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这时司徒井逸对古君然赞叹的竖起大拇指:
“古七叔,您这波操作真是厉害,连我九叔都被你比下去了!”
司徒昀拧眉看了司徒井逸一眼,显然被拿来做比较,让他不太高兴。
花篱现在什么也不想思考,咳玩之后,脸红红的,脑袋晕乎乎的,看样子状态十分不好。
金笙比花篱状态好很多,至少目光清明,面容白皙。
司徒昀和古君然则是过分安静,面露倦色。
欧阳帆皱眉:“你们一个个今天都怎么了?昨晚挖矿去了?”
“咳咳咳……”
金笙正在喝牛奶,听到这话不小心呛到,司徒昀赶紧为金笙拍背顺气。
花篱喉咙疼得坚果都吃不了,只能喝一些牛奶。
比起欧阳帆,王丹毕竟是个女人,心思细腻,又比花篱年长许多,一眼看出花篱生病了,忧心的建议:
“小篱,要不要去医院?”
花篱摇头:“不用了,我在卫生所拿过药了,吃完就好了。”
大家都知道花篱是不想耽搁节目拍摄。
王丹知道自己劝不动花篱,但是花篱看着情况严重,最好快点去医院。
王丹索性看向古君然,想让古君然劝花篱:
“小古,你劝劝小篱,都咳成这样了,不去医院怎么行?”
古君然自从花篱咳嗽,视线就没从花篱身上挪开。
花篱一直低着头躲避男人的目光,装作若无其事的舀牛奶喝。
古君然紧抿薄唇,不知道怎么开口,想了想提意:“要不……”
“不要……”
没等男人说完,花篱就摇头拒绝。
古君然:“……”
花篱放下勺子,缓缓站起身对桌上的人抱歉:“我吃饱了,想上楼躺一下。”
今天她实在没力气收拾碗筷打扫卫生了。
王丹赶紧说:“去吧去吧,好好休息一下。”
欧阳帆也示意花篱赶紧去休息。
花篱点头,没看古君然,径直出了堂屋。
*
花篱睡着了,迷迷糊糊又梦到昨晚,山风吹着,秋雨淋着,越来越冷,然后男人抱住了自己,但男人的身体也是凉的,好冷好冷。
接着,女人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
花篱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头重脚轻的去开门。
门打开,花篱赫然看见,站在门口的人是李敏。
李敏后面跟着一个化妆师和拎着一套粉色纱裙的助理。
李敏看花篱虚弱到站不稳,赶紧扶住花篱问:“花老师,你能坚持吗?”
花篱点头。
也许只是出于礼貌,李敏还是提了句:“如果不能坚持,您就跟导演组说,导演组派车送您去医院。”
花篱摇头,样子虽然萎靡不振,但眼神十分坚定。
李敏沉默片刻,有些纠结的说明了来意:
“司徒老师和金老师结婚多年以来,一直没办婚礼,司徒老师想借我们节目给金老师补办一个婚礼。”
“所以花老师,能不能请你为金老师当一下伴娘。”
花篱沉吟,虽然现在很多名人都借上节目的机会办婚礼,但是司徒家这么大,司徒昀又是司徒家地位颇高的小儿子,怎么会结婚三年没办婚礼?
况且,以司徒昀对金笙的宠爱,这种临时婚礼,会不会太仓促太粗糙?
李敏看出花篱的困惑,解释:
“因为工作繁忙,所以司徒老师一直没能给金老师一个正式的婚礼,对此,司徒老师一直很内疚。”
“司徒老师带金老师参加我们节目,目的就是想在节目里,为金老师弥补一场难忘的婚礼,并在全国观众面前,宣誓他对金老师的爱。
这场婚礼,节目组老早就开始准备了,几位嘉宾只需要参与就行。”
既然是当事人的想法,花篱点头答应,综艺节目里有这样的临时安排太常见了,她只需要跟着流程走就行。
*
原来在花篱补觉的时间里,司徒昀已经对金笙重新求了一次婚。
面对司徒昀的再次求婚,金笙自然是惊喜万分,现在两位新人已经开始准备一会儿的婚礼了。
因为人数不够,古君然和司徒井逸都被捉去当伴郎,虽然叔侄俩一起当伴郎不符合规矩,但古君然和司徒井逸并不是真正的叔侄。司徒井逸喊古君然七叔,只是因为古家与司徒家,两家认识,这么喊显得尊重而已,算起来古君然和司徒井逸并没有亲戚关系,所以古君然和司徒井逸都当伴郎也就说得过去了。
吊脚楼外下起了小雨,院子里的水泥地都湿了一层,这时的天气正是一场秋雨一场寒。
花篱强撑着坐在梳妆台前。
上完妆,化妆师给花篱梳了一个松散的花苞头,再戴上珍珠头饰。
然后就要换伴娘服。
花篱看着那条粉裙子打了个哆嗦。
裙子裙摆长度不到膝盖,上半身是一字肩无袖样式,十分的凉爽。
花篱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换上裙子,然后服装师给花篱调整裙子大小。
花篱顿感一阵头晕目眩,险些一个不稳栽下去。
正在给花篱收腰的服装师担心的询问。
花篱摇头说没事,怕自己实在熬不过,就趁人不注意,吃了一颗止疼药。
有了止疼药的作用,花篱顿感耳清目明。
隔壁金笙已经换好了婚纱。
花篱走到隔壁,敲开门惊喜的看着里面的新娘。
金笙的婚纱非常漂亮,镂空的白蕾丝高领长袖,遮住了女人修长的脖颈和手臂,层层叠叠的白纱上,缀满了水晶和宝石,裙摆也很华丽。
屋里只有新娘一个人。
花篱进来时,看见新娘站在穿衣镜前,表情不恬不淡的看着镜中,穿着婚纱的自己,直到花篱进来,才微笑着和花篱说话。
热络一阵,金笙拿着捧花坐在床沿上,花篱小心的把白纱搭在新娘头上。
金笙真的很美,不管穿什么坐在哪里,都像一只优雅的白天鹅。
花篱瞧见金笙耳朵上,戴的是一副厚重的紫碧玺耳环。
二三十颗紫宝石层层叠叠垒得就像小串紫葡萄,这么重的耳环吊在金笙小巧白皙的耳垂上,把金笙耳朵眼都吊大了,和金笙恬淡优雅的气质完全不配。
花篱随口提了句能不能换一副简约一点的耳环。
金笙摇头,这副耳环是司徒昀送她的,听说价值连城,是已过世的世界著名珠宝设计师帕尼,生前最后一件作品。
花篱只是提了个建议,既然金笙不喜欢就不说了。
二人沉默的待了大概十分钟。
不知道金笙想到了什么,也有可能是因为耳环太重,金笙突然把耳朵上的耳环摘了。
金笙的动作让花篱微愣。
金笙对花篱笑了笑:“请你帮我拿一下另一副珍珠耳环,在我的箱子夹层里。”
花篱按金笙说的,在金笙的行李箱夹层里找到一副用塑料小袋子装着的珍珠耳环。
装耳环的塑料小袋子实在太廉价了,耳环装在磨损的塑料袋里,根本看不清样式,当金笙把耳环从袋子里拿出来,花篱才惊艳于珍珠耳环的美。
虽然这副耳环设计简单,只是用银线穿的两颗白珍珠,但是给人的感觉,十分精致漂亮,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简单,恬淡,自有它的美。
金笙爱怜的托着手里的耳环,目光有些飘忽:“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这两颗珍珠还这么光亮。”
说完,金笙把手里的珍珠耳环递给花篱,让花篱为她戴上。
花篱小心的拿起耳环,为金笙戴上。
这时,楼下响起一阵嘈杂声。
知道新郎要上来了,花篱关上房门,守在曲廊上。
依照惯例,新郎要想娶走新娘,必须过五关斩六将。
新娘房间门外放置了一张长条木桌,导演组在桌上整整齐齐摆了九十九杯苦瓜汁,代表着长长久久之意。
苦瓜汁旁边还放着一大碗涂着芥末的小番茄。
没用完的芥末就放在旁边。
花篱心里起了个坏心眼,拿起剩下的芥末,全部挤进右边四排的苦瓜汁里。
挤完之后,花篱还挨个摇了摇杯子,好让芥末和苦瓜汁融合。
做完以后,花篱蹲下身,视线与杯子齐平,仔细瞧了瞧,确定不仔细看,完全看不出来才放了心。
当新郎和两个伴郎走上栏杆,看见桌子上放满的苦瓜汁和番茄时,当时就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