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了?”
“病了!风寒!”
“怎么样,严重吗?”
“发热,咳嗽,不算轻。”
沈余靖冷笑一声,“听说圣旨已经下来了,高大人果然进了内阁,简老大人的首辅之位,大概坐不了几天了。”
简云帆道:“世子英明,家父可能有告老之意。”
沈余靖示意随从给简云帆倒了杯茶,说道:“简老大人告老,高大人顶上,简思越运气不错。”
简云帆眼里闪过一丝狰狞。
沈余靖看得清楚,心里微微一笑,又把话题落在高大人身上了。
高大人是皇上的人,比简廉纯粹得多。
皇上看重的是齐王,那么高大人必定唯齐王马首是瞻。
但不管怎么说,齐王没有兵权,也没生出沈余之那样奸诈的儿子。
所以,庆王的首要敌人仍然是睿王。
简云帆明白沈余靖的意思,但他此刻关注的是另一件事,“世子,听说马巍山善战,齐王于兵法颇有研究,此仗必赢,王爷有对策吗?”
沈余靖正要说话,店伙计端着托盘进来,上了两道凉菜。
门一开,就见沈余之、沈余安,以及萧仕明从门口走了过去。
沈余靖奇道:“哟,这仨人居然凑到一块儿去了。”
简云帆若有所思,“睿王世子当真要娶英国公的嫡次女么,依着下官对他的了解,这件事几乎没有可能。听说睿王妃病了,一旦……”
沈余靖道:“睿王妃就是死了,皇祖父的赐婚依然是赐婚,顶多延迟,却不会取消。”
“那也是。”简云帆压低声音,“听说马巍山向来钦佩有谋略的人,此番齐王监军,说不定就有了兵权。”
沈余靖笑道:“马巍山仗义,又是睿王的人,哪有那么便宜的好事。”
简云帆道:“所以,两家会不会真的联手了呢?”
沈余靖点点头,“世子英明,确实有这个可能。”
第128章
齐王世子知道马巍山是睿王的人, 所以, 他最近几日一直在想方设法亲近沈余之。
只要马巍山顾全大局, 这场仗就能让齐王立下大功, 在朝堂上树立更大的威信。
萧仕明顾虑到沈余之的洁癖, 原本约在月牙山泡温泉炙鹿肉,沈余之也同意了。
但临行前,沈余之突然改变主意, 说天太冷路太远,想去百花楼见见世面。
百花楼是青1楼, 占地面积极大,分成前楼、后院两个部分。
前楼有三层,乃是附庸风雅、抚琴吟唱之地。
穿过二进垂花门, 进入后院,那里则是酒池肉林,欲壑难填之处。
百花楼不但大,女人也出众,向来以花魁的质量和数量取胜, 在京城,乃至于整个大舜都是佼佼者。
像沈余靖、沈余安这样的宗室子弟, 大多会顾惜身份, 他们只上楼,不进后院。
进了包间后,讨厌和烦人麻利地换掉桌布,用新的软布盖上椅子, 再取出沈余之专用茶具和碗筷,一一摆好。
尽管这是萧仕明第二次与沈余之同坐一桌,但仍被沈余之的龟毛惊得目瞪口呆。
他开始怀疑,自家妹妹嫁了这样的人,会不会守一辈子活寡。
萧仕明思考再三,决定试着问问,“世子喜欢什么样的美人儿,等会儿人来了,在下帮世子挑一挑。”
沈余之道:“不必了,我听听琴音就好。”
沈余安笑道:“十三弟,抚琴另有其人,明朗的意思是找几个合胃口的清倌替咱们倒酒。”明朗是萧仕明的字。
沈余之道:“讨厌!”
沈余安一怔。
“小的在。”讨厌上前一步。
沈余之又道:“去泡茶。”
“是。”讨厌取出茶叶,拿着自家茶壶出去了。
这就是不需要美人服侍的意思咯?
什么破名,什么烂人!
沈余安扶额。
萧仕明闭了闭眼睛,又看了看讨厌和烦人,心道,莫非简淡只是烟幕,他真正喜欢的是男人?
他哆嗦了一下,内心极想问沈余之要不要小倌,又怕挨闷棍,只好勉强憋了回去。
这时,老鸨子裹着香风进了门,对坐在主位的沈余安说道:“贵客,姑娘们在外面候着了,您看……”
沈余安呷一口茶,勾勾手指头。
姑娘们进来了,果然个顶个的如花似玉。
沈余安挑两个,萧仕明挑两个,剩下的几个姑娘眼巴巴地看着最俊俏的沈余之。
剩下的,并不意味着长得稍逊一筹,正相反,沈余安和萧仕明特意把最美的给他留下了。
沈余之的目光缓缓在几个姑娘脸上掠过,又无动于衷地喝了口茶,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
老鸨子吓了一跳。
这也太挑剔了,百花楼最美的花魁都看不上,那得要什么样的。
仙女吗?
她认得萧仕明,不敢造次,带着一肚子的疑问下去了。
店伙计们开始走菜,上酒。
美人们给沈余安、萧仕明倒了酒,讨厌则给沈余之斟了茶。
沈余之细细地洗了手,之后亲自剥起了花生皮,吃一粒,剥一粒,又耐心又细致。
沈余安见怪不怪,问道:“老十三,听说令堂的病拖很久了,好些了吗?”
沈余之道:“还是老样子,御医说不大好根治。”
沈余安跟萧仕明碰了碰酒杯,“要不要给你介绍两个医术高明的民间大夫?”
沈余之漠然说道:“她的事我管不着。”
萧仕明心中更加不安了。
沈余之性情古怪,又如此凉薄,若真的喜欢男人,他妹妹这辈子岂不是毁了!?
这桩婚事来得着实莫名其妙,庆王若能杀死他就好了。
萧仕明看了看沈余之,后者还在聚精会神地吃剥了皮的花生米,那只明显不同于百花楼的茶杯微微冒着热气。
沈余之防备太甚,下毒难,他身边可用的高手又太少了。
萧仕明动了动受伤的腿,暗道,靠自己是绝对不成的,若能怂恿齐王动手,或者还有些一丝希望。
杀死沈余之对齐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如果睿王没有了沈余之,他也就不会对那张椅子痴心妄想了。
三人在百花楼听了一会儿曲子,闲话几句,沈余之就以无聊为由提前告辞。
萧仕明打发走几个清倌,低声道:“大表哥,如果庆王要对睿王下手,咱们是不是可以落井下石一下?”
“这……”沈余安虽说一直惦记泰平帝屁股下的那把椅子,但还真没惦记过睿王和沈余之的命。
他摇了摇头,“皇祖父说过,父王人品敦厚,兄弟阋墙这样的丑事不适合父王。”
萧仕明道:“姨夫是不适合,但庆王适合啊。”
沈余安道:“你是说嫁祸?”
萧仕明点点头。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精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
讨厌别过头,撇了撇嘴。
“我试试。”沈余之站起身。
讨厌只好搬了小凳子过来,让烦人站在上面,把斗篷披在他肩上。
长短正好。
脖子上的貂毛柔软暖和,斗篷下摆用玄色绣线绣着大大小小的雪花,或密或疏,布局轻灵有致,既不破坏缎面的暗纹,又给玄色增添了动感。
沈余之十分喜欢,脖颈处破天荒的没觉得痒,美滋滋地在大铜镜前照了又照。
他说道:“讨厌把我新买的那对手镯拿来。”
“啊?”讨厌有些犹豫,硬着头皮说道:“主子,这样不好吧,王爷已经开始准备聘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