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大了世界首富(39)

程豪昨晚上参加了比赛,因而起晚了,他起来的时候,林禹寻已经在做饭了。

林禹寻做饭一向中西结合,比如今天,他就做了馅料是苹果的面饼,还在自己的面饼上涂了果酱。

程豪拒绝了果酱,他咬一口面饼,吃一口煎火鸡肉,假装自己在吃鸡肉馅饼。

这火鸡肉,是昨天程豪看了稀奇让林禹寻买的,但吃过之后,他对火鸡的印象,就完全变了。

他以前看国外的童话小说什么的,总能在里面看到烤火鸡,一直觉得火鸡肉应该很好吃,可实际上……

火鸡全身上下所有的肉,都跟鸡胸肉一个味道,甚至更柴更难吃一点。

美国的鸡,跟美国的猪一样不好吃……

幸好他并不挑食,把火鸡肉当做增肌食物,最终吃了个干净。

自从他们自己开火,家里的伙食就好了很多,毕竟购买没有加工过的食物,比购买加工过的食物便宜太多了!

就说主食,在外面店里吃一盘子只放了一点点肉酱的意大利面,往往要五十美分,但买生的意大利面的话,买够他们三个人吃的,也只要五十美分。

要知道,外面的意大利面,程豪可以吃至少五盘子!

剩下的五十美分,他们可以买一些肉,一些菜加到意大利面里,因而只要一美元,他们三人就能吃上丰盛的一餐。

现在,他们吃苹果馅饼和煎火鸡肉比吃意大利面贵一点,但也贵不到哪里去。

程豪吃东西很快,丹尼和林禹寻也一样快,然而他们吃东西都这么快了,林禹寻竟然还不肯浪费哪怕一点时间。

一边吃,林禹寻一边在看书。

这书是他从他的老师那里借来的,马上就要看完了,而等他把这本书看完,他的老师那里,就已经没有可以给他看的书了。

对此,程豪觉得特别欣慰。

他上辈子死前,就盼着能结婚生孩子,专门跟人聊过孩子,然后那些已经结婚的人,就不停地抱怨孩子多么多么麻烦,特别是孩子已经开始上学的,家长基本上说起来就满肚子的火。

而会这样,往往是因为那些孩子不愿意做作业。

但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就绝不存在这种情况。

林禹寻特别热爱学习,都不用他催,就会好好学习,现在他唯一能教给林禹寻的,就只有中文,丹尼也一样,他学认字学得特别认真,有空了也不乱跑,而是拿着画笔五颜六色地乱画。

虽然程豪看不懂他画了什么,但觉得他画的挺好的。

这两个孩子,真的太让人省心了!

吃过早饭,程豪就带着林禹寻和丹尼,上了一辆前往附近市区的公交车。

在中国,公交车非常多,有些人少的地方,公交车开一趟没几个人,但依然会有公交车存在,但在美国,就没有这样的情况了。

人少,公交车不赚钱的话,这条线路就会直接被停掉。

正因为这样,贫民社区的人出行很不方便,好在每天早晚,还是有两班公交车的。

程豪来了美国之后,就没有去过繁华一点的城市,他抱着丹尼,和林禹寻一起上了公交车之后,竟是有点期待。

公交车里,也有其他人很期待,一个脏兮兮的黑人孩子就坐在母亲的腿上,不停地跟母亲说话:“妈妈,我们真的可以看到漂亮的大城市吗?”

“那里真的有几十层的高楼吗?”

“那里是不是都是白人?”

……

孩子的母亲并不回答他的话,他问多了,那个黑人女人甚至给了他一巴掌:“你应该安静一点,不要那么多话!”

程豪看得目瞪口呆,周围人倒是不以为意。

甚至就连那个孩子自己,都不以为意,趴到窗户上看窗外的风景去了。

公交车离开社区,路边看着就是野外了。

车上的两个成年黑人开始吵架,各种难闻的体味开始弥漫,程豪暗暗叹了口气。

他们坐了一小时的公交车,才来到市区。

说是市区,但因为这不是一个大市的缘故,并不是很大,好在商业街上的店铺还是有很多的。

程豪看着这一切,有些惊叹。

这里非常漂亮,有高高的大楼,有各式各样的商店,还有琳琅满目的商品,仿佛身处二十一世纪。

出门的时候,程豪三人都换上了新衣服。

这些日子他们家的伙食一直不错,林禹寻和丹尼都胖了一些,气色看起来好了很多,尤其是林禹寻,他以前总是有点畏缩,现在看起来,却自信多了。

不过即便如此,第一次来市区逛,林禹寻从头到脚,还是透着一股子的不自在。

程豪道:“林禹寻,你今天特别好看。”

林禹寻脸一红,整个人却也站得更直了一点。

程豪又道:“我们先去理发,然后再去书店。”

“理发?这不需要吧?”林禹寻一愣。

“需要。”程豪道,发型在很多时候,可以让人变得自信……最重要的是,他有点受不了自己的头发了。

之前他一直没时间理发,现在出来了,正好可以理一下。

程豪三人进了理发店,然后……他们花了六美元才出来。

在这里理发,比程豪想象的要贵。

不过,效果还是很好的,林禹寻的头发被剪短,露出光洁的额头,看着就更好看了。

丹尼更是个小天使。

也就是他,黑了不少,又壮了一些,颜值相较于他刚穿越过来,反而有所下降。

不过程豪从私心来讲,还是更喜欢自己现在这个样子。

他希望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硬汉。

理发店里很暖和,从理发店里出来,程豪克制不住的哆嗦了一下,丹尼更是抱住自己的身体,冷得瑟瑟发抖。

程豪道:“我们去买衣服?”

林禹寻道:“我和丹尼还有衣服,不用买,可以给你买几件。”

“你不买的话,我也不买。”就要走进一下商店的程豪道,说着就停下了脚步——看清了橱窗里的衣服的标价。

那是一件大衣,标价两百美元。

程豪:“……”

程豪看向林禹寻,问道:“你以前的衣服,都是哪里买的?”

“救济中心旁边的旧货市场。”林禹寻道。

“以后我们的衣服,都由你来买吧!”程豪道,他觉得自己果然不能管钱,要不然他一个激动,可能就把钱花光了。

“好。”林禹寻道,开始琢磨着要买什么衣服了。

程豪身材高大,还是个衣架子,应该给他买一件好一点的大衣,再买点保暖的衣服……

程豪再也不想着买这个买那个了,他带着林禹寻和丹尼,直接进了书店。

这个时候,美国的出版行业是非常发达的。

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靠着看小说来消磨时间,而美国出书又比较容易,市面上就有各种各样的书,小说尤其多。

不过他们来这里,主要不是为了买小说,还是为了买一些教材。

程豪每天都念着让林禹寻好好读书,林禹寻自然不会让他失望。

只不过让人觉得可惜的是,这家书店里只有一套教材,习题册更是几乎没有,其他书的种类倒是挺多的。

程豪要训练,没什么时间看书,干脆就给丹尼挑了起来,专门挑绘本。

绘本上上的字非常简单,更重要的是还有大篇幅的画,丹尼应该会喜欢。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绘本比较贵……

不过贵一点就贵一点好了,对孩子,总要舍得投资。

程豪一口气挑了十本绘本。

林禹寻则选了三本书。

程豪知道林禹寻的看书速度,当下道:“你应该多选几本书,我们出来一趟不容易。”

“这书并不便宜。”

程豪道:“知识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你要是买了书不看,那书确实是贵的,但你买了书之后若是愿意看,那书就是最便宜的,你选十本吧,和丹尼一样多。”

林禹寻深深地看了程豪一眼:“我一定会好好读书。”

“你一直在好好读书。”程豪道。

林禹寻最后选了十本书,这十本书,都不是畅销书,倒是涵盖了很多方面,其中还有两本是写经济方面的。

程豪觉得林禹寻应该会看不懂,但仔细想了想,却觉得看一看也无妨。

买了书,程豪就带着林禹寻到处逛,一边逛,一边跟他聊天:“你看到周围那些衣着光鲜的白人了吗?他们出生在好的社区,从小就能接受好的教育,现在就能拥有好的工作。他们的起点,已经是很多人的终点了。不过我们也不用气馁,等我们跑过终点,我们还可以继续往前跑,让我们的终点,成为很多人永远也追赶不上的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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