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一百块钱,但必须再加一个白色半袖,您看行不?”项思雨虽然是在和摊主商量,可是字里行间,都表明着他坚决的态度,仿佛下一秒,摊主如果说半个不字,他就会立马转身走人。
摊主做了这么多年的买卖,还第一次遇见这么能讨价还价,并且对方还是一位男生,竟比一些女孩子还会算计,不由的也是吃了一惊,“一百三外加一件半袖,这已经是我的最大底线了。小帅哥”
“说实话,老板,你这身衣服就只值一百块钱,前提还必须要加一个白色半袖,虽然衣服外层的料子比较光滑,不起球,不掉色,不缩水,但我敢肯定,运动服里层,穿不了半年的时间,就会起球。”项思雨一边将运动服里子翻了出来,一边看向摊主,缓缓地说道。
摊主在一听项思雨这么说后,那张老脸瞬间就羞红了起来,毕竟对方说的完全正确,“行了行了,我这大早上开张,就不和你多要那几十块钱了,就按你说的价格吧!不过小帅哥,你可真会给你爸爸妈妈省钱,哎!我那儿子就知道花钱,从来都没有给我省过,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项思雨只是笑了笑,从兜里掏出一张崭新的一百块钱,就递给了摊主,不过摊主并没有着急将钱收起来,而是先用手蹭了蹭,辨别一下,看看是不是真钱,他这也是收□□收的怕了,项思雨也并不在意这些。
“对了,小帅哥,看你年纪轻轻的,你是怎么能看出衣服里层质量的?”摊主将运动服和白色半袖折叠好,放在袋子里,一边伸手递给了项思雨,一边有些好奇地问道。
项思雨在接过装有衣服的袋子后,只说了三个字,“凭感觉”
摊主:“.......?”
在经过与鞋店老板的一番讨价还价之后,项思雨终于成功的把自己还算比较喜欢的一双灰白色运动鞋,收入囊中,来不及歇歇,就赶忙跑回到了英子理发店了,“老板,我来拿东西了。”
吴所谓正给顾客洗着头,没工夫去帮项思雨,到休息室拿那两个尼龙袋,便抬起一条腿,用脚指了指一旁的休息室门儿,“东西被我放到里面了,小帅哥,你自己进去拿吧!”
“谢了。”项思雨先是将手里拿着的两个白色袋子,放到了一个空着的旋转椅子上,然后径直走到了休息室里,只见他又是连拖带拽的,将那两个尼龙袋子弄了出来,像是突然间想到了什么似的,将袋子放到理发店屋内门口,便又一次的走了出去。
不过他并没有走远,而是走进了与英子理发店只相隔三家的,一家叫做好得快的药店,“请问一下,哪个药膏,可以最有效的缓解,截肢病人在阴雨天的疼痛感?”项思雨看着面前穿着白大褂的药店员工,极其认真细致的询问到。
“能问一下截肢到什么程度呢?平常有没有戴假肢?”
在听到药店员工这么问后,项思雨摇了摇头,“从来没有戴过假肢,是两条双腿的膝盖以下部位全部”他并未将截掉那两个字说出口。
不过此时的药店员工早已明白,只见其麻溜的从柜台里边,拿出来两盒不同厂家,不同名称的药膏,“小弟弟你看一看,这两盒药膏效果都比较不错,只不过我左手拿着的这个药膏,可以抹三个月,另一个大概能抹两个月,你看你要哪个?”
“是不是贵的那个效果更佳好一些?”项思雨将柜台上的两个药膏都拿了起来,只不过他向来对药品这类的东西一窍不通。
“这个肯定是,小弟弟,不过贵的那个药膏只能抹两个月,其实像我们经常和药品打交道的人,你要真问起哪个效果更佳一些,我也不骗你,现在我给你拿的这两个药膏,就好比数字,一个是八一个是九,只多1,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药店员工是位刚刚升级为新手妈妈,尤其在看到面前这么可爱的小男孩儿时,不免就有些母爱泛滥,更在听见他说,是给残疾人买药,也就实话实说了。
“那我要这个贵的药膏,来两个。”项思雨想也不想的脱口而出,他虽然一心向往着大学的美好生活,可在内心深处,最牵挂,也最不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母亲李海玲,毕竟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自己母亲。
为了攒钱,而对自己超级‘吝啬’,项思雨可以为了一块钱,和摊贩讨价还价,争执不休,但在自己母亲李海玲的身上,绝对舍得花钱,更是无论花多少钱,连眼都不会眨一下,虽然他现在还并没有经济独立,花的钱也都父母的,不过买药膏的这二百多块钱,是他平时不舍得花,积攒下来的零花钱。
“你这是去买药了?”吴所谓刚刚忙完,送走顾客,还没来得及收拾洗头池子,才缓口气喝着冷料,就看见项思雨一手提溜个药店的袋子,小跑着步进来。
“是给家里人买的,我已经把全部的东西都买好了,那就不打扰你了,先走了。”项思雨分了两次,才将尼龙袋子放到了,门口停着的三轮电动车上。
实在是因为一早上忙忙碌碌的大采购,感觉到有些筋疲力尽,不过好在该买的东西,需要的东西都已经买好了,项思雨深吸了一口气,又再一次的向英子理发店的老板吴所谓表达了谢意,便兴高采烈的赶回村子里。
☆、第 3 章
项思雨躺在床上是彻夜未眠,一想到明天就要背起书包,拿上行李,去往那个让自己深深迷恋,而又茫然未知的大城市--ShangHai,就激动的合不上双眼。
在黑夜中,他左右打量着这间不足八平米,但却是属于自己十多年来的秘密小空间,这也是他们家唯一的一间,有单人床的小房间。
大白纸糊的顶棚中央,耷拉下来一个小灯泡,墙被他爸项排华,每年都会重新粉刷一遍,所以显得格外的白净,一张只容得下一人写作业的写字台,被摆满了各式各样,项思雨从收废品大爷那边淘来的书籍,从小到大陪伴他最多的,除了父母之外,便是这些虽然有些旧有些脏,但却是他可以回忆,童年最美好记忆的书籍。
一大早,项思雨便顶着一双熊猫眼,精神更是有些恍惚的,站在羊圈旁刷着牙,虽然是夏天,可清晨的井水还是格外的凉爽。
五只母绵羊,外加一只小羊羔,早已被项思雨的突然出现,惊动了起来,只听见它们咩咩的叫着,仿佛在抗议着这位‘不速来客’的惊扰美梦。
吐完嘴里含着的最后一口漱牙水,项思雨这才算是清醒了,他将牙刷缸放在院里窗台上,返回身又走向羊圈儿,趁大羊们不注意,眼疾手快的便将小羊羔抱了起来,也不嫌弃小羊羔此时身上粘着的羊粪,一双白嫩非常适合拿笔杆子的小手,就这么顺着小羊肚子上的毛发摸来摸去,还轻声嘀咕着:“小六六,你要快点儿长大,长大了好再生小小六六,一定不要生病,要多多吃草,我不在家的这段时日里,你一定要把院子看好了,如果发现有生人来,就叫的大点声。”(小六六是项思雨给他家小羊羔起的名字)
小六六:“........”
项思雨突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轻轻地将怀中的小羊羔放下,直接打开院子门走了出去。
“村长大伯在吗?”项思雨知道在这个点儿打扰到别人非常的抱歉,不过在农村,很少有村民睡懒觉,基本上每家每户一过了五点钟就起来了,不是出去锻炼身体,就是出去放羊放牛,当然了这只是在炎炎的夏季。
村长吕梁才刚洗漱完,还没等将干草叶子扔进兔笼子里,便听到门外有人喊他,赶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渣子,将门打开,“这不是小雨啊!这么早找大伯是有什么事儿吗?”
项思雨先是挠了挠后脑勺的那一戳戳头发,然后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大伯,听说前些日子你家大黄生了一窝小狗崽子,可不可以送给我一只?”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弄了半天就是想跟大伯要只小狗崽子,好说,不过它们现在还没有断奶,离出窝的日子还有一个星期,到是也不差这几天,你等着,大伯去给你抓来,对了,你想要什么颜色的?有两只黄色的,还有一只白色的,还有一只灰不秋秋的。”说着吕梁就要转身去狗窝。
只不过却被项思雨一把给抓住了,“大伯,不着急的,再等一个星期也行,其实我是想着,等我上学走了之后,院里养只小狗,一来是可以看家护院,二来也可以陪我爸妈。”