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金手指[快穿]+番外(214)

“先生,我出去买菜了。”送走上学的孩子,魏婶收拾好厨房餐厅,拎着菜篮子,出去打算买鱼,买肉,蔬菜也需要买。

家里种的蔬菜有的还不能吃,还需要出去买菜,魏婶挺喜欢自家种的菜,比外面菜市买的菜有菜味儿。

只是还有些还不能吃,例如,先生种的胡萝卜,就还不能吃。

“好。”小花房内,某人正拿着小棉布,一片片的擦拭花卉的叶子。认真专注的样子,吸引了外面一位路过的美女陆瑶。

她是来翰林院看闺蜜的,闺蜜一家搬来翰林院也有一段日子,她今天补休,没事过来串串门。

一眼就认出财经杂志上看到过的钻石王老五沈清和。没想到居然能在翰林院看到,真是有缘。看来以后她得常来,说不定能和他认识,再继而有机会发展。

脚步忽然变得更加轻松,加快脚步朝隔壁一栋楼走过去,高跟鞋踢嗒踢嗒的声音,没有惊扰到沉迷于养花的某人。

一点也没有发现有人对他动了不应该有的心思。即使知道,他也不会在意,他可没打算再娶。就是找个女朋友玩玩的意思都没有,他也不是离开女人就不能活的男人。

陆瑶哒哒的抵达闺蜜家,两人相差三岁,一个小区长大,关系很好。闺蜜大学毕业就结婚生子,她丈夫有本事,是一家上市公司副总经理。

这不孩子刚上高一,他们家就搬过来住,陪读。她闺蜜还四十不到,她还小四岁,以前仗着年轻漂亮一点也不急,一心找个最优秀的。

倒是找过两个条件也不差的,可是合不来,最后还是一拍两散。她会做人,倒也没有闹的不欢而散,都是在友好的气氛下和平分手。

今天见到的那位,可不是小富,那是大富大贵,只要不糟践着花钱,一辈子都花不完。

进到闺蜜秦怡家,刚坐下,她就迫不及待的诉说自己的发现,“怡姐,你猜我在你们小区见到了谁?”

给闺蜜倒水的秦怡,茫然的问,“谁啊,难得翰林院还住了大明星?”

“不是,不过也差不多。你猜猜。”

“嗯,猜不到。我很少去楼下溜达,刚来不久,也不认识几人。”

“咱们明珠市的富豪之一沈清和,你知道吧?”陆瑶为自己的发现激动着。

“他啊,我知道。搬来没有多久,我老公就遇到过一次,他公司股份听话全卖给刘氏集团,自己闲在家里,说是回归家庭,照顾孩子。”

第145章 败家儿子(05)

“啊, 你早知道啊!怎么没听你说起过?”陆瑶以为闺蜜不知道。

“你又不在两家公司上班,我没想到你会有兴趣。”

富豪离她们的生活都很远,秦怡有幸福的家庭, 不会多想。

“有兴趣啊, 我还单身呢?”陆瑶和秦怡说话一点也不藏着掖着。

“你单身有什么用, 人家沈先生说过不再娶,一心照顾好两个孩子。就他宠孩子的劲,指定不会给孩子找后妈。”

“那可不一定, 也许他是没有遇到适合他的那个人。”

对于陆瑶的异想天开, 秦怡不看好, 人家沈总以前什么美女没有见过,只要他愿意,多的是美女愿意扑过来。

哪怕是那些女明星, 也愿意扑过来,人家现在是净资产, 就是给两个孩子分了,也还能给后面的妻子分二三十亿。

说不定以后沈总想再做事,还能赚更多。

闺蜜俩各怀心思, 秦怡也不好多劝,免得陆瑶以为自己看不得她好。

在家敲代码的人, 浑然不觉。

敲会儿代码, 看会儿书。偶尔还站起来走动走动,望望屋外的葡萄藤。缓解缓解眼睛的疲劳。

连续锻炼三四个月,小肚腩已经消失, 恢复到以前的帅气潇洒。

十点,准时出门,前几天就有人约他出去见面吃个饭聚聚。

走之前,他再去两个孩子学习的房间,“小磊,小悦,爸爸出门了,你们跟魏婶在家好好的。学习累了,就休息休息,出去玩玩,但是别玩电脑和手机游戏。”

“知道了,老爸拜拜。”

“拜拜。”

走另外的门,坐电梯下去地下车库开车。

周末,他也经常出去转转,不常待在家里。有时候是带孩子们出去看电影,有时候带他们出去吃饭进商场买衣服。或者一家三口去到图书馆看书。

各自挑一本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书看看,看不完带回家再看。

他是闲着,没事出去透透气,朋友找自己无非劝说自己重出江湖。

黑色的越野车穿梭在车流中,不紧不慢,周末的上午,车并没有比平时上班时间少,还多了。平日上班的人,此时开着车出门会友,准备郊游,上街逛街吃饭的,好些都跑了出来。

在长龙车阵中缓慢的行驶,一个半小时以后,到了此行的目的地,靠近郊区的一家会所。他们这伙人最喜欢来乐活会所聚会。

地方宽敞,还不用与人挤,重要的是这里的老板在郊区有个有机种植园。

会所吃的菜还有水果大部分都是来自种植园。有钱人都讲究环保吃的健康,他们一伙人刚好有人和会所的老板关系好,自己人私下聚会,都是来这里偏多。

会所的大厨也是手艺非常好的大厨,每次他们来都是由大厨亲自掌勺,待遇比在别的酒店要好很多。

他是最后一个到,先来的那几位已经点好菜,正在说他。

推开门,里面说的热火朝天,说的主角就是他。

“清和,不够意思哈,闭关一闭就是小半年。也不让我们去找你。”老罗是沈清和的大学师兄,他第一份工作就是去的师兄所在的国际大公司,当时老罗是他的顶头上司。

他们两人不但同校还同专业,到了一个公司,老罗对他诸多照顾,后来他干了几年就自己出来创业,师兄继续在公司工作,如今已经是亚太区的总裁。

亚太区的总部就在明珠市,他们俩的友谊从沈清和进那家公司到现在一直没有变过。

他刚创业的那两年,落魄时师兄都从没有露出过嫌弃或者什么,这也是他唯一的挚友,超越了他的同班同学们。

还有一些是后来在行业内认识的,他一直在一个行业奋斗。从没有离开过,他与师兄的关系在圈内,基本都知道。

慢慢的常来常往,有了如今的朋友圈,还有一些,就要比现在包厢内的关系好次一些。当然其中关系最好的肯定是他与师兄。

“师兄,前段时间确实有事很忙。加上刚结束忙碌的工作,我适应太良好,真是浪的飞起,一时忘记了大伙儿。谅解谅解,今天我做东,给个机会。”

“好啊,狠狠宰你一顿。”罗斯答应下来,没再说别的。只是敲敲他身边的空椅子,沈清和明白很快就坐了过来。

望着依然年轻的师兄,沈清和有些感慨,记忆中这位意气风发的师兄在一年后死于车祸。

紧接着他老婆带着孩子们离开明珠市,听说是移民去了国外。索性他还记得那个日子,记在本子上,放在空间里。

今生,有他干预应该不会让他死于车祸,即使没有拦住,也不要紧,因为师兄不是死于车祸现场,是被送到医院以后半天才死。

坐下,对面的老范先开口,“老沈,你啥意思,一直不出来,要不是你事先叮嘱哥几个,早就上门找你去了。”

“就是想休息一段时间,安静的休息。”沈清和可不会说别的,前世原身晕倒躺在病床上以后,包厢内的每个人(除了死了的师兄),每个人都去医院看过他。

开始时常去,后来慢慢的就淡忘了他。他不怪这些人,久病床前无孝子,他们还不是孝子,前三年一直有去也没有嫌弃沈家破产,已经很不容易了。

后面各有各的事,都是公司的决策人,有时候忙起来饭都忘记吃,哪里还会记得病床上躺的他。

“你呀真是的,生病归生病,怎么还把股份全给卖了,真打算现在就退休,一直闲着。”

“那倒没有,我身体要休养三年左右,我刚好利用这个机会学习学习。三年后再打算,可能机会就捣鼓点事做。

没机会就闲着呗,又不差钱死命奋斗为哪般。”

“你生场病,倒是想开了。铁人沈清和变懒鬼喽。”

“懒点好,身体是大事,钱挣那么花的完吗?”罗斯不是没有机会创业,也不是没有能力创业,可他不愿意。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