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对方人那么多......
李书华这个人,活到二十出头,不能说是顺风顺水,也算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人,上学时从不迟到早退,作业按时完成,偷鸡摸狗打架闹事从没干过,因他父母的缘故,也没人会来寻衅滋事,他安安稳稳地过着,如果说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道圈,那么李书华就在那个圈里,从没出来过,他也从没想过出来。
徐六算是个意外。
傍晚天有风吹过来,吹得身上沾着汗水的衣服拔凉,他手里握着一块不知哪里摸来的砖头,额上冷汗直冒。
说不怕是不可能的。
他慢慢靠近那群人,离得还有两三米远的时候,那群小混混还没有察觉到。
不知前面发生了什么,李书华只听见又有人道:“诶你们快看,腰上那印子,啧啧,哪个女人这么辣!”
这些人平日里不学无术,脑子里装的全是些下九流,提到那些风流事都兴奋起来,七嘴八舌地议论:“这样的还有人看上呢,那我岂不是也能娶老婆了?”
有人嗤笑一声:“呸,你他娘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不过傻是傻了点,长得倒是真不错,你看那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啧啧,真招人疼......”
有声音压低道:“咱们头儿不就喜欢这种的......”
李书华把砖头又握紧了几分,往前走了两步,正好将中间看得一清二楚。
为首的那个背着他,光看背影,就知道长得又高又壮,那人手里拿了半只包子,赫然是早上小傻子装在兜里的那个。
徐六扑上去抢,被他拎小鸡似的一手给提起来,压到旁边的墙上。
男人邪笑一声:“跟哥哥走,天天给你肉包子吃,管够!”
那个没吃完的半只包子滚在地上,徐六急了,那是要留给李书华的,他伸手就在男人的脸上抓出一道印子。
那男人被抓了一下,也不气,只把徐六两只腕子给按着,然后也不避讳,扯开徐六的衫子就掐上一边的乳|头,周围顿时就起哄起来。
徐六被掐得猛地抖了抖,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他又疼又怕,狠命地挣扎,只是他瘦胳膊细腿的,身前人纹丝不动。
李书华见此眼睛都红了,他天天藏着的宝贝,一个不小心,就遭人这样对待?!
刚刚那点恐惧烟消云散,取代而之的是满腔的愤怒,当下也不管两方实力悬殊,抡着砖头就冲上去。
只是大约是他从没打过架的缘故,砖头也扔不准,红砖头砸在旁边的墙上,又掉到地上,摔成两半。
这一切来得太快,没一个人反应过来,空气有一瞬间的凝固,随后爆发出一阵哄笑。
李书华血气直往上翻,脸涨得通红,快要滴血。
他冲上去就要和那人拼命,可他这种斯文人哪是常年混迹群架的混子的对手?还没碰到人,就被反手给按到墙上,胳膊肘被反拧成一个不正常的角度,像是要断了,脸被粗糙的墙皮磨得生疼。
“英雄救美啊?”那个大汉在他身后不屑地笑道,“这可是个男人,这年头人都喜欢......”
“嘶——”
胳膊上的劲儿一松,他俯身捡起脚边刚才掉的砖头,趁那些人还没反应过来,一把揽过徐六,把人护在身后。
徐六咬了一口那大汉的胳膊,整个人被甩在地上,被李书华揽起来的时候,估计是被吓傻了,哆哆嗦嗦地拽着他的衣角,跟来的时候一样。
李书华一手拿着砖头,一手去碰后头的人,嘴里安慰着:“别怕,六儿乖,别怕,过一会儿就带你回家。”
刚才那个大汉被徐六咬了一口,又见着两人这样,气得笑出声来:“我说呢,原来是一对儿啊!那可别怪我棒打鸳鸯了!”
李书华后来想想,觉得他过去二十来年攒下的男子气概全是为了那一刻。
那群人还没冲上来,他一手把手里的砖头砸上自己的脑门。
彻底安静了。
李书华从前不知道当英雄要受这样的罪,额头一阵尖锐的疼痛,眼前慢慢滑过一道滚烫的血线,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红色。
头一回当英雄,弄得鲜血淋漓的,有些惨烈。
人说冲的怕愣的,愣的怕横的,光脚不怕穿鞋的。
那帮小混混平日里会作恶,但要说搭上人命的事,他们可都避之不及,尤其现在李书华的样子,满脸都是血,拎着个砖头,一股狠劲儿,谁也不知道他能做出什么来,打架么,就怕这种不要命的。
“成,算你有种!咱们走!”
领头的撂下句狠话,一帮人很快就消失在这巷子里。
有人家听到外头安静了,从屋里探出头想要看看是怎么回事,刚开门就对上李书华发狠的眼神,吓得把门“砰”地一关。
地上一片狼藉,空气里还有血的锈味,他一转头,徐六还紧紧地攥着他的衣角,看到他头上破了一块,眼泪又啪啪地往下掉。
他摸了一把额头,沾了满手的血,大约流血太多,脑袋有点晕,他拿那只干净的手牵着徐六,扶着墙根坐下来。
徐六挨着他跪坐在跟前,李书华一抬头,就看见眼前大敞着的衣襟,白皙的皮肤上是青青紫紫的手印。
愤怒又涌上心头,有那么一瞬,李书华恨不得把那天杀的乱刀砍死。
他伸手揽了揽徐六的衣领,把那片被掐得红肿的皮肤给遮住。
白褂子上沾了血,斑驳得像是开了一朵朵艳丽的小红花。
他又给小傻子擦了擦眼泪,亲了亲他红红的眼睛,尝到一股子咸味儿。
“别哭,窝囊了二十来年,我也算当了回英雄。”
“以后得跟紧了知道不?”
缓了好一会儿,太阳已经落下去了,白昼渐渐被黑暗吞噬,沸腾的热血也终于平息,他扶着墙根站起来,像来的时候一样,把徐六给背起来。
“咱们回家。”
第三十五章
自那回以后,李书华再也不愿意带徐六出门。
徐家的那间小屋、自己的房间,凡是只有他和徐六两个人的地方,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全成了快活的好天地。
想来从前在外头干活的时候,心里头在想什么呢?
不知道,全忘了,好像过去的时光全随着汗水虚度。
现在大不同了,有那么一人,扎扎实实地存在心里头,叫他看不见摸不着的时候心里发痒,干活也卖力起来,想着早点回去和人腻歪。
日子有了盼头,过得就格外地快。
赶上农忙,全村人下地,他做着手里的活,眼睛却瞅着徐家那边的动静,等徐六也瞧见他,眼巴巴地跑过来,跟在他身后把他割好的小麦拢好扎堆。
旁人已经见怪不怪了,只徐家几个兄弟有时会远远叫唤:“个白眼狼,自家活不做,巴结别人倒是起劲!傻得忘本!”
两人也不理,李书华在前头把麦子拦根割得飞快,小傻子跟在他身后捡散落的麦穗,大多数时候两人一前一后,有时李书华故意放慢速度,等徐六到他跟前了,左右瞧瞧,趁着没人注意就捏着人脸飞快地亲一口。
忙的时候都是灰头土脸的,从前李书华爱干净,这样一天下来自己都嫌。
现在却不嫌了。
青天白日的那点甜蜜滋味全是从煎熬里偷来的,好时光都在夜里。
没人看着,没人说什么,那点见不得人的羞人事儿,全在黑夜里发酵,一到晚上,心里头那点私欲被无限放大,胆气也跟着涨起来。
他一次又一次地把人从小屋里“偷”出来,背在背上,走过每一间月光底下黑黢黢的土屋,背到自个房里。
那事儿也渐渐顺意起来。
晚上打上一盆热水,一转头,小傻子已经把自己给剥得干干净净,只等他说可以下水了。
怎么这么不长记性,李书华想。
怕,却对他不防备。也许是对自己太信任,也许就是不懂。
徐六盘着腿坐到水盆里,他突然玩心大起,抄起一手水就往李书华身上泼,待人家看他,他又连忙捂着脸想要躲起来。
这种小孩子的戏俩,李书华自打小时候就看不上,可等徐六从手指缝里偷偷看他,又觉得人家可爱起来。
昏黄灯光打到白净的身上,添了一层柔和的光晕,不知怎么就徒增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来。
李书华瞧着小傻子,这些日子一日三餐,一顿不少地喂着,终于长了点肉,身子没有之前那么柴了,但胳膊肘抬上去,胸上的肋骨还是十分明显,衬得腰跟张薄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