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彘就是野猪。
重生之后,甄素泠趁着养病的时间,吩咐金铃外出,买了一堆东西以备不时之需,其中就有这捆捆缚绳。
不待十三说话,她语气一转,“还有这香,不仅是迷香,而且有毒,就算逃出去了,没有解药,一刻钟之内,你也必定会七窍流血而亡。”
“你要是不信,尽管试试。”
甄素泠唇角勾起,望着瘫在地上的十三,目光中毫不掩饰的恨意迸发。
“今晚……我刺完字后,会给你延缓毒香发作的解药。”
“只要你有命活下来把伤养好,大可以在一个月后,继续来寻我的麻烦,若我技不如人,自然心甘情愿地俯首被你玩弄,可若是你又输了,那你以后就是我脚下的一条狗,主人可不会喜欢不听话的狗,你……明白吗?”
甄素泠睇了十三一眼。
十三听罢她的话,眼神加深,努力偏着头与甄素泠对视,少女端坐在堂上,额头血迹斑斑,除了眸中的深切恨意外,面容依旧冷静。那张清冷的,芙蓉花般的面庞笼罩在烛火柔光之中,有一种惊人的美丽。
宛如高贵不可侵犯的洛水神女。
怎么办,十三表情逐渐变得昏昏然起来,他好像迷上这只表面柔弱端庄,实则奸诈狠毒的猎物了。
他还真不信,没有他捉不住的猎物,鞭笞不服的女人。
一个月后啊……十三舔了舔牙齿,还真是期待——
期待将这只小猎物扒皮抽骨,喝血吮髓。
甄素泠见他神情,就明白他大概在想些什么,内心冷笑,这疯子可不管什么理由,只要有人陪他戏耍,他就能像吸鸦膏一样,沉迷致死。
中了她配出来的毒香,有了延缓的解药也没用,只要不是真正的解药,身体表面似乎全无变化,可一个月后毒素入体,十三想来找自己麻烦,也要看那双腿还能不能站的起来再说。
与其直接杀了十三,还不如让他剩下的日子,沉湎在成为废人的痛苦中不可自拔。
也算是替前世的自己报仇了。
邺朝边境,什木镇。
货已经顺利运进了大邺镜内,众人的心都放松了下来,程庭朗包下了小镇中仅有的两间客栈,供手下敞开了吃肉喝酒,算是犒劳。
“这几天我们在此地好好休整,等风雪停了再走。”
明明只是少年模样,然而在决策方面,他说出的话就是强硬指令,没有人敢有任何异议。
至于如此庞大的队伍,这几天吃喝拉撒所花费的费用是否太多?
程家堆金积玉,珠围翠绕,这点花费不过是九牛一毛,正主都不在意这些,几个管事又凭什么置喙?
行货队伍在什木镇停留了五天,休整好后再次启程,准备一路卸货,将货物送往每个北方的布庄分铺。
车马劳顿了一旬,走到北方一座名叫风水城的城池边缘时,在岔道处,程庭朗将队伍分成两队,一队继续前行送货,另一队则跟着自己回烟阳城,给主铺补充货源,顺便回家向程母报平安。
他在前骑着马带队,走着走着,冰雪泥泞的路面前方忽然传来的幽幽的铃声,那声音一声接着一声,显得空荡渗人,似乎在驱赶着什么。
听到声音的众人议论纷纷,神色均是一脸苦相,真是晦气,赶尸铃,竟然遇到了赶尸铃。
自尽的人和枉死的人死后往往身上怨气冲天,难以投胎转世,于是就有了用赶尸铃驱散怨气的做法,往往是义庄的守庄人扯一根白幡,用车拉着刚死去的人,在荒郊野外边摇铃边挥幡,嘴里念着往生咒,为的是消除枉死者的怨气,以防死者的鬼魂变成厉鬼来索命报仇。
虽然是有些晦气,可既然遇到了,程庭朗也没打算避开——只有一条路,根本避不开。他示意众人将货物拉到一旁,给那赶尸人让出一条路,等他先过去再说。
轮子的嘎吱转动声由远及近,一辆烂木板车从清晨的白雾里慢慢显出身形,诡异又恐怖的铃声飘忽不断,板车上插着根旧白幡,最上面盖着层破草席,草席下面隐约堆叠着许多肢体,随着颠簸的路途一摇一晃,遇到硌人的石头挡路,还时不时弹起来一下。
几只失去了血色,脏污不堪的脚顺着板车的缝隙垂下来,吊在半空中一荡一荡,令人心生不适。
程庭朗看了一眼,正要扭过头,可不知发现了什么,面色骤变。
板车经过他身边时,披着斗篷的小公子上前,伸手就掀开了破旧的席子,在见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时,浑身的血液几乎都要冻住了。
他盯着赶尸的老头,指着板车上的一具尸体,手指微微发抖,“她……她是怎么死的?”
那是一具女尸,年龄还很稚嫩,身上穿着艳俗的衣服,额头大片大片的血痂糊了满脸,看起来相当恐怖。
他默默关注一个人多年,怎么可能不识她身边贴身丫鬟的面容,可是,她的贴身丫鬟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出现在风水城?
她们不是应该在烟阳城吗?是这丫鬟做错了事被主家责罚,还是……
程庭朗自北疆一来一回,少说也有四个月,行到偏僻地方,从烟阳城传来的消息都延迟了好几个月,从没有过的心悸,突然狂涌上心头。
老头不知道他的情绪变化,木着一张脸,摇摇头,“不知道,大概是自绝而亡。”
那女尸额头上血呼啦的一个大口子,看着就渗人,况且每天死的人太多了,他怎么可能记得清楚。
“不可能!”程庭朗大声否认,似乎想到了什么,又从袖袋中抽出一张银票,手微微颤抖着,对着老头勉强语带诱惑,“你再仔细想想,再想想,想出来了……这个就是你的。”
老头浑浊的目光里闪过两点精光,他沉默了一会,最后还是不得不遗憾地再次摇头,“……真的想不起来了。”
正要发怒,程庭朗就听到板车上传来些轻微的、不寻常的声音。他和赶尸人同时扭头,却发现叠在破旧板车最上面的那具“女尸”,脑袋动了动,发出了一声轻微的闷哼。
程庭朗犹如绝处逢生,欣喜地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将银票往老头手里一塞,沉声道,“这个人我认识,我将她买回安葬,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着重强调了安葬两个字。
老头收了钱,沉默的点了点头。
北风呼啸,程庭朗终于感受到了冬天的凛冽寒意。他的心此刻犹如坠了一块沉重巨石,再也不复与北疆喀荻斯汗王谈成生意时的轻松愉快,反而在隐隐骚|动着,那种骚|动的感觉,叫不安。
第16章 异样
十三也不是第一次这样明晃晃地偷腥了,花嬷嬷知道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默许。反正十三不会破了雏妓的处|子身,只是酷爱一些折磨人的手段罢了,他尤其喜爱调|教硬骨头,正好帮花嬷嬷兵不血刃地解决了花娘不听话的问题,这样一来,园子里埋的堆肥少了,花的颜色自然也暗淡了许多。
距离十三离开,已经过去了半夜,莳花处的木桌旁,处于极静状态的十二,有些坐立难安。
一盏细长烛火映出男子垂头沉思的侧影。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到现在都毫无睡意枯坐着发呆,按理说他早应该洗漱完毕睡下了,可身子黏在凳子上仿佛牢牢生了根,一动不动,情绪也有些不大对劲,莫名焦躁,失了魂似的。
到底因为什么呢?十二自己也想不通。能活下来已经很幸运了,有些问题的答案对他来说也许并不是什么好事。
他是很早之前彩绣坊里不知姓名的□□生下的野种,这样的存在,每个花坊都有。
花娘意外怀孕,又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法打掉肚子里的孽胎,就忍辱含恨地生了下来,被人耻笑不说,纤细的身材也因此发福变粗,不再有恩客垂怜,只能陪笑去伺候些下九流的蛮夫,至于那些生下来的孩子,端看各坊嬷嬷的态度,女孩还好说,娘亲生的美,她很大几率会被留下来,养小猫小狗一样的,饿不死就行,作为以后的苗子培养,而男孩无法为花坊带来赚头,大多被嫌弃,有的被扔到乱葬岗自生自灭,有的直接溺毙在茅厕中,花嬷嬷和别人不一样,她喜欢捡孩子养,不拘男女,十二就是她养的第十二个孩子,因此序号十二。
他的童年在不停地冷酷训练中度过,可以说乏善可陈,不能做到最好的话,对战中就会被竞争者毫不留情地杀死。长大后十二从一众人中脱颖而出,接手了莳花处,与十三两个分别负责监视与调|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