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金手指[快穿]+番外(381)

五年前,在闺女瑶瑶九岁的时候,她终于忍受不了清贫的生活,义无反顾要与原身离婚,追寻富贵的生活。

离婚不到三个月,前妻和一位比她大二十岁的富翁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在无数女人的羡慕下住进了别墅。

一年后,她为那位大龄老公生下一子。

她的富贵生活算是稳住了。

只是从那以后,她不再给闺女打电话,也不再接闺女出去见面。

她对所有人说,以前是她傻,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才有一段那样的婚姻。

既然她已经开启了新的人生,新的生活,就要忘掉过去不好的一切,包括那段婚姻中的女儿,以后她的重心只有现在的家庭和儿子。

原身与前妻是大学同学,他们有很多共同的同学和朋友,这样的话不到两个小时,就传到了他的耳朵中。

至少有二十人告诉老实的原身。

第250章 不同的人生(01)

他听到那些话倒没有什么, 只是闺女瑶瑶也从小伙伴嘴里听到了这一切, 孩子为此难过了很久。

无论爷爷奶奶怎么哄, 孩子都无法开颜, 只有原身才能让孩子有点笑颜。

孩子没有安全感,很怕爸爸也不要她, 从那以后孩子超级粘他。

为什么原身宁愿丢掉工作也不愿意随公司离开就是因为孩子。

从他离婚远在潭州的父母就来燕京帮他照顾孩子,可孩子只要他。

爷爷奶奶也就能照顾孩子的生活, 至于别的事情, 爷爷奶奶就做不到。

从那以后原身努力工作,努力挣钱,房子要还房贷,家里要有生活开支, 孩子读书补习都要用钱。

原身还兼职挣钱,可现在没有了工作。

必须在一个月内找到另外一门挣钱的门路。

回到家,沈清和进家门前从车里拎出来一大袋菜还有很大一袋水果。

节约从省菜钱省水果钱开始。

他回忆了一下,原身的存款就五十来万, 加上今天补的半年工资以及年终奖, 估计也就七十多万。

进家门前, 沈清和换上一张笑脸, 住的小区是破旧的老小区, 他们家当初买的是一楼,带个小院子。

前妻离婚时没有要房子,要了家里的存款。算是抵了属于她的那份房产份额。

“咔嚓”钥匙打开家门,二老一个人也没有在家。

估计是出去了, 沈清和进到厨房把菜放好,把水果整齐的放在茶几上。

顺便在家里的每个房间,都摆上两盆驱蚊草。

如今是秋天还有点蚊子,一楼的蚊子比楼上的多一些。

客厅厨房,卫生间的窗台上都放了。

忙完一切,才进到厨房,先把中午饭做了,等父母回来能不用忙活。

一个人在厨房叮叮当当的忙活着,二老拎着菜回家时,闻到的是菜香味。

“咦,儿子回来了?”沈父眼尖的看见餐桌上摆放的菜。

“爸,妈,洗洗手吃饭。”围着围裙的沈清和从厨房走了出来,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

“怎么中午回来了?”沈父还不知道儿子公司要搬迁去石市的事情,之前原身也没有说过。

“爸,妈,咱先吃饭,然后再说事好吧!”

沈母心细,用手肘撞撞老头子,然后笑眯眯的说,“对 ,先吃饭然后再说。”

沈母喜欢这样温馨的日子,和儿子住在一起,每天能见到孙女,虽然远离了潭州那些熟悉的人和物,但是只要和儿子在一起,别的都不重要。

她一向是把儿子的话奉为圣旨,儿子说的都是对的。

一家三口吃完午饭,沈清和不让二老动手,他一个人收拾碗筷,洗洗涮涮。

忙完一切,才坐下来,他坐在一边,轻声的和父母说起公司的事情,以及他做的决定。

刚才做饭时,听到外面有人说写的事情,他想到了主意,自己可以写网文,时间自由,还能陪伴孩子。

也许挣得比公司上班还多。

他明天得好好研究研究,本时空的网文,特别是一些数据火爆的网文,一定要研究研究。

“什么写?”沈父不知道儿子是哪根筋不对,要写。

不去石市他明白儿子的顾虑,可还可以找工作呀,怎么寄想到去写,那能挣钱吗?

“爸,别一惊一乍,我就是想先试试,试一个月,如果不行我再去找工作,也不算太耽搁时间。”

“行吧,你要试试就试试,撞撞南墙就知道回头。”

沈父摇摇头,不知道儿子的脑袋是咋想的,试试也好,以后就会死心,儿大不由爹啊!

下午,沈清和骑着一辆新买的电动车去接闺女,既然不上班了,还得节约点,少开车。

刚好二老也能骑,家里买菜暂时由他承包,等他挣钱以后再让二老接过买菜的重任。

“爸爸,你怎么来接我啦!”已经十四岁的瑶瑶依然依赖着爸爸,见到来接她的爸爸,高兴的小跑过来。

“有时间就来接你呀,高兴吗?”

刮了下闺女的小鼻子,自然的接过闺女的书包,真沉。

“高兴,是个值得纪念的好日子。”瑶瑶高兴的坐上爸爸新买的电动车。

“坐好喽,咱们回家。”

学校离家不远,就两站路,走也很快。

当初原身买房子的时候也考虑过未来孩子读书的问题。

十五中虽然不是市重点,可也是区重点,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对面的六小也是不错的小学。

瑶瑶小学就在六小读的。

父女俩哈哈乐着回到家,明天是周五。沈清和依然负责接送。

晚上,瑶瑶知道爸爸为什么有时间接她放学,以往都是她先比爸爸到家。

夜深人静时,全家都已经睡觉,只有沈清和在修炼。

似乎这是他每次刚穿越时的重点。

东方,泛起亮光,沈清和才停止修炼,洗个澡穿戴好,拿着钥匙离开家门。

在外面胡乱转了一圈,找个监控监视不到,人也看不到的角落,一个人待了一会儿,再出来时,手中拎着一袋蔬菜一袋肉。

里面用各个小袋分开装着不同的肉类,有土鸡,有鱼,有猪肉,有小排,有海鲜。

拎着回到家,又进厨房做早餐。

真是有点忙,可他甘之若饴。

送走闺女,沈清和一个人坐在房间,打开电脑,再网络上搜索一番,很时候最大的网:锦江华文网站。

女频男频齐头并进,都是最好的。

连着研究三天,终于决定了方向,知道自己要写什么。

他一个三四十的男人,第一部 要写的是类似《琅琊榜》的权谋。

当然他不是抄袭也不是借鉴,只是相同类别。

这几天,除了看网文,他还查阅本时空的历史,知道大概走向。

选了一个他特别感兴趣的朝代,开始琢磨研究。

他期待的是以后能改编影视剧 ,原身可是学霸,他再查阅历史也只是想多熟悉一下。

毕竟原身放下书本已经十几二十年。

其实和他自己的原生世界的历史差不多,只是在某一个朝代转弯了而已。

一个星期后,灵活的手指像个打字机一样,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

一天到晚,除了吃饭上厕所洗澡,他的时间都用在敲击键盘上。

每天上传两章,一章三千字,一个星期以后,这本《倾天下》正式与网站签约。

不是签的作者,是签书。

《倾天下》一章章层层推进,越看越有意思。

每一位喜欢的读者都欲.罢不能,有真实的历史人物,也有虚构的人物,里面还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虚构的人物和爱情故事不影响历史,还能给勾勒出一幅更美的画卷。

他一边查阅历史史料,一边写,有时候会带着保温杯,去到图书馆写,方便他查阅史料。

早上,沈清和又开着车,带着笔记本电脑带着手写的纸笔记本,以及一支圆珠笔一支灌满墨水的钢笔。还有一个大保温杯,里面泡着枸杞红枣。

又来到图书馆,明亮的新图书馆一角,坐着一位中年男人。

一个人把半张桌子摆的满满的,第一时间把自己借阅的书籍放在边上,然后打开电脑,开始工作。

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对这位帅气的中年男人已经见怪不怪,半个月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情景。

大致猜到那位中年帅男是在做什么需要查阅资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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