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先生语气十分笃定,曲桑纠结了一下,还是犹犹豫豫把妖颖由人变妖,再由妖变人的经历说了一遍。
曲桑越说,明先生的眼睛越亮,他表情未变,但心底已经畅快大笑起来。
什么叫皇天不负有心人?
异世灵魂来了以后,以前无心插柳的事情,都成了荫。
曲桑,这可是你送上门来的。
明先生将手上的折扇打开,遮住自己的下半张脸,语气蛊惑:“这番症状,本君还真有解。”
“当真?”
“狐君十多日前可去过本君修建的重明楼?”
曲桑以为他是要秋后算账,便乖乖认错道:“本大人不该胡乱闯东河国……”
明先生一收扇子,止住他的话头:“本君没有怪罪狐君的意思,只不过狐君肯定知道重明楼上住着的是什么人吧。”
“……紫华公主?”曲桑犹豫道。
明先生微微一笑:“正是,紫华公主诞生之初,天降祥瑞,本该是好事一件,但不知哪里来的妖孽占了紫华公主的身躯,妄图通过紫华公主体内的功德之心飞升成圣,皇上让本君修建重明楼镇压妖孽,但这妖孽十分顽强,本君不敢轻易放出,前几日还请求皇上使出镇河刀,再次加深禁制。”
曲桑心里腹诽我信你个鬼,面上却假装恍然大悟道:“然后呢?”
“狐君好友所中之咒名曰:浮生咒。浮生一梦,观棋烂柯。上天注定人妖有别,若是有人想由人变妖,便需要得此咒,变化一番,但中了此咒之后,修为便不可再进一步,寿命也会变得极短,这是浮生咒的代价。”
曲桑怔怔道:“世上还有这种咒……”
明先生点头道:“此咒非明非暗,诡异至极,若是想解,只有一种方法。”
“什么?”
“功德之心。”
曲桑心中重重一跳,他忍不住去看明先生的眼睛。
明先生的眼睛是人族少有的重瞳,呈银白色,配合着他平常仙风道骨的模样,明明是十分诡异的眼睛,看起来神圣无比,现在这双眼睛直直地看着曲桑,直教曲桑心底发沉,头顶的狐耳都要炸起毛来。
他松开了攥紧裤子的手,问:“功德之心在紫华公主身上,本大人如何得到?”
明先生轻飘飘道:“功德之心想要得到只有一种方法,被拥有者爱上,她自愿奉上,这样功德之心便可完好无损的得到。”
曲桑忍不住道:“可是紫华公主还是个幼崽……”
“狐君不知人族女子十六岁便可嫁人了吗?”
曲桑一哽。
手上忍不住变出属于狐族的指甲,刮在地上,挠的他自己心烦意乱。
明先生心底露出一个势在必得的笑容。
他看着曲桑完美的脸,心想,这样的容貌,即使同为男子,他也不得不承认,他没见过比曲桑更美的人,无论男女。这是一张连男子都会心动的脸,肤白如夜下幽昙,又如高山冰雪,丹凤眼尾流淌出淡淡的红点缀了这一张本该冷若冰霜的容貌,自然而然地带出属于狐族的妩媚,暗红的瞳,银色的发,好像每一处都在告诉别人,他有多诱人。
这样可口的脸……多么适合去勾|引别人啊。
若狐君曲桑不是一副正直到嫉恶如仇的性子,拜倒在他衣衫下的人不知凡几。
不愧是天狐。
明先生啧啧称奇。
他笃定曲桑会答应的。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曲桑挠得地上坚硬的大理石都刻下了深深的痕迹。
哒。
案几后的香炉发出突兀的声响。
曲桑如梦初醒:“那本大人好友现在……”
明先生友好提醒:“听狐君描述,狐君好友距离浮生咒彻底发作大概还有十年,不过这期间中咒之人会特别痛苦,本君这里只有压制的法子,所以狐君……”
曲桑神思恍惚地点头:“那请明先生赐下方法……”顿了顿,他艰涩开口,“……明先生说的事,本大人答应了。”
明先生心里欢喜,面上却沉痛道:“本君知道狐君痛苦,紫华公主虽是妖孽,却逃不过人的七情六欲,本君就祝狐君凯旋。”
曲桑犹豫了一下:“本大人待她成年后再来。”
明先生欲言又止:“可那时候……距离彻底发作可能不过两年了。”
曲桑低头看着茶水里自己的脸,缓缓道:“就这样吧。”
他还没有无耻到,对着一个孩子倾诉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爱意。
明先生叹息一声:“狐君……”
两个人又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曲桑明显不在状态,明先生干脆利落的把压制之法告诉了曲桑。
曲桑起身告辞。
待曲桑彻底出了东河国,明先生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笑声。
三百多年前,他在寻找引导功德之心降生材料的路上,在琼河旁遇到一个气息怪异的小狐妖,似妖非妖,似人非人。
他从来不做无用功的,只是那一眼,他突然起了心思。
他替小狐妖种下浮生咒,看着她彻底远离狐族族地,去往人类的地方。
兜兜转转三百年,往日种下的因,终于结了果。
明先生从不信命,这一刻却不得不感叹,命真是玄妙无比。
-
回到族地里替妖颖压制了浮生咒,妖颖脸上诡异的黑色纹路果然消了下去,然而曲桑却一点都不高兴。
大长老看他脸色不好的样子,便带着曲桑出了房间。
“大王为何苦恼?”
曲桑沉默良久,最终还是没有说紫华公主的事情,他淡淡道:“我这段时间可能要出去一下,我把压制浮生咒的法子教给你,小颖就拜托你了。”
“大王要去哪里?”
“……孔雀族地,找他们的族长一叙。”
大长老这个时候明白了,明先生除咒的法子可能不算光彩,他们家大王接受不能了。
大长老沉默了一会儿,道:“大王一路顺风。”
曲桑点点头:“这段时日,便拜托你照顾族里了。”
“老朽省得。”
曲桑来去匆匆,也没有再和妖颖叙旧,直直奔往孔雀族地了。
于明萧在幽魂珀里看到的梦境,全又不全。
她只看到了妖颖半路上拎着曲桑回族地的模样,但在此之前,曲桑可谓是受尽苦楚。
他并不是天生白狐,出生的时候身上不知为什么染了黑,灰不拉几的,非常丑。降生的地方是一个贫穷又狭隘的小村庄。
对于人族来说,判断一只动物有没有开灵智,看它能不能说话。
若是能说话,便不能吃,若是不能说话,便可以吃。
这一点就是妖族也无法质疑,因为他们也是这样做的。
弱肉强食,自古以来便是如此。
曲桑是一只倒霉的狐狸,他有灵智,能看懂人族文字,听懂人族话语,一开口却始终是吱吱叫声。
在那个村庄他受尽苦难。他好像天生就不招人待见,人见了他就厌恶,动物见了也叨他。为了活下去,他干尽了没脸没皮偷鸡摸狗的事情,所有人更加讨厌他了,连村头那窝普通狐狸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常常驱赶他。
他忍受着这样的地狱十几年。
直到妖颖到来,发现他好像格外聪明,于是把他带了回去。
可以说如果没有妖颖,就没有今天的曲桑。
作者有话要说:
妖颖不是白月光
小剧场
于明萧(棒读):啊!这就是美好爱情的开端啊!
曲桑面无表情:你说是,那就是吧。
于明萧谴责:你这是什么直男发言?!
曲桑暴怒:你先把你的手从我尾巴上拿下去!毛都要被你薅秃了!
第14章 明征(12.25修改
于明萧很快就从珠子里出来了。
她困惑地眨眨眼,发现杯子里水光粼粼,折射出来的却是绿光,一看,幽魂珀舒舒服服地躺在杯底,三百六十度的全身沐浴,够顶。
于明萧顿住了,本来想喝下去的水都变得诡异了起来。
密室里凡是于明萧需要的、会用的东西,件件精致,比如这樽被她用来盛水的酒杯,花纹精致,手感细腻,杯身上不知名的图案都嵌着金边,总的突出一个壕字。
把杯子放下,于明萧顿时觉得自己身份都尊贵了几分——真的壕。
既然都壕成这样了,那么这个杯子就不要了吧,它已经不是原来那个纯洁的杯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