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毒妃(1104)

作者:杨十六 阅读记录 TXT下载

他说到这里又摇了头,“不,染染,并不相同。

三年前我悄悄潜入寒甘,亲眼见过那种火枪,确实厉害,但却远远达不到大年夜那晚你使用的那种东西的杀伤力。

你想想,如果寒甘人也能做到一百多人就能打死二十万敌军,那他们还等什么?

早就打上东秦,占领中原土地了。”

“不一样啊?”

白鹤染皱了眉,“确实,如果是叫火枪的话,那的确不是一种东西,我和阿珩使用的那种,要比火枪高端出一个世纪。”

她没有解释什么叫一个世纪,只是问他:“你能不能给我仔细讲讲那种火枪的样子?”

心头闪过一丝担忧,目前看来,应该是在寒甘境内也出现了一位穿越者,且同阿珩一样,带了热兵器到这个时代来。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对于东秦来说确实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君慕凛坐起身来,从桌上没喝完的茶盏里蘸了蘸手指,蘸完还不放心地问了句:“这茶是你喝剩的吧?

可别是你那丫鬟喝的。”

她着实无奈,“蘸都蘸了,你还计较什么?

再说我不是给你结过针阵了嘛,就算是默语喝剩的,你也不会有过敏的反应,放心吧!”

“那就不是过不过敏的事儿,主要是恶心。”

他再次强调自己的感受,“是恶心。”

她只好安慰他:“是我喝剩的,我的。

行了,快画吧!”

他这才放了心,弯了身,就在两张小床的过道间,用手指蘸水,把那种火枪的样子给画了出来。

末了,还端了蜡烛凑近了给白鹤染看,“差不多就是这样的。”

她看得嘴角直抽抽,这特么还真是火枪。

之前她就在疑惑,以寒甘国的地理位置,以及寒甘人的生存条件,他们应该迫切地需要改变现状,迫切地想要攻占中原才对。

哪怕只在中原占领一个州府的地盘,也好过在冰川雪山的夹缝中生存。

所以如果寒甘真的有一位穿越者到来,又带着热兵器的话,寒甘对东秦的攻打应该很早就开始了,为何直到现在都没有动静?

这疑惑,直到她看见君慕凛给她画出来的火枪模样之后,终于明白了……

第1048章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合着之所以一直不主动进攻,不端着热武器来哄抢地盘,实在是因为他们所谓的热兵器也没有传说中那么牛逼。就算最初能够给东秦人造成震慑之外,一旦东秦大军不计生死对其进行屠杀和碾压,寒甘人还是受不住的。

火枪的威力,较之凤羽珩空间里带来的现代化高科技武器,差的实在是太多了。

这是一支西式火枪,类似于十六世纪时改变了骑兵作战史的那种转轮枪。但比之转轮枪要先进一些,能看出来在外型上有了很重大的改变,有了点步枪的样子。

君慕凛给她讲几处细节,白鹤染愈发的肯定这就是一只火枪,虽然比燧发枪和火绳枪能先进一些,但也没太先进到哪里去,其使用起来最多也就能达到清朝末年的火枪水平。

当然,到了清朝末年时,火枪技术在本国已经失传,反而在欧洲那头被发扬光大,还经过了一系列的改进,最终应用到了大规模的作战当中。

其实火枪这种东西在中国的宋代时就已经出现了,虽然在当时还比较简单,使用起来也相对笨拙,杀伤力也不够,但它确确实实就是老祖宗研究出来的东西。

毒脉白家有先祖曾见证过火枪的诞生,为此还写下了好几本心得,她在前世时曾经翻阅过,颇为感慨。

没想到寒甘来了一位穿越者,竟将火枪这种东西带到了这个时代,还对东秦造成了震慑。

白鹤染感叹:“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命比命得哭啊!”

君慕凛忽听她这番感慨,好生奇怪,便问她:“什么意思?”

她笑了笑说:“我问你,那位寒甘的丞相想必凭着这一手本事,在寒甘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寒甘国君也不得不在他面前矮去三分,对吧?”

君慕凛点头,“确实,那位丞相在寒甘的地方,可是比呼元家族在罗夜的地位高多了,我甚至听说,只要是那位丞相看中的女人,就算是王妃,寒甘国君也得拱手奉上。”

“如此嚣张?”她十分佩服那位穿越前辈,当然也有可能不是穿越前辈,而就是一位头脑惊人,能在这个时代研发出火枪的人。不过那显然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她从未听说过这个时代之前有火枪的存在,就算是有人研究,也不可能一上来就研究出燧发枪和火绳枪的结合体。故而她分析,十有八九是穿越前辈到了。只不过不知道这位前辈是何等心境,她若与之对上,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

白鹤染再次感慨老天爷的不公,怎么她穿越到东秦,就没有点儿特殊的附赠呢?

“别打岔,接着说上头那句,什么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命比命得哭?”君慕凛追问,“你突然感慨出这么一句来,是何意?”

白鹤染笑了,“人比人得死,是说他以为自己是唯一的,是最特殊的一个,却不知世间同他有一般经历的人,可不只有他一个。货比货得扔是说他那引以为傲横行寒甘的火枪,比起大年夜那晚我和阿珩用的枪,简直就是小土地遇着老天爷,完全没有任何优势,直接可以扔了。至于命比命得哭,则是说那丞相的命,遇着我和阿珩,他就哭吧!”

君慕凛斜眼看她,“染染,装神秘也得有个度,哪一天你把本王的兴致全都勾了起来,可就别怪本王刨根问底,一定跟你问个真相大白才行。”

“谁怕你问。”她抿起嘴巴,“只怕到那时,就算我说了你也不信,反而还会说我异想天开,是夜里没睡好发了臆症。总之你只要记得,你是上辈子积了德,这辈子才享了福得着我做未婚妻。恩,记住这一点就够了。”

他感叹:“行吧!左右人都是我的,其它的本王也懒得费那些个心思。”他动了动身子,抱怨说,“床榻太窄了。”

她瞪他:“你下去就不窄了。”

他立即换了话题:“床板子太硬了,褥子也太薄了。”

她表现鄙视:“你行军打仗在外,条件怕还不如现在,怎么没见你抱怨过?”

“胡说!”他反驳,“本王就算在外打仗,营帐里的床榻都是软的,还最少得铺两层虎皮。”

她听得乍舌,“真是奢侈,打个仗都如此会享受。”

“那是自然,行军在外,谁知道还会不会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所以当然要睡得舒服。”他拍拍怀里的小娘子,“睡吧,这个上元节就算过了,待明年上元节一定陪你好好逛逛灯市。”

她想让他回自己屋睡去,可这话终究没说出来,只觉得这个怀抱温暖无比,只要有他在,心里就踏实。于是选择妥协,被他拥着入了眠,一夜好梦。

次日清早是被外头的敲门声给叫醒的,白鹤染一激灵,这才发现自己这一夜睡得极沉,中途竟从未醒过,甚至都不知天已大亮。低头看看环在自己腰间的手臂,伸手抚上他修长的手指,心里就在想,男人的手指怎能生得这般好看?

琢磨琢磨着就入了神,直到那手指的主人忍不住开了口问她:“我的手指头就那么招你喜欢?娘子,你要是喜欢为夫的手指头,那以后咱们不管是出门还是在家里,你都拉着我的手,这样就能时刻把我的手指头攥在你手中,想如何把玩就如何把玩。”

“臭美!”她轻骂了句,但心里却是美滋滋的。人就是这样,有时候认定的伴侣比自己还要优秀,就会感觉到很自豪,比自己优秀还要自豪。

“夫人起了吗?小的来给您送热水。”敲门声又响了起来,门外传来船工平子的声音。

紧跟着就听到落修说话:“夫人怕是还没起,把热水给我吧!”

谁知道屋里君慕凛却扬了声说:“不用,让船工送进来就好。”

落修接热水的手顿了顿,缩了回去,平子也瞅了落修一眼,又往落修那屋里瞅了瞅,正看到默语坐在床榻边儿上。不由得笑了起来:“哟,看来是老爷想夫人了,把你们都给打发了。小哥好福气,借着老爷夫人的光,也艳福不浅。”

落修鼻子差点儿没气歪了,再看默语,那模样好像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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