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番外(32)

所有书中人物的命运都缠在无形的丝网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熟知命运者,未必能将命途扭转成自己想要的结果;知与不知,在无穷无尽的未知面前,没有任何差别。

“彼知水一壶,予知水一湖,谁所知多?湖者。可欲丈量大海,有何用?有何区别?”

贺老听罢道:“我辈无法斗量大海,如夏虫不可语冰。”

李青莲却道:“睁眼则海大,闭眼则无海;我欲滴水无穷大,则一念无穷极;我欲大海化为一滴水,则无穷即是一。”

一是虚怀若谷君子之言,一是张狂无忌天人之语。

贺老叹道:“原来姑娘就是许柔止。岁月变迁,真是不可估测。”

明琇眼睛酸涩,她又何曾想到那个温厚潇洒的老人如今委屈在一副机甲里。

李青莲:“明琇,问你为何来大匡城,你打了个偈,什么意思?”

明琇实在是藏了太多没有办法告诉任何人的秘密。难道要告诉他,她原本来自另一个世界?那也太疯狂了。

李青莲站在高台上,金属融化的橘红火光映入他的褐色的眸中,那里面有熊熊燃烧的火,还有微薄的水,那一点点水光却最终扑灭了大火。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他终究没有等到答案——哪怕一个敷衍的解释都没有。

“明琇,你就算说是为了想和我再吃一次酒才来到这里,我也未尝不会信!”

对着这样刚烈的、善良的、屡屡无私相助于她的人撒谎,明琇做不到。她只能选择保持沉默。

气氛如同下了一场雪,将满堂湿热的蒸汽全部都湮灭在令人战栗的寒冷中。

贺老打破沉默,“许……明琇姑娘,你可想好了要复活尉迟公子?你须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以这种姿态苟延残喘的。”

这样的机械生命,不会生长,也不再会死亡,没有感知和生命力,要是哪一天魂魄消散了,那更像是一种解脱。

其实,明琇没有能力回答这个问题,她不知道明瑄是否愿意以这样的方式“活过来”,她只知道她希望再次见到明瑄。

“贺老,我能问问,你又为何愿意这样活着?是为了复仇吗?” 

贺老铜制的脑袋左右摇了摇,发出金属摩擦的声音。“不,人都已经死了,复仇也不再是老夫能够完成的事了。”

“那到底是为什么?”

贺老道:“是为了青莲。”而后再没有解释。

李青莲不惜逆天而行,必然付出了诸多代价,也要将贺老的魂魄带回人间;可贺老却说,他愿意留在人间,为的是李青莲。

兜兜转转,初衷竟都是为了对方?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明琇不得其解。 

李青莲冷道:“好了,你要看的妖窟你也看了,不便多做停留,我们走吧。三日后拜师大会,愿明琇得偿所愿。”

“这一次你打算收徒吗?”明琇快步跟上他。和来时牵着她慢慢走不一样,去时他走得飞快,明琇不得不小跑起来,才能跟紧不至于困在这错综复杂的迷阵中。

“三日后,你便知道。”

“等等……”明琇喘着气,仍忍不住好奇地问,“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他没好气道:“太明显!”

太明显?明琇心想,也就他这个怪胎才觉得明显吧!许柔止雪肤花貌,明琇一露脸吓倒一片;从前一身仙气,现在修鬼食妖;那时至少还要面子,现在破罐破摔,行为恶劣……

李青莲是什么时候认出来的?她难道露出了什么破绽?

当然,理亏于人,明琇也不好逼问,于是换了个问题,“那你认出我后,怎么还装作没认出呢?”

李青莲似乎心情极差,“就想看看你还能演多少戏、出多少丑!”

有理。

免费的猴戏,换做她也爱看。明琇自讨没趣,不再说话,低头看路,默默尾随李青莲离开了泽火源头的地下洞穴。

.

本想着去妖窟猎只大狐狸回来,结果妖窟早不是妖窟了。奇怪的是,原本大凶早该在晚上爬出来索要妖丹吃,可一连三天,明琇的右眼眼皮都没有跳过——谢天谢地!

是以,明琇也没有再去猎妖。

现在,她与李青莲有共同目标,可为同盟。为了方便共谋叛途,李青莲十有八九会收她为徒。虽说他修仙而明琇修鬼,所修不共融,难以成为真正的师徒,但有个身份掩人耳目,当然是再好不过啦。

明琇自我感觉良好,心里认定人家会收她为徒,就真的在考核中浑水摸鱼。

少杀几头妖,善哉善哉,别人追妖她逗蜥蜴,悠哉悠哉。

其脸皮之厚,令人发指!

三天后,拜师大典。

大匡城外接西域,往来通商繁多,每月月初开放集市的时候,满城便像是沸腾了一般,大街小巷都充斥着各种语言的叫卖声。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珍奇异兽、灵药仙丹、玄奇妙法,应有尽有。李氏一族本是当地豪富商贾,家财累积了百年,说是有金山银山,也不为过。从前这座边城里是很少能看到修士的,更多的则是商人、旅人、机械师……直到近几代,家族才逐渐意识到商贾身份低贱,终究不被灵界道统认可,便开始重视培养后子孙后代修仙。花重金聘请外来的仙师,积年累月,这才有了现在作为八大仙门之一的大匡城。

拜师大典一年一度,为期一天,也正是月初集市开张的日子。

在来的路上,明琇左顾右看,沿街尽是琳琅满目的各国工艺品、美食,实在教人心驰神往。她盼着拜师大典早些结束,赶在黄昏之前,正好还能赶上夜市。

大典在一个宽阔的广场举行。地上铺着当地特产的白玉,看起来古朴大气。明琇心里头感慨:“土豪啊土豪,这白玉地砖要是搁在穷一些的城池,准被人连夜撬光了。也就这里富商云集,土豪遍地,连个撬地砖的都没有。”

今日盛典,但凡出身仙门望族的修士,都穿上了礼服。陆子约端秀仪容,隽拔身形,穿着一身落照府的黑金礼服,平日里的青涩早已被厚重的礼服压了下去,俨然是一个成熟、英武的男子。

明琇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就连那娃娃脸、小个子、平常看起来就像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的沈爱,今日一席橙黄大袖襦裙,配以绣金锦缎披帛,额间缀以银杏叶状花钿,朱唇轻点,整个人都端庄起来,但凡不讲话,便是十足的名门淑女。

广场的中央,是一座莲花台,莲花台上立着一座天女散花玉雕像。

明琇与莲花台相隔不远,但由于莲花台在高出,而她在地上,不得不仰头向上看,好似隔得很远一般。她第一眼就看到李青莲在上面,刚想挥个手,理智告诉她别做这么尴尬的事。

李青莲平生爱穿白衣,且不喜繁琐装饰。从前,他随身佩剑,往往穿着利落袍衫,革带束腰,剑袖束腕,以木簪将头发尽数挽起。配上他那颀长身段,白衣磊落,人如剑气,目下无尘,拔剑似游侠,垂眸如隐士,又高傲不逊王孙,容止最是一等。

第27章 明敕星驰封宝剑

李青莲平生爱穿白衣,且不喜繁琐装饰。从前, 他随身佩剑, 往往穿着利落袍衫, 革带束腰,剑袖束腕,以木簪将头发尽数挽起。配上他那颀长身段,白衣磊落,人如剑气, 目下无尘,拔剑似游侠,垂眸如隐士,又高傲不逊王孙, 容止最是一等。

明琇第一次看到他穿着华服的模样, 忍不住暗暗赞叹了一番。

李家家服正装以桑白为底色, 衣领、袖口处以赤金色纱线绣有石窟壁画中的“飞天纹”。广袖曳地,华服里外足有四层, 最外一层为西域幻色蝉纱, 在阳光下如丝如虹,亦真亦幻。这身装束恢弘有之,飘逸有之, 即合这滚滚黄沙、丝路歌舞,又符合仙门冕服形制。衣装华丽雍容且在其次,穿衣之人更是引人注目。只见那妙音莲花台上站着三人,中间是城主李成壑, 神色一如既往得冷峻凌然,而他的左边站着李青莲,右边站着一异域美人。

李成壑与李青莲一号“鬼仙”,一号“谪仙”,已是人中龙凤、万人之英,但那女子的气势风采丝毫不逊两者,反倒更压过一头。她一看就是属于这里的美人,不是江南楼阁下的燕子,而是大漠风沙下自由的鹰,她的薄唇紧紧抿着,嘴角略微下垂,不是那种观之可亲的亲和美,而是冷冽、凌厉、教人不敢逼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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