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晓边下床边说:“让他进来。”
许誓进门时显然有些拘谨,他就站在门边,并不深入,垂着视线说:“沈姑娘,小人认为青峰寨众人的忠心还有待检验,在那之前,不适合待在沈姑娘身边,恐会对沈姑娘不利。”
方晓心想,别说青峰寨众人了,她连他的忠心都信不过。
她嘴上却道:“谢谢你如此为我考虑,不过不用担心,我有数的。”
她走近,对他微笑道:“你也累一天了,快去歇着吧。”
许誓下意识后退了一步,脚步的踉跄里带着一丝慌乱。
他稳了稳神道:“……是,沈姑娘,小人这便去。”
然后,他出门时还顺便带上了门,脚步声飞快远去。
方晓摸了摸脸,沈若晴的脸有这么美吗,竟然让许誓落荒而逃?但之前他似乎并没有这样的表现啊。
她一转头,就见春雨看着她似乎欲言又止。
“怎么了?”方晓问。
春雨道:“姑娘,您……您衣服开了。”
方晓低头一看,她的衣襟有一点点散开,露出一小截锁骨。
作为不久前才穿过低胸真空吊带连衣裙的人,这种程度的暴露甚至都没引起方晓的注意,不过多亏春雨,她终于明白许誓刚才的表现是因为什么。
希望他不要以为她是故意在勾引他吧……
这一夜,方晓睡得还不错。
第二天一早,她就兴致勃勃地起了床,打算把她的想法落实。
大力起得也很早,精神奕奕得像是能一拳打死一头牛。
方晓先对她说:“你去找许誓。就那个带兵的小哥,长得挺好看的那个,你让他去给你找个好的拳脚师傅,你好好学。”
大力用力点头,转身就要走。
方晓忙叫住她:“大力,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去学拳脚功夫吗?”
大力说:“我知道,要贴身保护沈姑娘,就应该有一身好功夫!”
“不对。”方晓的否认直接让大力懵逼了,她微笑着说,“我有自保能力,不需要人保护。我要你发挥你的所长,学好武功,当个领兵打仗的将军,上阵杀敌。你敢杀人吗?”
大力满不在乎地说:“那有什么不敢的!有一回大当家不在,有个不长眼的傻子想让我跟他睡,我不乐意他还想来强的,被我拿筷子捅了脖子。”
方晓只觉得脖子一凉。
“行,敢杀人就好。”方晓说,“不能浪费了你的天赋。且我身边确实很缺人,若你愿意杀人也能杀人,那便好好学。”
大力直到这时候才犹豫了一下:“可是,我没当过将军啊……女人也能当将军吗?”
方晓说:“别的女人或许不行,但你一定可以。你身上那凶悍劲,我很欣赏。”
听到方晓夸她,大力有点不好意思地憨笑了一声。
“既然沈姑娘说我可以当将军,那我一定要当将军!”大力说,“当将军,就可以天天吃饱了,是吧沈姑娘!”
“是啊,你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方晓笑道,“去吧。”
“好!”大力有力地应了一声,便跑了出去。
青峰寨的女眷比较好安置,可大夏兵原来押送的俘虏就相对困难了许多。那些俘虏们从前都是娇生惯养的,即使已经在路上折腾了一个多月,习惯哪是那么容易改的。
不过早在之前方晓就已说过留下的必须听从她的命令,万一谁不肯听,搞娇娇女那一套,她会让对方明白什么叫像冬天般冷酷……
俘虏中,孩子当然不用干活,方晓还没丧心病狂到用童工。岁数大的……其实并不多,岁数大了自然身体会变差,前一个月就已经死在路上了。目前留下的,大多数身体都不错,而洗衣服、被子等,打扫卫生,准备食物,种点小菜,这些事都得交给她们,这对她们来说是个考验。
可她们已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夫人小姐,选择留下是无奈之举,也能想到前路如何,因此有怨言的倒是少数,至于能不能做好那就未可知了。
其中,自然是原先是公主身份的何飞凰意见最大。
“凭什么让本宫去洗贱民的衣裳?”何飞凰眼里几乎要喷火。
她直接闹到了方晓跟前,方晓难免头疼。
只听何飞凰怒瞪着方晓道:“沈若晴,你这是公报私仇!凭什么你什么都不用做,本宫却要伺候贱民!”
方晓懒散地说:“就凭我是老天选定的。你有本事,就让老天选你啊?没本事就滚去洗衣服。我丑话早说在了前头,你要是不出工,没饭吃。”
“不吃就不吃,本宫不喜欢那种猪食!”何飞凰气急败坏地说。
方晓挑了挑眉:“哦?这可是你说的。”
她看了一圈,对刚被分配了个师父很开心的大力说:“大力,从现在起,你走哪儿都带上她,盯着她不许她吃东西。”
大力刚听到何飞凰说自己吃的东西是“猪食”早气疯了,明明那么好吃!因此听方晓一说,她立即狰狞地笑了:“是,沈姑娘,我会好好盯着她的!”
何飞凰一看到大力眼里的凶光就没忍住倒退了一步,惊恐地说:“你、你想干什么!”
方晓笑着提醒道:“大力,看着归看着,可不许揍她哦。她挨不住你一拳。”
大力给她演示过力气,真的是牛一样,好几个壮汉都拉不住她。
大力有点遗憾地握了握拳,不怎么甘心地点头道:“知道了,我不会揍她的。”
说完,她走到何飞凰面前,喝道:“跟我走!我要吃饭去了,吃完我还要找师父去练武,你就在一旁待着,不许跑,听到没有?”
“凭、凭什么!”何飞凰明明被大力的气势吓得禁不住颤抖,还是硬着头皮说。
大力冷笑着晃了晃自己的拳头:“就凭我拳头比你大!”
说完她捏住了何飞凰的手臂,不费吹灰之力就拉着她往前走,何飞凰就像是一片叶子轻飘飘地跟着大力离开,时不时惊呼几句放开我,可却毫无挣扎之力。
方晓满意地看到,随着何飞凰的离开,其余本有些蠢蠢欲动的小姑娘们都偃旗息鼓了。她这本就是杀鸡儆猴,何飞凰也是傻,被人当枪使都不知道,那就好好饿肚子去吧。
清净之后,方晓就跟许誓商量打家劫舍……不是,是解决后勤问题。
许誓对这附近也并不算了解,最后还是叫来了孔芳。
据孔芳所说,青峰山附近最近的县城是澧县,澧县县令曹启跟青峰寨有勾结,每年都收受大当家的贿赂,便对这匪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儿天高皇帝远,澧县百姓也在他的“治理”下苦不堪言。显然,那是一头肥羊。
方晓好险没在孔芳介绍后把“肥羊”一词说出口,只是肃着脸正义凛然道:“像这样的地方官,怎么有脸自称父母官?让我们替天行道,去消灭他!”
第39章 亡国贵女揭竿起8
方晓的提议,当然得到了许誓的无条件拥护。
孔芳说:“澧县县城不算大,城内只有两三百驻兵,先前大夏军队经过时没顾得上澧县,但之后说不准,若要……替天行道,最好尽快。”
孔芳说着看了许誓一眼,如今她也知道许誓他们这些士兵原先是大夏兵,但被方晓的“人格魅力”所折服,选择跟随她。相对来说,她的消息算是灵通的,但确实不知道如今大夏深入内地和大齐交战后的结果。
大夏皇帝很心急,整个大齐境内还未完全平复,就要求先把大齐朝廷官员的女眷全都押送去南都。偏远些的地方,都不知道他们马上就要改国籍了。
“那就这两天吧。”方晓说,“只有两三百驻兵罢了,再加上有……老天爷的庇佑,很简单。”
方晓一锤定音,许誓无异议,孔芳不懂打仗,自然也提不出什么异议。于是第二天,在留下一半士兵守着寨子后,方晓就和许誓一起,带着另一半士兵出发了。
按照方晓的想法,本想着再把许誓留下,但如今有了定居点,士兵们的心安定了很多,不太容易哗变,因此许誓留下了他的几个孤儿好兄弟留守,跟着方晓一起去“替天行道”。
澧县距离青峰山走路需要两天,方晓这次依然没带春雨或者大力,整个军队中只有她一个女人,不过这些已被方晓命名为“天眷军”的原大夏士兵也没把她当成是女人,在他们眼中,她更像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了上天意志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