”

阮眠不明所以,却还是将路屿森的头拉低了一点,轻轻地去吻他。

路屿森竟然不像以往回吻,而是真的一动不动。他努力想用舌头去舔路屿森的,对方却岿然不动,任他笨手笨脚的撩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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