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你说的这些,我怎么记得我一样都没吃着呢,记错了吧。”双手在膝上合拢起指尖,莫雨微微侧首,似在沉吟。
“你没吃?”凌子虚嘴角一咧,“那给谁吃去了?”
莫雨嗯嗯点头,竟像是在认真思考:“给谁吃去了呢?”
***
“我听影哥说过一些您的故事,您和凌子虚导演,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穆玄英道。他的那颗草莓球已经吃得差不多,只剩下个空纸碗。
“老黄历了,说这干嘛,”乌有浑不在意,注意到穆玄英的空纸碗,“你还要么,再买点吃的?我这个都化了,就不给你吃了。”
“不用啦,”穆玄英挠了下后脑勺,“公司对饮食有规定,我今天吃这个冰淇淋都算破忌了。”
“管这么宽?”乌有耸起眉头,不满道,“我们当年哪有这些规矩,演员想吃就吃,胖瘦跟演技又没关系。”
“也不是……”穆玄英咬咬下唇,不好意思道,“其实我算不听话的了,以前也是想吃就吃。但是现在我觉得,管住嘴不乱吃东西,也是对艺人自控力的考验。万一我吃成个大胖子,又正好需要去演个瘦竹竿,那就麻烦了。影哥说过,一个演员的胖瘦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而是他想要饰演的角色决定的。”
“这样啊,”乌有同情地看着他,“那你不当演员不就行了,还这么年轻,干哪行都能有出息。”
“有时候是挺苦的,”穆玄英托起腮,面颊一鼓,“可我还是觉得,能当艺人,能演戏,特别好。”
年轻人的表情不知戳中了乌有哪条神经,沉寂许久的导演天线倏地立了起来。从两人坐在这里开始,他第一次用一个导演看待演员的目光去审视穆玄英。
“你……”乌有凝起目光,“喜欢演戏吗?”
“喜欢!”穆玄英答得毫不犹豫。
乌有对上他的视线,从那双带着光芒的黑眸里看到了一些触动人心的东西:“可惜……我早就不拍戏了,不然肯定用你。”
“哇,太遗憾了……”听见乌有的话,穆玄英是真的感到遗憾,“要是拍您的戏,我肯定能学到很多东西。”
“嗤,我和老凌当年拍戏的时候就是俩疯子神经病,有啥可学的,学我们把那么小的孩子给骂哭吗……”乌有刹住话头,咽了口口水,转了话题,“好导演多的是,你想学演戏,有的是机会。”
“我能问您一个问题么,”穆玄英连忙补充,“如果乌导不想回答,可以不用搭理我,只是,我有点好奇。”
“问吧。”
“影哥说过,您和凌子虚导演是在七十岁那年决定退休的,今年您八十五岁了,也就是说,有十五年没拍过戏了。可我刚才跟您对话,您对以前拍戏的事还记得很清楚,应该、还是喜欢拍电影的吧。那十五年前,为什么突然决定,不再拍戏了呢?”
***
“我最近看到了一个人的档案,”莫雨手指摸索起茶盏边缘,咬着字道,“有一点很奇怪,十五年前,在他八岁那年的暑假,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他经历了一段同龄人难以想象的时光。”
凌子虚手端茶盏,一动不动。
“巧合的是,”莫雨抬起头,盯着对面的老人,“我在十五年前,也有一段相似的经历。太巧了,让我不得不在意了。”
“哦?”凌子虚将茶盏放下,底部轻磕了下桌面,“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莫雨深深呼吸,吐出一口长长的气息。他没有回答凌子虚的问题,自顾自道:“说实话,放在几个月前,我都以为那些事早就过去了,我也早忘了。我拍了十年的戏,天天都在演别人,演过的角色那么多,忘掉一个,就忘掉呗。”
“哈,”凌子虚闻声一笑,“那怎么又想起来了?”
莫雨眸光一恍,脑中闪现出一张年轻俊秀的面孔,继而,这张面孔渐渐退去,另一张稚嫩的,可爱的,同样明亮的面庞逐步清晰,取代了它。
“要怪,就怪我天生记忆力太好,以为自己忘了的事,只要有个引子,就能一点一点地自个想起来,”莫雨说,“就像我现在还记得那部电影,它叫什么名字。”
那是他拍的第一部电影,就和泡了十颗苦丁的苦丁茶一样,滋味毕生难忘。
十五年前,一部电影,一段记忆。
1999年,《回家》
特别篇《回家》
——前篇
半小时前,你盯上了猎物。一对小情侣手拉着手,都不过十六七岁,活泼稚气甜甜蜜蜜。你注意的不是情侣年轻漂亮的脸蛋,而是那个女孩子的背包。
背包拉链开了一半,她没有注意。
很快,情侣中的男孩子放开手,去冷饮店买甜品,女孩子站在路边等,白色耳机塞着她的耳孔,她的头微微摆动。
你知道她不会注意到你,你要赶在男孩子回来前行动。
你走过去之前看了下四周,好极了,没人在看这边。你知道自己动作有多快,那得益于多年来的实践和无数次的挨打培养出的可憎经验。
你从女孩的背包里抽出一只黄色波点的钱包,紧紧攥在手里,转身拔脚跑掉。
一口气跑了很久,你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停下,打开钱包,学生证扔掉,大头贴扔掉,没用的会员卡扔掉,搜刮完人民币,你将钱包弃置路边。
一百三十块七毛,不是你最好的成绩,好歹算完成了今天的任务。
你往回走,在一个巷子口路过煎饼摊,你停下来,让摊主给你多打一个鸡蛋。摊主叫你滚,说你是偷鸡摸狗的脏东西,咒你这样的人早点死掉。
你不生气,嘴咧了一下,趁摊主忙碌时从钱盒里摸走一块钱。
你继续走,在一个垃圾堆前蹲下,摸了摸一条比你还脏兮兮的狗。狗有一条腿断了,眼睛浑浊,脏得看不出毛色,你叫他老黄。
你不情愿地离开了老黄,天色黑了,巷子里亮起路灯,照不见的地方越发黑暗。你走进那片黑暗,白炽灯悬在一扇门前,照亮了台阶上一个端着碗的小孩。
比你小的小孩。
你顿住脚,皱起眉头打量。小孩的衣服比你好太多,鹅黄色的上衣,镶布米老鼠的牛仔裤,一双蓝银相间的运动鞋。
小孩抬起头,怯生生地望着你,他手里的粥碗黑糊糊的,一看就难吃得要命。
你们俩互相看了会儿,你突然明白,一个箭步冲进房子,冲到一个斜倚在椅子上抽烟的男人面前:外面那个,哪来的。
男人吐着烟:钱呢。
你掏出今天的收获放到桌上:都在这。
男人数着钱,哼了声:你最近手脚越来越懒了,就这么点也敢回来,偷藏了吧?
你眼睫一动:没有。
你忽然回了下头,看向门口台阶上的背影,小孩的头又埋了下去,小肩膀小身体,不知今年几岁。
男人抓过钱塞进衣袋:外头那个,两千块买的,交给你带,早点把本钱捞回来。
你立刻反对:我不要,碍手碍脚,麻烦!
男人笑:小雨,你脾气长了,黑哥说话也不听了。
你继续坚持:我一个人能成,用不着帮手,那小孩木头木脑,会坏事。
黑哥按灭了烟:成,你不要我就丢给顺子,等他回来你去告儿他,滚吧。
交给顺子……呵,不到一个礼拜,那小东西就会被打成另一个样子。
你走到里屋门前正要推门,冷不丁,一个回身,大步走到门槛前,手抓着那小孩的领子提起拽着便走,他手里的碗没拿稳,碗里的东西泼了一地,眼睁得大大不敢出声。
你拖着他到了黑哥面前,问:他叫什么?
黑哥说:你爱叫什么叫什么,叫他一条狗都成。
你又问他:你叫什么?
他抓着那碗,傻乎乎地看着你,看得你渐渐失去耐心,抢过他的碗放下,揪着领子走了。
在这里你没有自己的房间,你和几个像你一样的孩子挤在一起,你是他们中的一个小头目,有自己的一块领地。
你把那个孩子放在你的领地上,其他孩子好奇地打量你们,有的问:小雨哥,这新来的?
有的叫:看他的鞋,还会发光!
你也注意到了,他的鞋子后跟处装了灯似的,每走一步都会闪彩光。
有个孩子撺过来,要从他脚上抢鞋子,他用力挣扎,却使不出多少力气,脚上的鞋子被抢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